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 2024.07.24

 

陽江疍民的族群特點

林楨

第一節:文獻回顧

關於陽江疍家民俗的記載已經較為詳細。在《陽江疍家民俗》1一書中,紀錄了陽江疍民的起源、生活起居、疍家民俗以及文化。書中不僅內容詳細,並且還附有很多圖片,其中“疍家民俗”、“疍家咸水歌”以及“疍家俗語”這幾章節充分體現了陽江疍民獨特的族群特點。而在文豪(生卒年不詳)所著之〈陽江地區疍民的婚俗〉2與〈陽江疍家民間信仰概況〉二文中,分別講述了陽江疍民的婚俗與信仰。〈陽江地區疍民的婚俗〉一文中講述了陽江疍家婚嫁的程序、禮儀以及特色器物,〈陽江疍家民間信仰概況〉一文則是講述陽江不同地區的疍民所供奉的寺廟。這些文獻中多是關於陽江疍家文化的記載,未見有關於陽江疍民族群定義分析的相關文章。

在〈Going Beyond Pariah Status: The Boat People of Fuzhou〉3一文中,其中 以福州疍民為例子,從福州疍民的特殊習俗、服裝造型以及婚姻習俗方面提到 了疍民存在著族群特徵,肯定了疍民的族群性。而在《浮生:水上人的歷史人 類學研究》4一書收錄的文章中,作者們以田野考察與文字紀錄為研究方法,講 述了在地緣結構中疍民的社群與身分,以及疍民是如何構建自己的宗族與社 群。書中將歷史學與人類學充分結合,尤其是在“近代國家的社會與身分”之 篇章中,講述了疍民對自己的身分認同以及如何適應近代社會中身分的變化。通過以上文獻,筆者發現雖然前人不論在關於疍民的文化或者是疍民的族 群問題上都有較深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理論,但是有關於陽江疍民卻沒有將當地 疍民文化習俗與其他地區相比較、陽江內部疍民文化相比較,以及討論陽江疍 民族群性的文獻。

 

第二節:研究目的

陽江的疍民分為淡水疍民和鹹水疍民分佈在不同地方,不同地方的疍民在 習俗方面都會有差別。本文的研究目的之一是對比陽江地區與其他地區疍民在 生活習俗上的區別,以及區分陽江內部不同地區疍民在生活習慣以及習俗方面 的差別。上文提到的〈Going Beyond Pariah Status: The Boat People of Fuzhou〉 一文表示疍民具有族群性,在陽江,疍民被看作一種群體被稱作“漁民佬”, 而疍民本人也承認這種普遍的稱呼。而在田野調查途中,筆者聽說以前的陽江 疍民對於“疍”這一稱呼其實是有些排斥的,似乎是覺得這個詞帶著歧視意 味。所以本文的第二個研究目的就在於研究陽江疍民族群性的體現以及疍民族 群的的認同問題,認同問題上可以分為疍民自身認同以及他者認同。除此之 外,還要探究這些認同問題對於陽江疍民族群劃分是否有影響。

 

第三節: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採用口述歷史和文獻調查的研究方法。由於陽江疍家並沒有關於 自身的文字紀錄,而官方的紀錄只有張以誠(1568-1615)編撰的《陽江誌》以 及李沄(生卒年不詳)修編和林鐘英(1767-1842)、梁觀喜(生卒年不詳)合 修的兩個版本的《陽江縣誌》有幾處相關記載。除文獻記載之外,陽江鹹水歌 也有巨大的研究價值,鹹水歌涉及了生活交流、勞動生產、民俗活動等多個方 面,可以從中探詢陽江疍民的生活狀態。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是方誌辦發來的 文檔文件,其中也紀錄著許多陽江疍民風俗。至於陽江疍民的族群研究,僅僅 是靠文獻是不能夠透徹的,有些問題是需要從疍民身上去探詢的,所以要採取 口述歷史的研究方法。本文的受訪者大多數是曾在水上生活過的疍民,或者是對於疍民的生活習俗有了解和接觸過疍民的人。

第二章:陽江疍民之溯源與變遷

第一節:疍民的來源

關於疍民的前身有許多種說法,在《天下郡國利病書》中就有提到:“疍 其種不可志,考之秦始皇使尉屠睢統五軍監祿鑿河通道,殺西甌王,越人皆入 叢薄中,與禽獸處,莫肯為秦用,意者,此即叢薄之遺民耳。”5由此觀之,此 書認為疍民的前身是百越族,這一點在嘉慶十四年(1809)主修的《陽江縣 誌》中也得到體現:“秦時屠睢,將五軍臨粵,肆行殘暴。粵人不服,多逃於 叢薄中,與魚鱉同處,蜑即叢薄中之遺民也。”6,但在民國時期的《陽江誌》 卻認為“蜑其種不可考。”7也有其他的說法,比如《古今圖書集成》認為疍民 是林邑蠻——即古代越南民族:“俚俗有三曰疍戶,以釣魚為業。本林邑 蠻,隨馬援來者8還有諸多例如疍民原先是蒙古族,還有疍民原先是廣東 新會一帶因兵敗逃往江海成為疍民之類的說法。在採訪陽江漁家文化展覽館的 譚國良館長(生年不詳,約 60歲)時,他表示陽江疍民有沒有可能是朝廷罪犯 南下而組成的族群,這也是解釋了疍民為什麼社會地位低下並且飽受歧視的一 個理由。 雖然現在無法正確考證出疍民的由來,但是目前大部分的相關學者都贊同 疍民原身為百越這一觀點。  

 

第二節:陽江淡水疍民與鹹水疍民的來源

要想探索陽江疍民的族群特性,首先要從其溯源開始研究。陽江疍民分為 淡水疍民與鹹水疍民,淡水疍民是指從陽江內河來到海洋發展的疍民,主要分 佈在漠陽江內河一帶和東平、閘坡、沙扒等地,以東平和閘坡人口居多;而鹹 水疍民則是指一直在海洋上捕魚的疍民,主要分布在沙扒、閘坡和南鵬島一 地。

