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书甲本《老子》第六十三章校考
曾嘉玮
《老子》第六十三章的文本流传既久,异文迭出,如“报怨以德”句的存佚、“大小多少”之释读等问题,皆因版本差异而聚讼纷纭。从马王堆帛书甲、乙本至郭店楚简本、西汉简本,再到王弼、河上公等传世诸本,字句更易往往牵动义理诠释的走向。有鉴于此,本文将从帛书校注和异文考辨两方面解析,旨在透过对比诸版本之异同以校勘,并梳理前人对文本的解读,以厘清和归纳历代学者相关的研究成果,从而呈现《老子》思想在历史传抄中的绵延与演变。
本文所用底本及参校本、参考本如次:
1. 帛书甲、乙本:参考高明《帛书老子校注》,以帛书为底本,王弼注本为主校本。
2. 郭店楚简本:参考丁原植《郭店竹简老子释析与研究》、彭浩《郭店楚简〈老子〉校读》、丁四新《郭店楚竹书〈老子〉校注》三家。
3. 北大汉简本:参考吴文文《北大汉简老子研究》。
4. 王弼本:参考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校释》。
5. 传奕本:见于丁原植《郭店竹简老子释析与研究》。
6. 龙兴观本:见于彭浩《郭店楚简〈老子〉校读》。
7. 河上公本:参考《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
8. 敦煌本:见于董恩林《唐代〈老子〉诠释文献研究》。
郭店楚简甲本残卷原文作:
为亡为,事亡事,未亡未。大,少之,多惕必多
。是以圣人猷
之,古终亡
。
帛书乙本残卷原文:(对照通行王弼本,〔〕内为帛书乙本之阙文。)
为无为,〔味无未。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乎其易也,为大〕乎其细也,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若〔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耳口”人〔猷难〕之,故〔终于无难〕。
帛书甲本残卷原文:(对照通行王弼本,〔〕内为帛书甲本之阙文。)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未。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乎〔其易也,为大乎其细也〕。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是以圣人冬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猷难之,故终于无难。
帛书的“无”,与北大汉简所作一样。丁原植、彭浩和丁四新均作“亡”;王弼本、河上本、龙兴观本、传奕本和敦煌本则作“无”。聂中庆通过甲骨卜辞佐证说明“亡”字本义是有无之“无”,而非“逃亡”,“无”的本义为“舞”;后因字形演变及音近相通,“无”取代“亡”义,且“亡”转为表达逃亡、灭亡。1另外段注:“亡亦叚为有无之无。”2许慎:“无,亡也。”3亦表明二字共表“无”之义,但《说文解字》中已经分辨不明“亡”的本义了,故此处作“亡”或“无”皆可。
帛书的“味”,丁原植、彭浩和丁四新均作“未”,其余版本均作“味”。“许慎:‘未,味也。六月滋味也。’”4故此处作“未”或“味”皆可。
帛书“大小多少,报怨以德”与其余版本一样;郭店楚简本作“大,少之,多惕必多
。”以及北大汉简作“小大多少,抱怨以德。”
帛书的“冬”,王弼本、河上本、龙兴观本、传奕本和北大汉简作“终”。郭店楚简本无此句。“许慎:‘冬,四时尽也。’”5“段注:‘《广韵》云:终,极也,竆也,竟也。其义皆当作冬。冬者,四时尽也。故其引申之义如此。’”6因此此处“冬”含终极之意,故与其他版本的“终”意思一致。
帛书的“于”,其余版本皆无“于”字。
一)“为无为,事无事,味无未”
前人对这句有不同理解。字义上,尹振环提出新见,指出“无”不等于“亡”,认为此句中楚简的“亡”应用本义即“逃、隐蔽”,解读为“即(国君的)作为、做事、趣味,是隐而不宣的,不被人知道的,免得百民仿效、迎合、奉承、吹捧,再转化为政治资本,惹事生非”,才能使下文“大少之”文意通顺;但是他同时认为“亡”作为“忘”的同音假借字来理解亦未尝不可,即“忘为、忘事,即忘掉私欲之为与事”。为了更好区分“无”与“亡”,他进一步以简本另一段文字来说明“无事”表示“不生事”,“亡为”则表“隐蔽所为”,因此他提出,帛书将“亡”改成“无”有可能影响原本文意。7
刘镊先解释字义,并以此理解句义。他认为“为”指行为、“事”指处事、“味”指人之间的关系;且点出“简文说以无为为‘为’,以无事为‘事’,以无味为‘味’。”其对于“味”的解读较为独特,在古汉语中,“味”本指滋味,但他将“味”引申为人与人之间的交互感受、情感联结或社会关系的滋味。其对于句义理解的核心是以“无”的态度去驾驭“有”的世界,行为要合乎自然、处事要清静无扰、关系要恬淡真诚。8其理解既扎实于字义,又贯通了老子的整体思想。
