歌舞祭祀与戏剧起源的关系
中国传统歌舞祭祀与戏剧,一个是艺术,另一个是宗教,以现在的角度来看两者似乎没有关联。但在上古时候,由于民智未开,人们会把一切不能解释的事情,尤其是自然现象及不可抗力因素,都以「神力」作为解释,认为这是上天惩罚人们,他们相信神明是至高无上,并且是有意志的,所以形成了人们相信有「神灵」的存在。人们为了得到安稳的生活,都希望得到神的庇佑,他们会对神表示尊敬,尽力讨好,于是便形成了祭祀神明的举动。
人们采取「娱神」的方式讨好神明,希望借此能提出他们的诉求。祭祀者于祭祀仪式中担任重要的角色,因为他是沟通人神的桥梁。先民相信「有神」,最直接表现于祭祀活动之中。祭祀者,在《孟子》、《诗经》称为「尸」,在《楚辞》称为「巫」。祭祀是宗教仪式,表达人对一种神秘力量的信奉、理念。祭祀仪式必需通过诗、乐、舞来表现,这三者以「乐」统称,可称为:乐诗、乐(音乐)、乐舞。由于「乐」起于人的心,亦能打动别人的心。人们便以「音乐」作为手段,借此感动神灵,所以「乐」在祭祀仪式中占有主导的地位。当人的心里感到痛苦或有欲望,他们便会通过音乐感动神灵,于是音乐成为了沟通的语言,并借此向神提出诉求。他们当时所唱的歌词,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诗」(乐诗),这里已经有了戏剧说唱的雏形。
这种歌唱方式有时还不能充分表达感情,祭祀者还会进一步通过肢体动作把哀痛宣泄出来。如《毛诗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这种手舞足蹈的方式,就与现在我们看到戏剧舞台上,演员载歌载舞的表演形式是一致的。而在《楚辞》中更能看到尊神重巫的文化,《楚辞·九歌序》「《九歌》者,屈原之所作也。昔楚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祀必使巫觋作乐,歌舞以娱神。」可见,《九歌》所表演的是「巫音」和「巫舞」,这种有音乐、有舞蹈、有独唱对唱,并附有曲折故事情节的表演形式,形成了声容并茂的综合舞台艺术。
根据《楚辞》的记述,巫为了吸引神的到来,都会把自己装扮得与所迎神灵相像,希望容易取得神的接受。在《九歌》中有许多对于巫的服饰和行动的描写,如《东皇太一》「抚长剑兮玉珥,璆锵鸣兮琳琅。」言巫身上佩戴的玉,随着他身体的摆动发出玉石相击之声。这种描写巫的服饰和装扮,与现在戏剧演员的服饰、道具接近。
可见,先秦文艺表演目的是为祭祀祖先或神灵,为个人的娱乐用途很少。我们现在看到的戏剧表演,是从宗教思想思想转化为艺术欣赏的一个过程。但现在的戏剧表演中,有时「宗教」与「艺术」并不是壁垒分明,如盂兰节表演的神功戏,是专门供鬼神欣赏的。虽然我们的思想已经进步,遇到奇怪的现象都会尽量从科学的角度去解释,但我们仍保留着中国民俗传统。
参考资料
书籍
1. 王巍:《诗经民俗文化阐释》,(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
2. 过常宝:《楚辞与原始宗教》,(东方出版社,1997年)。
3. 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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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 Seng Pun,感謝您細心閱讀。
能引起您的共鳴,我很高興。
#1
凱昕 孫
08-03-2023 13:48:18
看過這篇文章後,腦海中泛起中學時期的讀過的文學史有關楚辞的部份。
有別於當時中原所流行的「不以怪力乱神!」、孔子的「未知生,焉之死」及「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的想法。而荊南之地,實如《漢書·地理志》所述「楚有江漢川澤山林之饒,……信巫鬼,重淫祀。」,而《隋書·地理志》則載「荊州率敬鬼,尤重祠祀之事,昔屈原爲制《九歌》,蓋由此也。」楚地確實比中原更鬼神。
就是地理因素,因為長江流域巫山、巫水,多雲霧煙雨,令人多生的遐想, 容易每事都巫鬼有關,這孕育出楚地獨有的文化、美食、舞蹈、及文學,其影响迄今尚存!
可惜我高中以後所選的科目,很少涉獵這範畴,今得瀏覽此網,重拾記憶!感謝謝!
#2
Chi Seng Pun
03-02-2023 11: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