(陽江疍民的疍家棚)9
 

若要繼續向上溯源,則是要尋找陽江內河以及海洋的疍民由何處而來。廣 東省民族研究所在《廣東蜑民社會調查》一書中也曾研究過這個問題,首先在 關於內河疍民的來源上提出了三種假設:第一種是從漠陽江以外的水系沿著河 流的上游遷徙而來,第二種是從漠陽江沿岸的農村遷到水上,第三種則是從海 上進入到陽江內河10。第一種假設因為漠陽江的水系和廣東其他河流不相通被排 除,第二種假設則是因為大量人口「從陸到水」的遷徙現象對於當時「重土」 觀念的百姓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也有實地調查證明沿江陸上的村民 並沒有「以艇為家」的過往,並且陽江的疍民沒有宗族祭拜和祠堂,故第二種 可能排除。第三種設雖然最有可能,但是缺乏材料支撐。而陽江的鹹水疍民則 被認為是從珠三角的內河及附近海面,因為鹹水疍民在某些風俗習慣方面如婚 姻儀式中的「脱殼」與珠江三角洲的疍民有相似的地方11。書中還認為陽江淡水 疍民與鹹水疍民的來源時間有所不同,陽江鹹水疍民遷來的年代遲於陽江內河 之疍民,而早於淡水疍民從內河出海,目前在陽江沿海一帶居住的淡水疍民是 在 150-200 年前從陽江內河遷來的,這是根據他們的習俗受陽江風俗影響的程 度作判斷。

第三章:陽江疍民之族群特點

第一節:陽江疍民的習俗特點

疍家作為最古老、最原始的土著族群,在來到陽江後形成了獨特的文化風俗。陽江的淡水疍民與鹹水疍民因位置不同,兩者的風俗有著一定的差別,但淡水疍民在後來逐漸向海邊轉移,從而轉變為鹹水疍民,因此兩家的風俗也開始融合。本段會通過陽江的疍民的婚嫁習俗、信仰與節日習俗方面來展示其習俗特點:

婚嫁習俗

陽江疍民的婚俗是他們最具有特色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一個習俗,蘊含了疍家人對於美好生活的追求。

(陽江疍民的婚嫁佈置和用品)12
 

疍家的婚嫁最早可以追溯到東晉時期(317-420),陽江疍家的婚嫁需要經 過一套繁瑣的程序和禮儀,在〈陽江地區疍民的婚俗〉13一文中提到總共需要經 過十一道程序,分別有:

1.定婚。在定婚的時候要請媒婆撮合,獲得父母的同意之後就需要在祖先 神位上奉三支香,若熄滅,則是祖先不同意。若一直燃燒,便是定婚順利,之 後要答謝媒婆。媒婆陪同男方擇吉之後告知女方,就算是整個定婚過程順利完 成;

2.仆嫁。“仆”在陽江話中為“躲起來”之意,指的是在迎親之前新娘不 許幹活和外出,專心待在閨房中與女伴追憶往昔或者是討論婚後生活。因為當 時媒婆在疍家婚嫁中的地位較高,僅次於父母和天意,女子的意願就顯得無足 輕重。所以疍家女子在仆嫁時或許會通過鹹水歌來表達對媒婆的不滿:

《罵媒》14

(一) 罵句媒婆抵喂沙,明知穀殼話芝麻。咒其生仔生成蟹,死過鹹魚曲過蝦。

(二) 媒妁之言假話多,聲聲哭喊罵媒婆。強拉我嫁難和好,哭幹眼淚變成河。  

3.陪粉。“陪”在陽江話是“助”的意思,是指新娘的親戚朋友來給新娘 送禮作為嫁妝的一部分,嫁妝越多就越有面子;

4.過禮。意思就是在結婚前男女雙方的親戚需要回來幫忙籌備婚禮。根據 疍家漁民婚俗省級代表性傳承人吳銀偉女士(生年不詳)介紹,疍家在結婚前 幾天就會喊上親戚朋友的漁船集中漁港停泊,對唱鹹水歌。並且他們的漁船在 當天也會張燈結彩,掛上燈籠、彩帶、風燈,以及貼上“大吉大利”的字樣以 討吉祥;

(疍民結婚時張貼的吉祥字)15
 

5.新娘梳髻。新娘梳妝的時候要戴上銀髻,這個過程通常需要耗費一天的 時間,所以要聘請一位專業的婦女來為新娘梳妝。新娘梳洗完畢則用七色巾圍 住面龐,再戴上蓋頭。關於新娘梳頭的鹹水歌也被記錄下來,代表對婚後生活 的期待與美好祝願: 《十梳》16 一梳梳篷,二梳過龍;三梳三年和合,四季興隆; 梳了四梳,前邊汆鐘後邊汆碰,兩邊額角,砌起芙蓉; 五梳大穗插前,穗仔插後,雙都穗仔,配起紅球; 梳了六梳,六龍注水駐天河; 梳了七梳,七姐下凡配董永; 梳了八梳,拾齊行李上京求名; 梳了九梳錢十九,留錢阿大起高樓; 梳了十梳十足好處,多添桂子手抱男兒。

6.接嫁。疍民婚俗的一個特點是新娘要在夜晚出嫁,這是由於當時疍民的 地位不高,夜晚接走新娘不僅是為了保護新娘的安全,也是為了避免旁人說風 涼話,惹得新婚之日不快活。在接嫁時,男方需要挑選八位男女一同前去迎接 新娘,接嫁人在迎接的新娘的時候也會唱起鹹水歌:“新抱仔,搖大櫓。食過 煎堆,大個肚。明年生貴仔,請我吃酸姜。”17接嫁的裝備需要有手籃作裝禮 用、麻藍放針線、托盤放雞肉豬肉以及禮餅還有銅鑼。吳銀偉女士介紹若是陸 上的男子迎娶疍家新娘(新中國成立之前水陸一般不通婚),為追求十全十美, 則需要在岸上請一位健壯的人背著新娘去到男方家中;

7.潑水搶親。新郎在迎親時,需要受到伴嫁女的潑水考驗,伴嫁女會用臉 盤或者水鬥接過海水潑向新郎,而新郎則要通過這些挑戰從新娘船上把新娘接 過來。這種習俗也是古代俚、僚少數民族的婚俗遺風18

8.“衝花園”。新娘嫁到男方的船後,需要請法師來作法,目的是祈求家 庭平安,夫妻生活幸福美滿;

9.婚宴。婚宴這一天雙方的親戚朋友都會聚集在一塊,場面十分熱鬧。清 道光二年(1830)的《陽江縣誌》就有記載這個場面:“婚娶率以酒相餽遺, 婦子飲於洲岸,是夕兩姓聯舟、多至數十艇,庾唱迭和以為樂。”19

(陽江疍民婚宴場景)20
 
(疍民婚嫁服飾)21
 

10.洗髻。結婚三日之後新娘就要回娘家洗頭,也就是洗髻。但是新娘的頭 紗和面罩不滿一個月就不能取下來,新娘需要穿上七色衫,和新郎一起回娘家 拜祖先,然後新娘則持續一個月每天回娘家清洗頭髮,再重新梳妝;