徐志钧则认为“‘未’用作动词,意谓促使和主宰”,将“味无未”解读为“万物繁荣滋长而并不主宰”。他从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角度来解读,同时指出“为无为”、“事无事”与“味无未”语义互相呼应,以“无为”共同导向“报怨以德”的政治智慧,最终达成“终无难”的理想治理结果,从而使全篇义理贯通,首尾呼应。9而王弼对此句的注释是“以无为为居,以不言为教,以恬淡为味,治之极也”。10“无为”、“不言”、“恬淡”均融合老子“无为”的治理和教化方法,内涵道家“清净无为”、“道法自然”的政治思想,可见徐志钧的解读与王弼的注释皆着眼於老子“无为”的思想理路。
在句子结构上,高明对这三句的结构提出新的解释,并以此解决历代学者认为此处文意不通,怀疑有脱文错简的问题。他主张这三句并非动宾结构,而是三个词义相近的并列句,“当写作‘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即为与无为,事与无事,味与无味”。11但丁四新对高明的观点提出批判,认为此处应按照动宾结构来解读,主张每句第一个字“为、事、味”均是意动用法,“‘为亡为’即是‘以无为为’,亦即以‘无为’为原理而为者”,强调无为是行动的原则,同时是老子哲学所推崇的实践方式。12
(二)“大小多少,报怨以德”至“必多难”
诸版本与帛书本一致,唯与郭店本和敦煌本有较大差异,敦煌本作“大事必作于小”,并且无“是以圣人冬不为大,故能成其大”一句。学界对“大,少之,多惕必多
”此句之句读各执一词,如彭浩读为“大少之多惕必多
”,整句理解为“把大与小的关系看得太容易,一定会招致许多的困难”,并引《韩非子·喻老》和高亨的引申之义来解释;而后他认为由“报怨以德”至“夫轻诺必寡信”是对郭店楚简本“大,少之,多惕必多
”的注解,乃后人添加到正文中,以致难以理解。13
陈锡勇则将郭店楚简本与其他版本差异甚大归咎于抄写过程中的疏忽,是抄写者因前后文均出现“多”字(“大小多少”与“多易必多难”)而产生视觉混淆,导致中间共五十一字未能抄入,并据此推断,郭店简所据底本应为结构完整的《老子》全本,其与帛书本及后世传本同源。14
另一方面,王坤鹏认为应读为“大小之多,易必多难”,意为“事情大小丛脞,如看轻它就会困难重重。”15其中“少”是与下句的“多”相对应,不必通假为“小”,他重点在于揭示“多少”、“难易”的抽象概念在达到极致时必然会向其对立面转化,即“大少之多”意指极少将会转化为多,“易必多难”则指极易必然转化为难。并且他对比其他版本的理解,得出郭店楚简的表述更贴近《老子》的思想与主旨。
聂中庆、李定认为断句方式的不同会导致文意不通,其认为应读作“大,少(小)之,多易必多难”,“大”指的是统治者,而“少(小)之”乃意动用法,表示统治者应当以己为小,谦卑自抑,顺应自然;其不仅指出此句蕴含的思想是上文“为亡为,事亡事,味亡味”的具体应用,是直接针对统治者而发,亦点明此句与帛书下文“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相联系,阐述的是同样的道理。聂中庆、李定将“多惕必多
”理解为对待事情随意妄为,最终会陷入困境。16
对于此句的解释是进一步阐发“大,少(小)之”的内涵,强调面对任何事情都要秉持谨慎的心态,切忌轻视。聂中庆、李定对于在“大,少(小)之,多易必多难”两句中衍生出“报怨以德⋯⋯夫轻诺必寡信”一段文字进行批评,指明是后人对简本的修饰和扩充,并非老子原文。17由此可知,以上学者对版本差异给予两种不同的解释;亦有以在句子解读上来判断版本的优劣。
(三)“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于无难”
王弼注释为:“以圣人之才,犹尚难于细易,况非圣人之才,而欲忽于此乎?故曰‘犹难’也。”18此解释连结前句“多易必多难”的教训,点明圣人尚且以谨小慎微的态度面对细小容易之事,常人更不该忽视这些小事,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终无难”的结果。河上公本的注释是“圣人动作举事,犹进退。重难之。欲塞其源也。圣人终身无患难之事,由避害深也。”19此理解与王弼注释相似,但其重点指出圣人之所以谨慎持重是为了从源头上杜绝患难的产生。
陈锡勇20将此句与上文“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结合来解析,其先点出“多易”是“轻诺”的原因;“多难”是“寡信”的结果。接着针对为政者而论,他认为统治者的失败,根源在于内心的“多易”,即轻慢之心,因从才会轻易许下“民利百倍”之类的宏大诺言,此乃轻诺之行为;而一旦许诺,又因无法处理复杂的社会矛盾(亲疏、利害、贵贱),最终导致政权动荡、失信于民,即文本中的“多难”与“寡信”。与之相对,圣人因为顺应自然、慎终如始以及防患于未然,故能避免陷入“轻诺”与“寡信”的恶性循环之中。可见他以对比的角度来阐述圣人能“终无难”的原因。
基于此可得知此句是呼应章旨,以对待事物易难的态度来论述如何达至“无难”,体现老子“居安思危”的思想智慧;相比起前两段的争议,前人对于此句的理解与阐述皆一致。
综上所述,前人关于帛书此章之异文,多有考辨,其焦点部分汇总如下。
