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尧典》“安安”释义〉
陈靖敏
《尚书·尧典》中的“安安”二字,历来都有不同的说解和流传版本,其中汉儒、宋儒、清儒、近人都有不同的解读方式。而“安安”二字又有异文。以下会先探讨“安安”的两个主要版本流传,说明在两者之间取舍的原因。然后分析历代主流的解读方式,包括“安天下之当安”说和 “安安”二字合解的两种理解。 “安安”二字合解,其中又有分歧,可以理解为对前四德的概括,也可以理解为尧的五项德性之一。而近人的理解,又有将融合前人“安天下之当安”与以“安安”为尧的德性的解读方式。
《尚书·尧典》中的“钦明文思安安”一句,又作“钦明文塞晏晏”。在探讨“安安”二字之义前,需要先在以上两个流传的版本中作取舍。〈考灵耀〉郑玄(127-200)注曰:“道德纯备谓之塞,宽容覆载谓之晏。”段玉裁(1755-1815)认为古文《尚书》与今文《尚书》不一致者,可从音韵入手。此法属于声训,因声求义,即取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解释字词的意义。1段玉裁于《古文尚书撰异》于“钦明文思安安”下案:
《后汉书·祭祀志》注《东观书》曰:“有司奏,言孝顺皇帝宽裕晏晏。”〈第五伦〉传:“体晏晏之姿”,俗刻作“晏然”……此皆用《今文尙书》也。《尔雅》:“晏晏,温和也。”古安、晏通用。2
段氏说明古代“安、晏”二字通假,汉人所作文章多引用今文《尚书》,乃因其时今文《尚书》列为学官,古文《尚书》则相对而言不受重视,这是历史原因。时代背景对学术发展,文体特色,乃至版本流传都有一定的影响。对字义的分析与研究,应尽量集中于字词的本身。因此,在参考文献材料的选取与分析上,也需要考虑其时代背景,尽量减低时代背景带来的主观因素,在环境因素上也要加以考虑,这一点会在后文作补充。段氏列举《后汉书·祭祀志》注《东观书》,〈第五伦〉等等,均属汉人引用今文《尚书》之例,都以“安”作“晏”。林尹提出“凡字义必寄于其声,所以就声求义,乃能得字义的本原。”3指出了读书时破假借的重要性。《汉书》,《古今人表》中的“晏孺子”,在清代,也通「安孺子」,是“安晏”二字相通的证明,故段氏引之以作说明,以便时人理解。“安、晏”同属元韵,证明在上古音来说,二字音近,与《尚书》的成书时间相合。在同时期文献中也有二字通假的用例,如《左传·哀公六年》:“使胡姬以安儒子如赖。”《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同一人物作 “晏儒子”。“晏儒子”作为人名,其可变性更低,是较为可靠的参照材料,“晏”写作“安”,基本上可以排除字义改变的可能性。刘钊《甲骨文常用字典》:“安,通用为晏。”更说明二字的通假,在甲骨文时期已经出现。由此,可以证明〈尧典〉“晏晏”的版本,是源自于“安安”的通假。
唐人引用汉人所作之书纬,如“文塞晏晏”,不知其乃出自今文《尚书》,段玉裁、皮锡瑞(1850-1908)等学者,都指出“钦明文塞晏晏”是出自今文《尚书》4。汉初传《尚书》之学始自伏生。《汉书·儒林传》解释了今文《尚书》的由来:
孝文时,求能治尚书者,天下亡有,闻伏生治之,欲召。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诏太常,使掌故朝错往受之。秦时禁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大兵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5
今文《尚书》的成书是在汉文帝(刘恒,前203-前157;前180-前157在位),《尚书》在当时已经被认为亡佚,伏生在秦燔书之时藏之于壁,故得以保存。汉文帝得知伏生能够讲授,因而派晁错受学于伏生,得《书》二十九篇。《文献通考》一作伏生口授说,曰:“伏生当文帝时,年已老,口授晁错,颇杂齐鲁言,或不能尽辨。”6指出其中有夹杂齐鲁的方言,有难以辨析之处。后来以孔壁古文《尚书》校之,亦有异文。而古文《尚书》的由来,《汉书·儒林传》也有记载:
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字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兹多于是矣。遭巫蛊,未立于学官。7
古文《尚书》是孔安国(前150-前90)从孔子旧宅墙壁中所得,并献之于朝廷,由于孔壁本是以古文写成,孔安国便将其从秦统一中国前使用的文字翻译为今文,即隶书。但当时古文《尚书》未能立于学官,这也是它在当时流传较窄的原因。以下是《文献通考》对古文《尚书》流传与兴起的记载:
盖安国所得孔壁之书,虽为之传,而未得立于学官……至隋、唐闲方显,往往人犹以僻书奥传视之,缮写传授者少,故所存者皆古物,尚是安国所定之隶书,而未尝改以从俗字……且多古字是也。8
此段与《汉书·儒林传》,都说明古文《尚书》未被立为学官。加上书写字体冷僻,因而流传甚窄,传授者少。到隋唐时才开始受到重视。相对地,古文《尚书》所流传的版本也没有受到改动,而是维持原样,仍是孔安国所改的隶书版本,没有改从后来各朝的俗字,较大程度上保留了古文《尚书》文字表义的准确性和原始性。而古文《尚书》的“未尝改以俗字”,是相对于今文《尚书》而言的。《尚书》的流传,当以古文《尚书》为源头。研读经典或古籍,当取其本字,版本越早,所受到的改动便越少,又要避免受通假字之惑。而考虑到今文《尚书》或为伏生口授晁错所得,文字出错的可能性较古文《尚书》更高。故下文对“安安”的释义,取“钦明文思安安”,即古文《尚书》的版本。
“安安”二字最早的解读,当属孔安国《传》的“安天下之当安”,孔颖达(574-648)、林之奇(1112-1116)同采此说。孔安国《尚书正义》注曰:
勋,功钦敬也。言尧放上世之功化而以敬明文思之四德,安天下之当安者……“钦明文思。”马云:“威仪表备谓之钦;照临四方谓之明;经纬天地谓之文;道德纯备谓之思”……旣有四德,又信恭能让,故其名闻充溢四外,至于天地。9
孔安国以“曰若稽古”至“万邦黎民于变时雍”为〈尧典〉的第一段。后文的理解也是以一段为整体,解读“安安”二字。孔安国以“曰放勋”属下句,后文的“言”字,说明他把“钦明文思安安”都理解为对“勋,功钦敬也”的解释。他把整段的功绩理解为尧仿效前人所得。引马融(79-116)注,说明尧四德的具体指向,言尧既有“钦明文思”之四德,又能做到“信恭能让”,故而其名耀及四海与天地。孔安国认为尧以“钦明文思”之四德,安天下之当安,在整体文意上,“安安”是指向前文的“勋,功钦敬也”,这是尧仿效前人之功绩的成果。如此看来,孔安国是以“安安”分开作解的,前“安”为动词;后“安”为形容词,二字皆作安定解。“钦明文思安安”应作“钦、明、文、思,安安”。《说文》释“安”曰:“静也。从女在宀下。” 释“静”曰:“竫,亭安也。”释“亭”曰:“民所安定也。”“安”字可递训为“安定”。可以作为孔安国说在“安安”字义上有其合理性的证明。
唯孔安国在以“安安”为尧仿效前人所得之功绩的解读上,尚有疑窦。在多家对〈尧典〉的注释中,皆以“勋”属上句,即“帝尧,曰放勋”,将“放勋”解读为尧的名字,而非以“勋”单独解释作名词“功勋”。在现今可见的《尚书》注本中,孔安国、孔颖达、蔡沈以“放勋”分开理解为 “仿效”与“功勋”,而孔安国与孔颖达两家又是同源。“放勋”二字,在历代的注释中有两种解读,一为尧的名字,一为有实际意义的实词。其中有实际意义的实词又分为孔安国的“仿效前人的功绩”,与蔡氏的“尧的德业”。孙星衍对此做出考证,认为“放勋”应释作尧的名字。10如此,则二孔与蔡氏之说有误。而孔安国以“放勋”为尧“仿效前人的功绩”的说法,便不成立。因此,后文尧仿效前人的功绩而安天下之当安的说法,失去了基础。在〈尧典〉首段的文章结构上,“放勋”与后文亦没有紧密的联系。