11.罩“豬嘴”。新娘戴上頭紗和面罩滿一個月後,新娘終於可以脫下銀 髻,但又需要罩上“豬嘴”,是為了不讓外人看到新娘的真實面目。這個過程 持續的時間不定,少則幾個星期,多則一年。 陽江疍民的婚嫁習俗是帶有濃厚的封建性的,更多的是對當時女性的壓迫。男女雙方未曾見面就被定下婚姻,新娘梳髻時唱的鹹水歌中,也都是為了祝福自己的丈夫和生兒子。除此之外,還需要戴上“豬嘴”不以面目示人。 信仰 疍家人以水為生,所以他們的崇拜有著明顯的“親水”特徵。陽江疍民為 了求得出海順利平安,通常會舉行祭海活動,陽江疍民出海時就會祭大海、拜 船頭,祈求出海平安。除了祭海活動,陽江內河的疍民有著“魚崇拜”,在過 年過節的時候,內河疍民總會拿著紙紮得鯉魚去拜年,他們拜年的時候還會喊 著祝福的話語:“鯉魚來,鯉魚來,添丁又發財,打開荷包袋,金銀滾滾來; 鯉魚旭一旭,金銀堆滿屋,鯉魚擺一擺,金銀任你拐!”22,這樣就象徵著福氣 和財運。陽江疍家人有句俗話為“行船跑馬三分命”,體現了疍家人出水打漁 的危險重重,這也使他們更加敬畏和尊重大自然,這從他們的鹹水歌中也可以 體現出來:

《嘆日頭歌》23

日出東邊月在那邊,乜誰延落做冬年;

天生日頭計較准,從朝到晚行得好調勻。

天生日頭有數度,有時有刻日頭蒲。

天開生八卦,金木水火土。

冬天長夜流,春天水倒透,初一十五當正生流。

文豪先生於2015年起就在陽江江城區、海陵島地區、陽西縣、陽東區以及 陽春市的疍家民間信仰場所作田野考察並作出文章〈陽江蜑民民間信仰概況〉 24,其調查結果顯示陽江疍民信奉的主神有媽祖、大王公、北帝、十二奶娘、金 花聖母、觀音、關公、地母、三清、土地、四王宮、三山宮、玄壇公、感應 公、宋太傅等,其中江城區總共有11座疍家供奉的宮廟,其中供奉媽祖的宮廟 有6座、供奉大王公的有1座、供奉北帝的有1座、供奉三清的有1座,除此 之外在平岡還有一座洪聖宮和在下瀨有一座四聖宮,洪聖宮供奉的是“廣力洪 聖大王”,又名“南海昭明龍王之神”,而四聖宮則是供奉了媽祖、觀音、北 帝、關公四位神明。海陵島地區則共有公廟3座,分別是供奉靈谷侯王的靈谷 廟,供奉宋太傅的張世傑墓,以及大角灣媽祖廟和閘坡天后宮。

(宋太傅張世傑墓)25
 
(閘坡天后宮)26
 
(閘坡天后宮)27
 

陽西縣的宮廟有6座,其中供奉媽祖的宮廟有4座,供奉關公的有1座, 供奉四大天王和彌勒佛的有1座。陽東區總共有宮廟6座,分別為供奉媽祖與 洪聖的東平鎮二聖宮、東平天后宮、供奉媽祖和四王宮的東平古廟、供奉媽祖 和觀音還有土地廟的東北村三聖宮、三丫天后宮以及供奉靈佑王的北津何王 廟。陽春市總共有總共有3座宮廟,分別是供奉黃幸三大仙師、天候聖母、金 花夫人的潭水三仙宮,八甲天后宮和合水天后宮。從這些信息看來,陽江疍民 的神崇拜是以水神為主,崇拜媽祖的人數最多,對疍民的影響也最深遠。如在 出海時經過媽祖廟,需要在廟前繞一圈,最好是可以使船頭向著媽祖廟,然後 燒元寶、放鞭炮:

《祈福》28

哎呀哩,

平安寄望拜虔誠,媽祖龍王信最靈。

保佑疍家時刻好,大風大浪乜唔驚。

呀哩。

而在陽東區崇拜媽祖、觀音還有土地神的東北村三聖宮,其實反映出疍民 上岸之後的崇拜由水上轉為陸地上的空間轉變,這也代表了疍民自上岸後想要 融入陸地社會的意願。

節日習俗

陽江疍民過節有著獨特的習俗。首先是春節,從初一到初十的早晚都要點 香放鞭炮,每天都有著特殊的意義:“一雞、二犬、三豕、四羊、五牛、六 馬、七人、八穀、九兵、十賊。”29年初七的“人日”最為重要,在當天必須準 備豐盛的菜餚和煮湯圓,還要祭神放鞭炮。祭拜的時候必須要掛盞,掛盞的方 式與陸地上的居民有所不同。陸上居民習慣用刀割下祭品上的一小塊肉,然後 分別放在3杯酒上,陽江疍民則是舉刀在祭品三牲(牛、羊、豬)背上劃幾下 就算掛盞。陽江疍家人很少演戲或看戲,因為在陽江“戲”的發音同“去”一 樣,而“去”在陽江也有死亡的意思,所以這對於陽江疍民來說是一種忌諱。 所以只有在過年期間,陽江疍民才會偶爾在天后宮或媽祖廟裡看戲:

《睇大來》30

眾人呀,青竹搭壇蓬仔蓋,

原來正本今晚開台。

眾人。

眾人呀,火燒餘洪劉金定,

轅門斬子無留情。

眾人。

五月初五龍舟節,陽江疍民也和陸上人一樣要賽龍舟,但他們用的卻是自 己日常用的雞鯧艇來比賽。五月初五的寓意是通過賽龍舟來表示自己對保護神 龍的尊敬,也是為了祈求免受水患侵害。在這天疍家的女人們會穿上自己最漂 亮的衣服和最華麗的首飾去和陸上人比美,展示了疍家的風采和自信。 陽江疍民在過七夕節的時候會浸泡在海水中,因為傳說七仙女會在這天來 到人間洗澡,所以凡間的水也因此沾上仙氣,俗稱“神仙水”。在這天如果浸 泡在神仙水中,就意味著可以驅邪治病。陽西縣的沙扒鎮還將七夕這一天稱作 “神水節”,書中記載:“七月七日,曝書籍衣裳,正午時取新汲井水貯之, 以備和藥,經歲不腐,謂之神仙水。”31陽江疍民的鹹水歌中也有關於七月七的 內容:

《七月七》32

眾人呀,七姊下凡配董永,高山髻玲到天庭,眾人。眾人呀,七月七日銀河會,悲歡淚雨下凡塵,眾人。

在這一天,沙扒漁港會挑選7位梳著高髻的女子,用青花瓷瓶來將正午時分收 集到的山泉水倒入“神水缸”中,為人們祈福。

(沙扒“七仙女”取水)32
 

陽江疍民的中秋節同陸上人一樣,以賞月為主。陽江疍民會自己動手製作 糕點,製作糕點前需要用柚子葉淨手。陽江疍民對於節日都很虔誠,在東平港 口的漁民在製作大盤糕點“拳龍”時,如果做得不好,就要拿到山上燒香燭禮 拜後才能掩埋,再重新製作。33陽江疍民在中秋中唱的鹹水歌也體現了過節的喜 悅:

《中秋》34

八月中秋,人慶晚景,吳剛舉目,在那天庭;

八月中秋,月餅賣便,拿錢去買,未試過鹹甜;

八月中秋,刀鯉愛用,五仁什錦,雙黃蓮蓉。

其中的“刀鯉愛用”是指陽江疍民不似陸上人用柚子拜月,而是用刀鯉(一種鹹魚)去拜月。 在採訪中,譚國良先生提到,陽江疍民不似陸上人一般擁有宗族祠堂,但是在每年的農曆七月十四卻會祭拜因出海遭遇事故的人,這些亡靈往往是連屍骨都找不回來,沉沒在了大海之中。

 

第二節:陽江疍民內部間的習俗差別

雖然淡水疍民在後來變成鹹水疍民,風俗也逐漸融合,但兩家還是存在著 習俗差異。就以婚俗方面來看,淡水疍民婚禮接嫁的吉時是在凌晨1時至3 時,而鹹水疍民接嫁的吉時則在凌晨2時至4時。鹹水疍民在婚宴上有個環節 叫作“打堂仗”,而淡水疍民則沒有這個習俗。“打堂仗”是以說唱方式進 行,需要至少4條船排列一處,然後放四張八仙桌排成一線,八仙桌兩旁擺放 座位。首位坐的是新郎,下首是“水澱鳩”,兩邊首位為左文右武兩“丞 相”,餘下的位置坐著“十友仔”。一般是“水澱鳩”先唱,然後左右“丞 相”合議回唱,“十友仔”再酬唱,圍觀的群眾也可以幫忙參與酬唱。如果酬 唱者對不上來就算輸,輸了則需罰酒。主持人會叫著口令讓參與者伸出手指來 猜瓷盤中有多少橄欖,唱出的數量如果與瓷盤中的數量不一樣則算輸,同樣需 要罰酒。

在前文所提到的“魚崇拜”,是淡水疍民獨有的習俗,因為“魚崇拜”裡 的鯉魚屬於淡水魚,和鹹水疍民沒有關係。

 

第三節:陽江疍民與其他地區疍民的習俗差別

不同地區的疍民受當地風土人情或多或少的影響,加上自身的轉變,所以 導致了各地疍民的風俗有其獨特的一面。

廣西梧州的疍民在接親時,新郎藥揮扇假裝往新娘頭上打幾下,然後才可 以接過新娘到自己的船上,不似陽江疍民新郎需要經過潑水的考驗。梧州疍民 雖大多是男人娶女人,但也有男方入贅女方家的情況。入贅的禮節是需要新郎 拿著紅頭繩從船尾進入新娘的船,紅頭生的一頭在新郎身上,另一頭就交給新 娘將新郎拉上船。35而澳門疍民婚俗中,媒婆的地位不似陽江的突出。陽江疍民 的婚俗非常重視媒婆的意見,即使男女雙方未曾見面,但經過媒婆的撮合,雙 方家裡就可以定婚,但這樣的婚姻大多數是有怨氣的:

《怨婚》36

世間怨嫁怨紛紛,怨爹怨奶怨媒人。婦怨夫來夫怨婦,怨來怨去怨盲婚。

但是在〈澳門漁民婚嫁禮俗〉37一文中卻可以看出,青年男女往往是互相吸引然 後逐漸走到一起,提親時請媒人更像是一種形式,而非如陽江疍民那般如此敬 重媒人。在媒人提親後,澳門疍民的男女雙方只需要八字相合就算訂親初步成 功,而陽江疍民還需要在祖先的神位上點三柱香,如果不熄滅才算訂親初步成 果。並且陽江疍民在成功定親後,男女雙方都需要給媒人一筆錢財,同時還要 送一隻豬頭和四隻豬腳,而澳門疍民則沒有這種說法。

在信仰方面,陽江疍民是以祭拜媽祖為主。而在中山神灣的疍民則主要信 奉南海觀音,這裡的疍民家家戶戶的神龕或者神台的位置上都有觀音像,並且 是觀音像在前,祖先的牌位在後,38這體現了中山神灣疍民對南海觀音的重視與 崇拜。佛山三水河口疍民每家的船艇都設有神位,一般是觀音或者北帝或者玄 壇。舊曆三月十五玄壇誕,是男子在一年中最為期盼的一日,而女子則最期待 七夕。39在海南則主要是兄弟公崇拜,兄弟公即“一百零八公兄弟”,傳說是有 108位漁民出海遇難,人們為了安撫他們的亡魂,就建立了廟宇去紀念他們。 “漁歌唱起兄弟公,生產安全神保佑。民族傳統自古有,出海得勝保豐收。” 40,這首鹹水歌的藴意是兄弟公作為海南疍民的保護神,可以保佑他們出行順利 平安,滿載而歸。

第四章:陽江疍民之自我認同

第一節:陽江疍民受歧視之緣由

疍民在舊社會所遭受的苦難是深重的,以前的統治者都將疍民與猺、僮等 的少數民族列入下等人,古籍中也記載著:“猺居峰而偏忍,蛋居水而偏愚” 41,朝廷規定疍民不準參加科舉考試,不能隨便上岸,即使上岸了也不許穿鞋, 不許走在路中間,也不準與岸上通婚,只準在岸上三丈六尺的曬網地等等。如 此低人一等的待遇,疍民受歧視的緣由從何而來。

