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祭祀與戲劇起源的關係
中國傳統歌舞祭祀與戲劇,一個是藝術,另一個是宗教,以現在的角度來看兩者似乎沒有關聯。但在上古時候,由於民智未開,人們會把一切不能解釋的事情,尤其是自然現象及不可抗力因素,都以「神力」作為解釋,認為這是上天懲罰人們,他們相信神明是至高無上,並且是有意志的,所以形成了人們相信有「神靈」的存在。人們為了得到安穩的生活,都希望得到神的庇佑,他們會對神表示尊敬,盡力討好,於是便形成了祭祀神明的舉動。
人們採取「娛神」的方式討好神明,希望藉此能提出他們的訴求。祭祀者於祭祀儀式中擔任重要的角色,因為他是溝通人神的橋樑。先民相信「有神」,最直接表現於祭祀活動之中。祭祀者,在《孟子》、《詩經》稱為「尸」,在《楚辭》稱為「巫」。祭祀是宗教儀式,表達人對一種神秘力量的信奉、理念。祭祀儀式必需通過詩、樂、舞來表現,這三者以「樂」統稱,可稱為:樂詩、樂(音樂)、樂舞。由於「樂」起於人的心,亦能打動別人的心。人們便以「音樂」作為手段,藉此感動神靈,所以「樂」在祭祀儀式中佔有主導的地位。當人的心裡感到痛苦或有慾望,他們便會通過音樂感動神靈,於是音樂成為了溝通的語言,並藉此向神提出訴求。他們當時所唱的歌詞,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詩」(樂詩),這裡已經有了戲劇說唱的雛形。
這種歌唱方式有時還不能充分表達感情,祭祀者還會進一步通過肢體動作把哀痛宣洩出來。如《毛詩序》「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于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這種手舞足蹈的方式,就與現在我們看到戲劇舞台上,演員載歌載舞的表演形式是一致的。而在《楚辭》中更能看到尊神重巫的文化,《楚辭·九歌序》「《九歌》者,屈原之所作也。昔楚南郢之邑,沅、湘之間,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祀必使巫覡作樂,歌舞以娛神。」可見,《九歌》所表演的是「巫音」和「巫舞」,這種有音樂、有舞蹈、有獨唱對唱,並附有曲折故事情節的表演形式,形成了聲容並茂的綜合舞台藝術。
根據《楚辭》的記述,巫為了吸引神的到來,都會把自己裝扮得與所迎神靈相像,希望容易取得神的接受。在《九歌》中有許多對於巫的服飾和行動的描寫,如《東皇太一》「撫長劍兮玉珥,璆鏘鳴兮琳瑯。」言巫身上佩戴的玉,隨著他身體的擺動發出玉石相擊之聲。這種描寫巫的服飾和裝扮,與現在戲劇演員的服飾、道具接近。
可見,先秦文藝表演目的是為祭祀祖先或神靈,為個人的娛樂用途很少。我們現在看到的戲劇表演,是從宗教思想思想轉化為藝術欣賞的一個過程。但現在的戲劇表演中,有時「宗教」與「藝術」並不是壁壘分明,如盂蘭節表演的神功戲,是專門供鬼神欣賞的。雖然我們的思想已經進步,遇到奇怪的現象都會盡量從科學的角度去解釋,但我們仍保留著中國民俗傳統。
參考資料
書籍
1. 王巍:《詩經民俗文化闡釋》,(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年)。
2. 過常寶:《楚辭與原始宗教》,(東方出版社,1997年)。
3. 葛兆光:《中國思想史》,(復旦大學出版社,1998年)。
< 原創文章/視頻,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
歡迎留言:
請登入/登記成為會員後留言
Chi Seng Pun,感謝您細心閱讀。
能引起您的共鳴,我很高興。
#1
凱昕 孫
08-03-2023 13:48:18
看過這篇文章後,腦海中泛起中學時期的讀過的文學史有關楚辞的部份。
有別於當時中原所流行的「不以怪力乱神!」、孔子的「未知生,焉之死」及「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的想法。而荊南之地,實如《漢書·地理志》所述「楚有江漢川澤山林之饒,……信巫鬼,重淫祀。」,而《隋書·地理志》則載「荊州率敬鬼,尤重祠祀之事,昔屈原爲制《九歌》,蓋由此也。」楚地確實比中原更鬼神。
就是地理因素,因為長江流域巫山、巫水,多雲霧煙雨,令人多生的遐想, 容易每事都巫鬼有關,這孕育出楚地獨有的文化、美食、舞蹈、及文學,其影响迄今尚存!
可惜我高中以後所選的科目,很少涉獵這範畴,今得瀏覽此網,重拾記憶!感謝謝!
#2
Chi Seng Pun
03-02-2023 11: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