孔颖达《尚书注疏》,基本上遵从唐代注释家“疏不破注”11的特点,在孔安国的解读之上加以延伸,只是解读孔安国的观点,而没有作任何改动。《尚书注疏》:
史将述尧之美……曰:“此帝尧能放效上世之功而施其教化,心意恒敬,智慧甚明,发举则有文谋,思虑则能通敏,以此四德安天下之当安者。”12
孔颖达是以“钦明文思”为四德,言尧以此四德安天下。孔颖达是以“钦明文思安安”为一句。《尚书正义》以“心意恒敬”释“钦”。以“智慧甚明”释“明”。以“发举则有文谋”释“文”。以“思虑则能通敏”释“思”。孔颖达同时引郑玄注说明四德的指向,是“钦明文思”。对于尧如何以四德安天下,孔颖达则结合后文作理解,认为后文是对 “安安”过程的描述与解释。孔颖达《尚书注疏》卷二又注曰:
百姓蒙化皆有礼仪,昭然而明显矣,又使之合会调和天下之万国……是“安天下之当安”者也。13
此段说明“安安”之过程与具体对象,孔颖达认为尧“安”的对象是后文的“九族、百姓、万邦”。尧作为一国之君,能尊重德行超羣的人,让他们帮助自己施行教化。用这种贤能的臣子对人民的教化,首先让他们亲近自己的九族。九族亲戚蒙受教化,已经亲密和睦了,又使他们和谐一致地显耀于朝廷百官的同族。百官的同族亲属蒙受教化,有礼仪。再让他们聚集协调遍及天下的诸侯国。这是一个由内到外的过程,尧先尊“克明俊德”之士,使之帮助九族的亲睦,进而使百姓和睦,最后使万国调和,这就是“安天下之当安”的完整过程。此说是建基于孔安国的理解之上的,可以与孔安国注归为一说,由于孔疏很大程度上是解释孔安国注的,因此相当于完善了孔安国的论述过程。
宋人林之奇的看法带有典型的宋学色彩,《尚书全解》于“钦明文思安安”下注:
“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此其所以为大功也,大抵形容圣人之盛德……孔氏云:“安天下之所当安。然下文黎民于变时雍方,是安天下之所当安者。”此谓安安者,盖言尧有钦明文思之四德,安而行之,非事于勉强,修为若孟子所谓性者也。14
林氏以“钦明文思安安”为尧德行之大者,又引孔安国注,解释其“安天下之当安”一说。也就是说,林氏认同孔安国对“安安”的基本理解。后文是着墨于解释“安安”背后的圣人内在的驱动力。林氏解经的方式与其他宋人非常接近,都是较为注重义理的阐发。林氏对〈尧典〉首个章节的理解,是尧圣人形象的体现。其中包括了四项德性,以四德安天下,是出于自然的行为。这种解释方式,明显受到宋学的影响,此说是出自于朱子对圣人的理解,此处不详述,后文将加以解释。圣人不需要后天的修习,这些德性都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性,因此尧的功绩,是本其本性而行之。虽然此说没有反驳孔安国之说,将前“安”释为动词“使之安定”,后“安”释为 形容词“安定”,但林氏以圣人的德性解释尧“安安”的行为,可以说是后文周秉钧之说的雏形。林氏说虽突破前人所说,尝试以德性理解“安安”,但在基本字义上的处理与前说无异,故仍与孔安国、孔颖达归为一类。以解释经典作为阐发个人思想的途径,在宋学中非常普遍,虽说此法为阐释经典提供了新的方向,但对文意的理解,则时有偏离或过分延伸。
在孔安国、孔颖达和林之奇的理解中,“钦明文思安安”一句,都应该断作“钦、明、文、思,安安”,言尧以“钦、明、文、思”四德,安天下之当安。他们的学说虽然来自不同时代,其对《尚书》的理解或受时代的影响,但整体对“安安”的解读方式都是“安天下之当安”。
在历代对“安安”的解读中,不乏将二字合解的。其中宋儒有朱熹(1130-1120)、蔡沈(1167-1230)等人;清儒有王鸣盛(1722-1798)。他们的解读或有差异,但总体而言,都受到宋代心性之论的影响。以下分述之。
“安安”二字合解之说,实源自于朱熹。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于“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下注:
安安,无所勉强之貌。言其德性之羙皆出于自然,而非强勉,所谓性之者也……钦明文思安安,本其德性而言也。15
朱熹对“安安”的解读对宋学的影响颇深,多次被后学者征引。朱熹将“安安”训为“无所勉强之貌”,是将二字合解为形容词,结合朱熹自己的理学思维,将“安安”理解为尧作为圣人的自然之德。朱熹的《近思录》提出:“尧舜是生而知之……要之皆是圣人”16,可见朱熹认为尧作为圣人,其德性是与生俱来的。尧因为其源自于天的德性,所以能够自然而然地做到“钦明文思”四德。在朱熹看来,“钦明文思安安”应断作“钦、明、文、思,安安”,“安安”一词,同时冠于前四德。与林氏不同之处,在于林氏理解为内在德性外显的具体行为,朱熹则只理解为德性。蔡沈对“安安”的解读与朱熹非常近似,是因其受学于朱熹,《书经集传》更是受朱熹之命而着,其书自序曰:“《集传》本先生所命。”17由此可见其师承以及著书原因。《书经集传》注曰:
盖放勋者,总言尧之德业也。钦明文思安安,本其德性而言也。允恭克让,以其行实其言也……安安,无所勉强也。言其德性之美,皆出于自然,而非勉强,所谓性之者也。18
蔡氏的理解,是以“放勋”为尧的外在功绩、德业,而这些行为都是其内在德性的外显,而“钦明、文思”都是尧的内在德性。“安安”乃言尧的德行都是浑然天成的。此说的来源接近于朱熹“尧、舜天性浑全,不假修习”19的观点。蔡氏以“安安”作为“钦明、文思”两项德性的总述,指出此二德皆尧生来便具有的。上文提及,“放勋”二字当释为尧的名字,蔡氏说有误。因而在段落的结构而言,与孔安国之说的解读有同样的问题。
清人王鸣盛对 “安安”的理解近于宋人。《尚书后案》于“钦明文思安安”下注:
又〈郅寿传〉伤㥶晏之化,注引郑〈考灵耀〉注云:“道德纯备谓之㥶,宽容覆载谓之晏。”是㥶卽思,晏卽安也。〈释训〉:“晏晏,温和也。”天地以温和覆载万物,故宽容覆载为晏。《传》云安天下之当安,非也。20
王鸣盛引郑玄注〈考灵耀〉以证“安晏”二字通假,但没有说明《尚书》流传的今古文版本问题。引《尔雅·释训》、刘熙《释名》,解释“晏晏”的意思,认为“晏晏”有温和,喜无动惧之义。王氏是引《尔雅》释“晏晏”为“温和”。以《尔雅·释训》考之,却未能找到此句。〈释训〉:“晏晏温温,柔也。”古人引用他书,未必照式一样地抄录,多凭记忆引用。王氏或以化用的形式引用《尔雅》,以“温和”释 “柔”,其中缘由仍未可知。又,《尔雅》的流传版本众多,其中或有散佚,未能证明王氏所引之根据何在。“安安”二字,《尔雅》没有将二字合解的,但有对“安”单独说解的。《尔雅·释诂》:“柔,安也。”又:“安,定也。”《易·系辞下》:“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便作“定”解。在同时期的文献,都以“安”为“安定”义。《诗经·大雅·皇矣》:“临冲闲闲,崇墉言言。执讯连连,攸馘安安。”郑玄以“安然、舒缓貌”释之。在先秦同时期的文献中,以“安安”连读的用例只有〈皇矣〉一例,若以此证明“安安”连读,作“安然、舒缓貌”解,说服力不足,尚需更多例证。21
王鸣盛以郑玄为得《尚书》之真义,故《尚书后案》一书,多次征引郑注,如“马郑注不可易也”等语,亦变相接受其以谶纬解经的治学之法,〈考灵耀〉本身就是谶纬书。因此,王氏以郑注〈考灵耀〉“宽容覆载谓之晏” 作为正确的解读方式。在此之上,加以延伸,得出“天地以温和覆载万物,故宽容覆载为晏”的理解,“安安”即是尧治理天下的态度。在“钦明文思”的解读上,王氏引马融郑玄注,将四字各自理解为尧外在的行事方式、外在特征。在“钦明文思安安”一句中,王氏以“安安”作为对“钦明文思”的总括,与蔡氏相同。唯蔡氏以“钦明文思”为四德,王氏理解为四个行事特点,前者侧重于内在,后者侧重于外在。通过对“钦明文思安安”整句的解读,王氏认为孔安国“安天下之当安”一说不正确。