除了在文章開頭提到的疍民有可能罪犯組成的族群而備受歧視外,在《陽 江疍家民俗》一書中記錄著一個故事解釋了疍家人命苦的原因,是在戰國時代 (前476-前221)越王勾踐(?-前464,在位年份前496-前464)因戰敗而將自 己的情人西施(前503-前473)進獻給吳王夫差(前6世紀?-前473,在位年份 前496-前473),後來越王終於攻陷了吳國,可西施卻認為自己童貞已破無顏面 對越王,於是投河自盡。但是西施被一位船家救起,兩人後來成親並一起回到 越國。這件事情被越王知道之後,就下令處斬了那位船民,並給所有船民下達 了多個苛刻的限制,這就是疍民身份低微的源頭。42 而譚國良館長接受採訪時,在回答“陽江疍民為何地位如此低下?”的問 題時提出了自己的觀點:首先因為在當時疍民的生命是最不值錢的。疍民出海 面臨著極大的風險,俗話“行船跑馬三分命”,在海上一旦遭遇意外很可能就 無一生還:130年前在閘坡的戙澳灣有一場颱風,將整個港口都摧毀了,基本 上是全軍覆沒;1938年的時候也刮了一次颱風,死亡人數將近200人;第三次 就是2008年的黑格比颱風,那一次將整個大堤都打斷了。這與陸上人的狀況對 比,就顯得疍民非常卑微了。其次同外貌也有關係,不僅是因為疍家人身材矮 小,皮膚黝黑,身上總是有著腥臭味,更是他們衣衫襤褸,很不體面。

譚館長的觀點有很大的可能,陽江疍民的鹹水歌也講述了疍民生活的不體 面與艱辛:

《命苦最是行船人》43

栖息無家四海浮,破船爛網把身留,

衣不蔽體食不飽,終年勞累終年愁。

千金難買三寸土,命苦最是行船人,

腳下踩住閻王殿,汪洋大海幾堆墳。

而吳銀偉女士的觀點則比較新穎,她並不認為陽江疍民社會地位低下。因 為疍民與陸地上的人有交易流通,並且疍民中也有人擁有很大的漁船,也就是 船老闆,他們出海打漁還是有一筆收入的。只是他們在終年生活在海上,所以 陸上人不太了解他們罷了。而關於陸上人對疍民的歧視行為例如疍民上岸不能 穿鞋的行為,吳女士則認為因為是疍民穿鞋都有目的性,在船上作業生產基本 都不需要穿鞋,所以到岸上也不穿鞋,這是他們的主動行為。而且如今他們上 岸了之後都是穿鞋的,這證明疍家人是可以穿鞋的,疍家小姐出嫁時穿的七色 鞋也是非常漂亮的。我們之所以認為疍民受歧視,是因為部分疍民是從陽江內 河出來的,陸上人不了解他們而產生的誤解。但是因為吳女士沒有相關的文獻 或採訪紀錄可以證明她的觀點,並且也不是從疍民發展而來的陸上人,所以此 觀點僅作為一個新穎觀點去參考。

這樣看來,陽江疍民受歧視的緣由似乎是來自於他們的生存方式,也就是 出海打漁帶來的風險和貧窮。陽江疍民究竟為何不到陸上居住,李國歡先生 (生年不詳)在解答為什麼疍民的數量甚多時給出了幾個觀點,其中一個是疍 民歷代為疍,沒什麼積蓄,所以無力上岸建屋落籍;還有一個是可能在逃避戰 亂,在康乾年間清兵攻下福建,鄭成功(1624-1662)敗退臺灣後,有傳言清兵 揚言“黃、林、陳,除了賊沒了人”要大開殺戒,所以是因為逃命而不敢上 岸。這些也可以作為陽江疍民不上岸的理由,但除了這些可能的原因之外,其 中還涉及到陽江疍民的認同問題。

 

第二節:陽江疍民之認同問題

關於陽江疍民的認同問題可以分為陽江疍民的自我認同,和他者對陽江疍 民的看法,這樣的認同問題其實也是在印證陽江疍民的組群劃分依據究竟是人 為劃分還是生理劃分。生理劃分一般是明顯的外貌差距,例如膚色或者體格,都是劃分族群的重 要標準。疍民的體型相對矮小,皮膚黝黑,女性疍民的臀部猶如“蛋”形,這 都是疍民的外型特徵,但也不足以作為能夠劃分出一個族群的標準。 而陽江疍民的自我認同可以參考何化利先生對於海南疍家身份認同問題一 樣,從族源地認同、語言認同和生活習俗與生計方式認同去研究:

1.族源地認同

陽江淡水疍民的族源地一直未得到確切的信息,現在是僅能得知淡水疍民 是從海面遷到陽江內陸,而鹹水疍民基本上可以確定是從從珠三角的內河及附 近海面來到陽江,但也不知道五代以上的祖先究竟是何處的。而關於正統疍民 的問題,陽江疍民並非如海南疍民一樣認定“疍家就是從廣州、福建一帶過來 的,反之則不可稱其為疍家。”44,而是廣東省民族研究所在陽江調查時聽說過 陽江的淡水疍民認為鹹水疍民不是真正的疍家,但卻沒有根據。筆者認為,如 果是有著族源地認同的族群,是不會讓後代忘記自己的祖先從哪裡人,又是從 何處搬來陽江的,反而會一直強調。陽江疍民這樣倒是有一種落戶在何處,何 處就是自己的根的思想。

2.語言認同

嶺南地區的疍民語言屬於三大語系,即粵語方言、客家方言、閩南語言。45 陽江疍民自從來到陽江之後,受到當地語言環境的影響發生了變化。陽江疍民 在一開始普遍說粵語,後來受陽江話的影響越來越深,現在基本上都是在講陽 江話,只有在漁歌對唱、獨嘆或者重大日子才能聽到他們講粵語方言。這在一 定程度上反映了陽江疍民已經逐漸與陽江本土文化融合,但是在重要的日子或 者涉及到習俗還是會用回本身的方言。從中也可以看出陽江疍民並不排斥陸上 人的文化,反而會為了生存和交流而去學習對方的語言。

3.生活習俗與生計方式認同

陽江疍民對自己生活習俗的認同感是比較強的,首先體現在陽江疍民的婚 俗上,這是傳承得最為詳細的一個陽江疍民習俗。陽江海陵島每年八月都會舉 行一次“開漁節”,在這個節日上會有關於陽江疍家婚俗的重現表演,同時也 有祭海表演,這是對於自身信仰的一種認同。即使現在不需要為了生存出海搏 命,陽江的媽祖廟或是天后宮依然有人在供奉。而陽江疍家的服飾也被被原先 為疍民的譚國良館長展示在了自己的漁家文化展覽館上,這何嘗不也是一種文 化認同。而關於生計方式認同,前文提到的五月初五節日中,陽江疍民是用自 己日常生產的雞鯧艇當作龍舟去比賽,這代表陽江疍民對於自己的生計方式有 著歸屬和認同。