首先,对于“为无为,事无事,味无未”,字义层面,尹振环在文字考释上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他的观点聚焦于文字与思想的关联,即“亡”与“无”的不同对于为政者而言,两字微小的差异会带来不一样的行为规范,并且以较新颖的看法,即“亡”为“忘”的同音假借字来诠释;在古文字中,同一个概念用不同字表示,往往蕴含细微语义差别。然而学界大多认为“亡”就是“无”的通假字,尹振环的主张还需提供更多的内证来论证,只从字义这一方面解释会欠缺说服力。
句子结构层面仍存在争议,难以下定论。但若以语义来解读此句,可理解为是以无为的方式来“行动”、以无事的方式来“治理”、以无味的方式来“体道”;此三句所言分别体现在老子“无为而无不为”21、“取天下常以无事”22、“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23。道是无形无象,不可状名;其特质是平淡自然,不含欲望。故“无味”指道的自然状态;“味无未”则是以自然的方式、在平淡中体悟“道”。因此“味无未”是体现统治者的内在修养,要求摒弃主宰与控制百姓的欲望,才能实现“无为”的治理。
其次,对于“大小多少,报怨以德”至“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因郭店楚简本与其他版本的差异较大,前人纷纷对此给予不同看法,即上述提及包括认为此乃后人将对楚本的注文掺入至正文中,或是抄写者的疏忽而遗留,抑或是后人所改,众说纷纭,难以定度。综合而言,宋健提出的说法更可信且具说服力,其主张楚简的《老子》是经过“儒家化”改造的选本,而非原始的《老子》。他通过《老子》内在的篇章来分析“抱怨以德”是一种“无为之德”,从内在(不争、无私、顺应自然、不妄为)来杜绝怨隙的产生;然而儒家是主张“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可见两者在“抱怨观”上存在分歧。宋健归纳前人对墓地所出土的儒家和道家文献的数量差异,推断《老子》简本是由儒家学者为“援道入儒”而编选,故将与儒家思想冲突的“报怨以德”等内容删除。另一方面,宋健还提出将经过有意删改的“大,少之”的意思与原本“大小多少”的原意完全相反,故后加“之”以使文意通顺;不只如此,他还在文献中列举楚简《老子》其他章节的简化和删改来佐证“为亡为”章所缺文字既非漏抄,亦非注文掺入,而是儒家化编选者有意删改的结果。其立论甚具创新与突破,相比起前人的假设(抄写疏忽),宋健反而能引用关键的内证和外证来论证“儒家化”,并推翻前人的猜想;如针对漏抄错简一说,宋健发现楚简中不少章节也出现类似情况,从中察觉这些抄些错误皆属于一种有规律性的删改,即顶真句的简化和总结性文字的保留,以此论证并非偶然的漏抄。24可见宋健的分析涵盖思想、文本和考古三个层面,其次他能同时解释“为何缺文”以及“为何有‘之’字”,最后他的看法能解决前人的矛盾,其主张也更具信服力。
其三,就“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于无难”而言,历代学者皆将此句理解为对待事物“易”与“难”态度,以及圣人因“以难待易”而能“终无难”的论述。王弼本与河上公本都将“难之”理解为圣人对待外在事物的谨慎态度,但圣人“难之”的对象不仅是外在的“小事”,更是内在的“易心”:即轻慢、掉以轻心的心理状态;然而陈锡勇的注解触及这一点,他将“多易”归结为统治者的“轻慢之心”。“难之”的本质,是圣人对自己内心可能产生的“易”保持高度警觉。可见相较于前文可能存在的争议,此句的理解在各家注解中高度一致。
总之,版本对校不仅是单纯的文字考辨,更直接影响对文本的释义与老子思想涵义的理解。对于从“为无为”章的分歧可得知前人争论的焦点逐渐从“正字”转向探讨文字差异的背后所反映的思想与动机。随着出土文献的不断公布,学者已不再满足于判定版本优劣,而是开始探索《老子》背后所蕴含的思想。这种研究视角的转移,实则标志着《老子》研究从文献校勘走向思想史探源的深化。未来若能结合更多新的出土文献,或可有新的收获,以此更清晰地勾勒出《老子》原貌,从而为早期道家思想的演变轨迹提供新的解读。
书籍
1. 丁原植:《郭店竹简老子释析与研究(增修版)》(台北:万卷楼图书,1999年),页97-102。
2. 丁四新:《郭店楚竹书〈老子〉校注》(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页96-103。
3. 王卡点校:《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页245-248。
4. 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校释》(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页164。
5. 王弼:《王弼道德经注》(中华书局,2011年),页169-172。
6. 吴文文:《北大汉简老子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4年),页182。