将“安安”二字合解的看法,多以宋儒或受宋学影响的学者为主,以宋学为治学之道,往往借经典以抒发己见,或以理学思想冠之以经,时有偏离文章本意的情况。虽说这种解读方式可以为治经提供新的方向,却难免忽略了字义等细节。在字义的考证上,还需要更多的证据和论述;在《尚书》的今古文问题上,也需有明确清晰的界线,方能使其“安安” 释作“宽容覆载的自然之德”的观点完全成立。
周秉钧《尚书易解》于“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下案:
协,和也。黎,众也……众族昭明,又协调四方诸侯,众民递变至于和善。此言尧之德大,所化者广也。释“安安”之德。第一段,言尧之大德。22
周氏又案:“钦、明、文、思、安安,尧之五德也。”23“钦明文思安安”是总说尧之大德,大德分为五项。后文“允恭克让”至“黎民于变时雍”,分述尧之五德。以“允恭克让”释“钦”。以“光被四表”释“明”。以“格于上下”释“文”。“克明俊德”至“平章百姓”四句释“思”。言尧能自明大德,团结同族;族人既亲,又辨明其他各族。周氏以〈尧典〉第一段中的句子,各自对应“钦、明、文、思、安安”之五德。“安安”是调和四方之族,使民向善之德,是尧内在德性的表现。周秉钧对“安安”的理解,在词义上近于孔安国“安天下之当安”之说,同是前“安”为动词,后“安”为形容词。不同之处在于经义上的进一步解释,吸收了林氏之说,认为由尧的德行,外显为“安天下之当安”的功绩。考之以〈尧典〉的经义,郑玄、马融等汉儒,林之奇、朱熹等宋儒,王鸣盛等清儒,都认为〈尧典〉第一段是颂扬尧的德性与功绩。然各人对文章结构的理解则各异。孔安国等人以“安安”为功绩,以“允恭克让”加上尧有的四德,解释尧能够使光辉遍布四方的原因,但后文又解释为尧的功绩,难免使文意割裂。周氏在“安天下之当安”的基础上,将其理解为尧内在的德性,而与前文“钦明文思”的解释方式也相同,则于文意及文章整体结构而言更为通顺。
如果将“安安”单纯理解为功绩,则“安安”二字与前文割裂。如果将“安安”理解为德行,则〈尧典〉首段整体都是说明尧的德行,是先总说尧五德之名目,再各自具体分说五德的具体意义与体现,在文章结构上较为工整完善,在经义上也能通顺。周氏之说,比孔安国更为完善。
《尚书·尧典》中的“安安”二字,在今文《尚书》中也作“晏晏”,根据《尚书》今古文的来源,并考虑到它们文字的准确度及对字形的书写,决定取古文《尚书》的“安安”版本。在“安安”的三种主要解读方式中,各有侧重的方向,以致解经的方式无绝对的对错。唯研读经典需要还原其原本面貌,最大程度上保留原文文意,因此宋儒“安安”二字合解的解读未必是最优先的选择。孔安国等人的“安天下之当安”说,内部逻辑完善,于字义可通,也有文献用例证明,却在结构上未能结合文章的上下文。此说未达到完善,但作为最早的《尚书》注解,孔安国的理解是值得参考的,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后世的解读方式起到奠基的作用。于孔安国之说的基础上,周秉钧以“安安”二字为尧的五项德性之一,能够结合上下文意,逻辑自洽,完善了孔安国的“安天下之当安”说。
书籍
(汉)孔安国:《尚书注疏》(阮刻本)。
(汉)班固:《汉书》(武英殿本)。
(唐)孔颖达:《尚书正义》(日本覆印宋本)。
(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景上海涵芬楼藏明刊本)。
(宋)朱熹:《近思录》(四库全书本)。
(宋)朱熹:《诗集传》(中华学艺社借照东京静嘉堂文库藏宋本)。
(宋)朱熹:《晦庵先生文集》(宋刊浙本)。
(宋)林之奇:《尚书全解》(四库全书本)。
(宋)蔡沈:《书经集传》(四库全书本)。
(清)王鸣盛:《尚书后案》(清乾隆四十五年礼堂刻本)。
(清)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清光绪二十三年刻师伏堂丛书本)。
(清)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清乾隆道光间段氏刻经韵楼丛书本)。