綜上所述,僅從陽江地區的疍民自我認同方面上來看,不難看出陽江疍民 對於自己的族群是並沒有太大的執著的。放到如今來看,自從新中國成立宣布 疍民上岸,這幾十年來年來陽江疍民也沒有固守自己的族群生活習俗,而是逐漸融入到了陽江本土,也就是漢族的生活之中。 這也說明了,他者的看法對陽江疍民的自我身份認同問題有著深刻的影 響。他者對疍民的看法根據梁文生(生年不詳)先生的研究可以分作主流民族 對疍民的看法和政府對疍民身份的認知與管理兩方面。46

1.主流民族對疍民的看法

直到如今,只要向當年接觸過陽江疍民的陸地人詢問疍民的地位,他們的 回答幾乎都是“疍民是是受歧視的”。可以看出,作為漢族人的陸地人是拒絕 接納疍民的,而拒絕接納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為當時的土地不夠。 在採訪吳銀偉女士時,她曾提到陽江疍民之所以不上岸,是因為當時的閘 坡的陸地面積比較小,閘坡港也很小,並沒有多餘的地方適合疍民上岸居住。所以陽江疍民當時都不靠岸,都是以海為家。此觀點有一定的道理,因為在當 時大部分土地都被地主鄉紳所擁有,大部分陸上人其實是擁有少部分甚至是沒 有土地的,所以對於可能會上岸的疍民,他們會心存敵意而排斥對方。 由此推斷,陸地人是擔心現有的資源將要與其他人共享,使得自身的資源 緊缺,於是就想要將這些外來者排斥在外,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對疍民這個族群 的歧視。

2.政府對疍民身份的認知與管理

對於疍民的身份,明太祖朱元璋(1328-1398;在位年份1368-1398)曾“設 立蛋戶、漁戶、教坊等名色,禁錮敵國大臣之子孫妻女,不與齊民齒。”47,這 象徵著疍民至此成為了自成一戶籍的賤民。從這之後,疍民不得與漢族通婚, 也不能到陸地上。到了清朝為了緩解朝廷與賤民的矛盾,雍正七年(1729)對 廣東頒布了諭令:

“著該巡撫等轉飭有司通行曉諭,凡無力之蜑戶聽其在船自便,不必強令登岸;如有力能建造房屋及搭棚栖身者,准其在於近水村莊居住,與齊民 一同編列甲戶,以便稽查。勢豪土棍不得藉端欺凌驅逐,並令有司勸諭蜑 戶開墾荒地,播種力田,共為務本之人,以副朕一視同仁之至意。”48

清政府的這一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疍民的社會地位,但由於對疍民身份 低微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所以還是很難改變疍民的待遇。並且政府之所以同 意疍民上岸,並不是出於疍民可以成為陸地人的認同感,而是維護和鞏固自己 統治的一種工具。到了民國時期(1911-1949),建設廳給廣東省政府的提示裡提 到:

“查粵省河叉分歧,商埠羅列,船舶之營業日增,故蛋民之生殖日眾,其資 質之下焉者,習知水性,善於操舟;其中焉者,略識航線,專引充水。大抵 皆粗鄙成性,浮海為生,管理為難,施教不易,故官廳往往聽其自然,以致 水濱幾痛化外。不知粵省既為通商要區,又為海軍駐地,商船之司機、艦隊 之水兵,出身於蛋戶者甚多,假使基礎不良,結果必大受影響,海員對外不 能爭衡於海上,水兵對內不能效力於國家。”49

從此段紀錄可以看出,政府對於疍民的態度其實很矛盾。一方面政府需要 疍民對於船舶運用和航線認識的能力,但另一方面又覺得他們“粗鄙成性”、 “難以管教”。所以建設廳才提出讓疍民接受教育,從而提高疍民的素質。這 對於疍民的身份認同可謂是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但是由於歧視的觀念根深蒂 固,這項提議並沒有很好地得到實行。在一些地方上,對於疍民的歧視還是普 遍存在,而陽江疍民在官方記載中仍是:

“舟楫為宅,釣網為生,無冠履,不諳文字,性耐寒,雖隆冬霜霰,亦跣 足單衣然性畏見官,豪右有訟之者,則飄竄不出。其捕魚之利,僅博得一飽,貧乏者一葉之棚,不蔽其身,百結之衣,難掩其骭。”50

由此可以看出,明清時期的政府對於疍民的身份認同其實是排除在陸上人之外的,明太祖直接將疍民設為賤民,而雍正時期(1722-1735)雖說同意疍民上岸種地,但是陸上人的歧視觀念是難以一時消除的,並且還可能因為佔用了陸上人的資源而對疍民更加仇視。而且雖然同意疍民上岸後以陸上人的方式生存, 但都是派去開墾荒地,本質上還是與陸上人分隔開來。直至民國時期,才出現 了賦予疍民和所有人擁有一樣權利的法律,是一場觀念的變革。雖說效果不甚 明顯,但也是邁出了創新性的一步。

新中國(1949-)成立以後,被剝削的階級反過身來成為了人民的主體,疍 民在政府方面看來也不再被認作是賤民一類。在〈探析疍民政策和社會地位〉51 一文中提到,1950年政務院發出了《關於廢除對海上漁民“疍家”侮辱稱號的 通知》,禁止其他人以“疍”一詞去稱呼水上人。廣東省政府順應國家的號召, 在1953年發出《關於疍民改稱“水上人民”並特殊照顧其政治地位》的通知, 強調不許對疍民再有歧視性的稱呼並且讓各地政府對他們給予特殊關照。除此 之外,疍民還被國家劃分為漢族,破除了疍民與陸上人的隔閡。並且在新中國 成立後的土地改革期間,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廢除了地主階級 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這也就意味著每人都可以分得地主鄉紳的房子和耕 地,並且繳納苛重的地租,有了土地,疍民也自然可以上岸,也可以如陸上人 一般在地面耕作,出海不再是疍民唯一的生存方式。為了使疍民都能順利上 岸,1954年周恩來總理(1898-1976)是來到廣東視察水上居民的上岸定居工 作;1959-1960年間,國家計劃委員會專門撥出1700多萬元以及數百噸的鋼材 和數千噸水泥用於建設水上居民新村。52長此以往,屬於疍民的標籤被逐漸淡 化,他人對疍民的認同也逐漸趨於與自己是同一族群。

第五章:總結與反思

關於疍民的來源學術界各執一詞,學術主流說法是疍民原身為百越。而陽 江疍民的來源也沒有準確說法,目前能確定的是陽江淡水疍民和鹹水疍民的來 源時間不一,淡水疍民先來到陽江,隨後是鹹水疍民,然後是淡水疍民逐漸往 鹹水疍民地區靠攏。現在的疍民已經基本融入陸上人群體,屬於疍民的特徵在 逐漸消失,但是一些風俗特徵卻被保存下來,並且正在努力宣傳這種文化。