7. 高明:《帛书老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页432、457。
8. 许慎着、汤可敬译注:《说文解字》(中华书局,2018年)。
9. 许慎着、汤可敬译注:《说文解字》(中华书局,2018年),页2790。
10. 陈锡勇:《郭店楚简老子论证》(台北:里仁书局,2010年),页98-103。
11. 彭浩:《郭店楚简〈老子〉校读》(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页31-34。
12. 董恩林:《唐代〈老子〉诠释文献研究》(济南:齐鲁书社,2003年),页269。
13. 刘镊:《郭店楚简校释》(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页13-14。
14. 聂中庆:《郭店楚简〈老子〉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页25-26。
论文
15. 尹振环:〈论《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简、帛《老子》比较研究〉,《文献季刊》第3期(1999年7月),页4-28。
16. 王坤鹏:〈郭店楚简《老子》甲组新释〉,《世界宗教文化》第5期(2015年10月),页126-131。
17. 宋健:〈从“为亡为”章看楚简《老子》的性质〉,《阜阳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2020年3月),页1-9。
18. 陈锡勇:〈郭店楚简《老子》指瑕〉,《中国文化大学中文学报》第23期(2011年10月),页1-8。
19. 聂中庆、李定:〈郭店楚简《老子》校读札记之一〉,《古籍整理研究学刊》第3期(2003年5月),页12-15。
脚注 :
1. 聂中庆:《郭店楚简〈老子〉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页25-26。
2. 许慎着、汤可敬译注:《说文解字》(中华书局,2018年)卷24,页2790。
3. 同上,页2710。
4. 同注4,卷8,页892。
5. 同注4,卷22,页2410。
6. 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3册,页5824。
7. 尹振环:〈论《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简、帛《老子》比较研究〉,《文献季刊》,第3期(1999年7月),页4-28。
8. 刘镊:《郭店楚简校释》(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页13-14。
9. 徐志钧:《老子帛书校注(增订本)》(南京:凤凰出版社,2016年),页184。
10. 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校释》(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页164。
11. 高明:《帛书老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页131。
12. 丁四新:《郭店楚竹书〈老子〉校注》(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页97。
13. 彭浩:《郭店楚简〈老子〉校读》(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页32。
14. 陈锡勇:〈郭店楚简《老子》指瑕〉,《中国文化大学中文学报》第23期(2011年10月),页6。
15. 王坤鹏:〈郭店楚简《老子》甲组新释〉,《世界宗教文化》第5期(2015年10月),页128-130。
16. 聂中庆、李定:〈郭店楚简《老子》校读札记之一〉,《古籍整理研究学刊》第3期(2003年5月),页12-15。。
17. 同上。
18. 同注11。
19. 王卡点校:《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页246。
20. 陈锡勇:《郭店楚简老子论证》(台北:里仁书局,2010年),页98-103。
21. 卍“无为而无不为”见王弼:《王弼道德经注》(中华书局,2011年),卷3,48章,页129。
22. 同上。
23. 同上,卷3,35章,页87。
24. 宋健:〈从卍“为亡为”章看楚简《老子》的性质〉,《阜阳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2020年3月),页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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