(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冶城山管本)。
林尹:《训诂学概要》(台湾:正中书局,2007年10月)。
周秉钧:《尚书易解》(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6月)。
夏征农,陈至立:《大辞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9年11月)。
注释
1. 夏征农,陈至立:《大辞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9年11月)。
2.(清)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清乾隆道光间段氏刻经韵楼丛书本),卷1,页7上。
3. 林尹:《训诂学概要》(台湾:正中书局,2007年10月),页72。
4.(清)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清光绪二十三年刻师伏堂丛书本),卷1,页13下: “今文作‘钦明文塞晏晏’。”
5.(汉)班固:(32-92):《汉书》(武英殿本),卷30,〈儒林传〉第17。
6.(宋)马瑞临:(1254-1323):《文献通考》,卷177,〈经籍考四〉。
7.(汉)班固:《汉书》(武英殿本),卷30,〈儒林传〉第23。
8.(宋)马瑞临:《文献通考》,卷177,〈经籍考四〉。
9.(汉)孔安国:《尚书正义》(日本覆印宋本),卷2,页42上。
10. (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冶城山管本),第一上,页6上,考证曰:“《汉书·儒林传》云:‘司马迁从安国问故。迁书所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云放勋,尧名者。”《大戴礼·五帝德》、《孟子·万章》、《春秋繁露》等书,都将“放勋”解释为尧的名字。
11.(清)桂文灿《经学博采录》卷3云:“唐人作疏, 惟知疏不破注。”(清)凌廷堪《校礼堂文集》卷23云:“疏不破注,此义疏之例也。”(清)皮锡瑞《经学历史》云:“案(孔疏)著书之例,注不驳经,疏不驳注,不取异义,专宗一家。” 这些都可以作为孔颖达疏遵守“疏不破注”原则的补充说明。
12.(唐)孔颖达:《尚书注疏》(阮刻本),卷2,页31下。
13. 同上注。
14. (宋)林之奇:《尚书全解》(四库全书本),卷1,页17下。
15. (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景上海涵芬楼藏明刊本),卷65,页5下。
16. (宋)朱熹:《近思录》(四库全书本),卷14,页231下。
17. (宋)蔡沈:《书经集传》(四库全书本),页2上。
18. (宋)蔡沈:《书经集传》(四库全书本),卷1,页3下。
19. (宋)朱熹:《晦庵先生文集》(宋刊浙本),卷65,页7下。
20. (清)王鸣盛:《尚书后案》(清乾隆四十五年礼堂刻本),卷1,页6下。
21. (宋)朱熹:《诗集传》(中华学艺社借照东京静嘉堂文库藏宋本),卷16,页378,释“执讯连连,攸馘安安”。曰:“安安,不轻暴也。”《毛传》不释“安安”,“安安”的解释不明确。“不轻暴”之说,亦与“安然、舒缓貌”有异。如果将 “安安”释为安然、舒缓貌,与文意不尽相合。因此,若以此例证明王氏之说,尚待考证。
22. 周秉钧:《尚书易解》(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6月),页10。
23. 同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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