不同地方的疍民風俗各有不同,即使是在陽江,淡水疍民和鹹水疍民的風 俗都有著差別。陽江疍民風俗是疍家文化與陽江文化結合而產生的獨一無二的 風俗,其中最有特色的就是婚嫁習俗,疍家婚俗被納入了省級項目,而陽江也 有兩位省級代表性傳承人。疍家婚俗被納入省級項目,從側面也反映了這屬於 疍民獨特的標誌正在慢慢消失,疍民已經逐漸融入了陸上人群體。從以前被他 人排擠歧視到現在的一視同仁,疍民可謂是經歷了一個漫長的社會觀念改變的 過程。筆者在研究陽江疍民的族群自我認同時發現,陽江疍民對於自己的身份 並沒有非常執著,因為他們說不出自己祖上幾代人的由來,也不知地族源地是 何處,到現在大家也不知道陽江疍民究竟來自何地。其次是陽江疍民沒有堅持 自己原先的語言,而是逐漸被陽江本土語言所取代,現在的陽江疍民基本上都 說陽江話。所以這也說明,陽江疍民的族群劃分大部分是因為他人的認同。正 是因為陸上人對陽江疍民的排擠和政府對疍民身份的管理與認知,陽江疍民才 會一直以“疍”這個族群與陸上人分隔開來。從民國時期的各種法令和法律開 始,疍民的身份才開始發生變化,等到了新中國成立之後,才徹底甩開了 “疍”的稱呼,歸為漢族融入到陸上生活。

如今越來越多人開始呼籲要保護疍家文化,疍民自從上岸之後,屬於疍民 的特徵也逐漸在消失,社會中也越來越重視對於疍家文化的傳承。陽江海陵島 每年8月都會舉行一次開漁節,而在那天就會表演陽江疍民的婚俗,以此作為 一種弘揚與傳承。陽江如今正在大力發展旅遊業,可以將疍家文化作為一種文 化產業與旅遊業相結合,或許可以有相得益彰的效果。

參考材料

書籍

一、今版書籍

1.中共陽江市委黨史研究室、陽江市檔案局、陽江市地方誌辦公室主持整理:《陽江歷代詩詞選》(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6年) 。

2.艾倫·巴納德著、國家教育研究院主譯:《人類學的歷史與理論》(高雄:巨流圖書公司,2012) 。

3.吳水田:《話說疍民文化》(廣州:廣東經濟出版社,2013年) 。

4.林有能、胡波、陳光良:《疍民文化研究》(香港:香港出版社,2012年) 。

5.林有能、胡波、陳光良:《疍民文化研究(三)》(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18年) 。

6.基辛著,陳其南校訂,于嘉雲、張恭啟合譯:《當代文化人類學》(高雄:巨流圖書公司,1981年) 。

7.陳序經:《疍民的研究》(上海:商務印書館,1946年) 。

8.陽江市地方誌辦等編 :《民國時期廣東兩陽史》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16年) 。

9.陽春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陽春市誌(1979-2000)》(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3年) 。

10.陽江市陽東區文化館、陽東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陽江文化瀕危的瑰寶——鹹水歌》(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18年)。

11.賀喜、科大衛主編:《浮生:水上人的歷史人類學研究》(上海:中西書局,2021年) 。

12.廣東省陽江市文化館、陽江市沿海經濟與企業文化學會:《陽江疍家民俗》(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2015年) 。

13.楊威勝:《海南疍家人》(海口:海南出版社,2017年) 。

14.廣東省民族研究所:《廣東疍民社會調查》(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年) 。

15.邁克爾·羅蘭著,湯芸、張原編譯:《歷史、物質性與遺產:十四個人類學講座》(北京: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6年) 。

 

二、古版書籍

1.《清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 。

2.李沄:《陽江縣誌》(河北:成交出版社有限公司,1822年) 。

3.屈大均:《廣東新語》(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4.張以誠:《陽江志三十九卷》(廣州:留香齋,1925年)孫毓修輯:《消夏閒記摘抄》(上海:商務印書館,1921年)。

 

期刊

1.何化利:〈海南疍家身份認同問題研究——基於海南各港口疍民考察札記〉,《民族論壇》,2016年07期,頁61-64。

2.吳水田、陳平平:〈嶺南疍民“親水”崇拜的空間特徵及其演變〉,《農業考古》,2016年01期,頁6。

3.宋力行、李曉霞:〈論廣東疍民婚俗演進——以陽江市海陵島為例〉,《廣東技術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2015年04期,頁8。

4.易源:〈梧州疍民風俗〉,《潮汐》,2003年26期,頁41。

5.徐燕琳、胡伊萍:〈民水文化水風俗研究——以中山神灣疍民生活為例〉,《中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年02期,頁62-66。

6.梁宗強:〈上岸〉,《陽江日報》,2018年3月1日,〈文化〉,B8頁 。

7.莫雁詩:〈試論疍民不是民族〉,《廣西地方誌》,1995年02期,頁5。

8.陶明霞、吳夢媚撰文,李向東、譚文強、宋福亮攝影:〈疍家婚俗浮生江海,情定扁舟〉,《陽江日報》,2014年8月12日,〈特別報導〉,A4頁

9.陶明霞撰文、李向東圖片:〈海上人家的千年詠嘆調〉,《陽江日報》,2015年6月5日,〈特別報導〉,A4頁

10.董立功:〈廣東疍民婚俗初探〉,《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06期,頁5。

11.雷汝霞、吳水田:〈利益相關者視角下的疍民文化遺產認同研究——陽江閘坡案例〉,《廣州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19年01期,頁6。

12.劉晶茜:〈重溫疍家往事,再現海上傳奇——對保護與傳承鹽田疍家人婚俗的思考與探索〉,《藝術科技》,2017年12期,頁166。

13.劉詩偉:〈大澳鹹水歌〉,《陽江日報》,2022年1月6日,〈文化百花園〉,05頁。

 

電子資料

1.龔堅:〈西江疍民的文化傳統及傳續機制——基於肇慶疍民的田野考察〉,《百色學院學報》,2017年03期郎擎宵:〈中國南方民族源流考〉,《東方雜誌》,1923年01期;網址http://dongfangzz.clcn.net.cn/Detail/====8aLbAX2uX8=;瀏覽日期2月20日。

 

腳註 :

1. 廣東省陽江市文化館、陽江市沿海經濟與企業文化學會:《陽江疍家民俗》(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2015 年)

2. 林有能、吳志良、龍家玘:《疍民文化研究(二)》(香港:香港出版社,2014 年),頁 297-
301。

3. Huang Xiangchun, “Going beyond pariah status: the boat people of Fuzhou,” in The Fisher Folk of Late Imperial and Modern China, eds., Xi He & David Faure (New York: Routledge, 2017), 151.     

4. 賀喜、柯大衛主編:《浮生:水上人的歷史人類學研究》(上海:中西書局,2021 年)。

5. 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卷一百零四〉〈廣東八〉〈惠州志〉。轉引自莫雁詩:〈試論疍民不是民族〉,《廣西地方誌》,1995 年 02 期,頁 56。

6. 李沄:《陽江縣誌》。轉引自陽江市陽東區文化館、陽東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陽江文化瀕危的瑰寶——鹹水歌》(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18 年),頁 4。

7. 張以誠:《陽江志三十九卷》(廣州:留香齋,1925 年),卷 7,〈地理志〉第 7,頁 17。

8. 陳夢蕾:《古今圖書集成》。引自郎擎宵:〈中國南方民族源流考〉,《東方雜誌》,1923 年 01 期;網址 http://dongfangzz.clcn.net.cn/Detail/====8aLbAX2uX8=;瀏覽日期 2 月 20 日。

9. 筆者於 2023 年 2 月 6 日攝於廣東省陽江市漁家文化展覽館。

10. 廣東省民族研究所:《廣東蜑民社會調查》(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1 年),頁 4-5。

11. 同上註,頁 5-6。

12. 筆者於 2023 年 2 月 6 日攝於廣東省陽江市漁家文化展覽館。

13. 林有能、吳志良、龍家玘:《疍民文化研究(二)》,頁 297-301。

14. 陽江市陽東區文化館、陽東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陽江文化瀕危的瑰寶——鹹水歌》(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18 年),頁 161。

15. 筆者於 2023 年 2 月 6 日攝於廣東省陽江市漁家文化展覽館。

16. 同上註,頁 159。

17. 《新抱仔搖大櫓》,出自陽江市陽東區文化館、陽東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陽江文化瀕危的瑰寶——鹹水歌》(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18 年),頁 182。

18. 林有能、吳志良、龍家玘:《疍民文化研究(二)》,頁 300。

19. 同上註。

20. 筆者於 2023 年 2 月 6 日攝於廣東省陽江市漁家文化展覽館。

21. 圖片來源:廣東省陽江市文化館、陽江市沿海經濟與企業文化學會:《陽江疍家民俗》,頁69。

22. 廣東省陽江市文化館、陽江市沿海經濟與企業文化學會:《陽江疍家民俗》,頁 48。

23. 陽江市陽東區文化館、陽東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陽江文化瀕危的瑰寶——鹹水歌》,頁 76。

24. 林有能、胡波、陳光良:《疍民文化研究(三)》,頁 176-191。

25. 筆者於 2022 年 7 月 10 日攝於海陵島。

26. 同上註。

27. 同上註。

28. 陽江市陽東區文化館、陽東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陽江文化瀕危的瑰寶——鹹水歌》,頁77。

29. 廣東省陽江市文化館、陽江市沿海經濟與企業文化學會:《陽江疍家民俗》,頁64。

30. 陽江市陽東區文化館、陽東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陽江文化瀕危的瑰寶——鹹水歌》,頁49。

31. 張以誠:《陽江志三十九》,卷 7,〈地理志〉第 7,頁 12。

32 陽江市陽東區文化館、陽東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陽江文化瀕危的瑰寶——鹹水歌》,頁77。114。

32. 圖片來源:廣東省陽江市文化館、陽江市沿海經濟與企業文化學會:《陽江疍家民俗》,頁64。

33. 陽江市陽東區文化館、陽東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陽江文化瀕危的瑰寶——鹹水歌》,頁 61。

34. 同上註。

35. 易源:〈梧州疍民風俗〉,《潮汐》,2003 年 26 期,頁 41。

36. 陽江市陽東區文化館、陽東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陽江文化瀕危的瑰寶——鹹水歌》,頁 184。

37. 徐贊源、胡國年:〈澳門漁民婚嫁禮俗〉,載於林有能、吳志良、龍家玘:《疍民文化研究(二)》(香港:香港出版社,2014 年),頁 283。

38. 徐燕琳、胡伊萍:〈民水文化水風俗研究〉,《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 年 02 期,頁 59。

39. 伍銳麟:《民國廣州的疍民、人力車夫和村落:伍銳麟社會學調查報告集》,廣東人民出版社2010 年。引自邱運勝:〈存續與變遷:佛山三水疍民民俗調查〉,載於《疍民文化研究(三)》(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18 年),頁 171-172。

40. 申素樣:〈海南疍民鹹水歌中的海神崇拜〉,《南海學刊》,2020 年 04 期,頁 109。

41. 屈大均:《廣東新語》(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卷十八〉,〈蛋家船〉,頁 486。

42. 廣東省陽江市文化館、陽江市沿海經濟與企業文化學會:《陽江疍家民俗》,頁 141-142。

43. 陽江市陽東區文化館、陽東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陽江文化瀕危的瑰寶——鹹水歌》,頁 63。

44. 何化利:〈海南疍家身份認同問題研究——基於海南各港口疍民考察札記〉,《民族論壇》,2016 年 07 期,頁 62。

45. 廣東省陽江市文化館、陽江市沿海經濟與企業文化學會:《陽江疍家民俗》,頁 6。

46. 梁文生:〈正在消失的水上人家——疍民身份認同淺論〉。載於林有能、胡波、陳光良:《疍民文化研究(三)》(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18 年),頁 255。

47. 孫毓修輯:《消夏閒記摘抄》(上海:商務印書館,1921 年),卷上,〈摘抄上〉,頁 4。

48. 《清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世宗顯宗(二)〉,卷 81,頁 69。

49. 《呈省政府令行教育廳轉飭所屬教育機關注意蛋民教育並推廣水上學校》,載《航政特刊》,1931 年 8 月,頁 13。載於林有能、胡波、陳光良:《疍民文化研究(三)》,頁 226。

50. 張以誠:《陽江志三十九》,卷 7,〈地理志〉第 7,頁 17-18。

51. 謝棣英、鄭少霞:〈探析疍民政策和社會地位〉,載於林有能、胡波、陳光良:《疍民文化研究(三)》,頁 245。

52. 茆曉茹:〈疍民研究之歷史與當代〉,載於林有能、胡波、陳光良:《疍民文化研究(三)》,頁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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