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書甲本《老子》第六十三章校考
曾嘉瑋
《老子》第六十三章的文本流傳既久,異文迭出,如“報怨以德”句的存佚、“大小多少”之釋讀等問題,皆因版本差異而聚訟紛紜。從馬王堆帛書甲、乙本至郭店楚簡本、西漢簡本,再到王弼、河上公等傳世諸本,字句更易往往牽動義理詮釋的走向。有鑑於此,本文將從帛書校注和異文考辨兩方面解析,旨在透過對比諸版本之異同以校勘,並梳理前人對文本的解讀,以釐清和歸納歷代學者相關的研究成果,從而呈現《老子》思想在歷史傳抄中的綿延與演變。
本文所用底本及參校本、參考本如次:
1. 帛書甲、乙本:參考高明《帛書老子校注》,以帛書為底本,王弼注本為主校本。
2. 郭店楚簡本:參考丁原植《郭店竹簡老子釋析與研究》、彭浩《郭店楚簡〈老子〉校讀》、丁四新《郭店楚竹書〈老子〉校注》三家。
3. 北大漢簡本:參考吳文文《北大漢簡老子研究》。
4. 王弼本:參考樓宇烈校釋《老子道德經校釋》。
5. 傳奕本:見於丁原植《郭店竹簡老子釋析與研究》。
6. 龍興觀本:見於彭浩《郭店楚簡〈老子〉校讀》。
7. 河上公本:參考《老子道德經河上公章句》。
8. 敦煌本:見於董恩林《唐代〈老子〉詮釋文獻研究》。
郭店楚簡甲本殘卷原文作:
為亡為,事亡事,未亡未。大,少之,多惕必多
。是以聖人猷
之,古終亡
。
帛書乙本殘卷原文:(對照通行王弼本,〔〕內為帛書乙本之闕文。)
為无為,〔味无未。大小多少,報怨以德。圖難乎其易也,為大〕乎其細也,天下之〔難作於〕易,天下之大〔作於細。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夫輕若〔必寡〕信,多易必多難,是以“耳口”人〔猷難〕之,故〔終於無難〕。
帛書甲本殘卷原文:(對照通行王弼本,〔〕內為帛書甲本之闕文。)
為无為,事无事,味无未。大小多少,報怨以德。圖難乎〔其易也,為大乎其細也〕。天下之難作於易,天下之大作於細。是以聖人冬不為大,故能〔成其大。夫輕諾必寡信,多易〕必多難。是〔以聖〕人猷難之,故終於无難。
帛書的“无”,與北大漢簡所作一樣。丁原植、彭浩和丁四新均作“亡”;王弼本、河上本、龍興觀本、傳奕本和敦煌本則作“無”。聶中慶通過甲骨卜辭佐證說明“亡”字本義是有無之“無”,而非“逃亡”,“無”的本義為“舞”;後因字形演變及音近相通,“無”取代“亡”義,且“亡”轉為表達逃亡、滅亡。1另外段注:“亡亦叚爲有無之無。”2許慎:“無,亡也。”3亦表明二字共表“無”之義,但《說文解字》中已經分辨不明“亡”的本義了,故此處作“亡”或“無”皆可。
帛書的“味”,丁原植、彭浩和丁四新均作“未”,其餘版本均作“味”。“許慎:‘未,味也。六月滋味也。’”4故此處作“未”或“味”皆可。
帛書“大小多少,報怨以德”與其餘版本一樣;郭店楚簡本作“大,少之,多惕必多
。”以及北大漢簡作“小大多少,抱怨以德。”
帛書的“冬”,王弼本、河上本、龍興觀本、傳奕本和北大漢簡作“終”。郭店楚簡本無此句。“許慎:‘冬,四時盡也。’”5“段注:‘《廣韻》云:終,極也,竆也,竟也。其義皆當作冬。冬者,四時盡也。故其引申之義如此。’”6因此此處“冬”含終極之意,故與其他版本的“終”意思一致。
帛書的“於”,其餘版本皆無“於”字。
一)“為无為,事无事,味无未”
前人對這句有不同理解。字義上,尹振環提出新見,指出“无”不等於“亡”,認為此句中楚簡的“亡”應用本義即“逃、隱蔽”,解讀為“即(國君的)作為、做事、趣味,是隱而不宣的,不被人知道的,免得百民仿效、迎合、奉承、吹捧,再轉化為政治資本,惹事生非”,才能使下文“大少之”文意通順;但是他同時認為“亡”作為“忘”的同音假借字來理解亦未嘗不可,即“忘為、忘事,即忘掉私慾之為與事”。為了更好區分“无”與“亡”,他進一步以簡本另一段文字來說明“无事”表示“不生事”,“亡為”則表“隱蔽所為”,因此他提出,帛書將“亡”改成“无”有可能影響原本文意。7
劉鑷先解釋字義,並以此理解句義。他認為“為”指行為、“事”指處事、“味”指人之間的關係;且點出“簡文說以無為為‘為’,以無事為‘事’,以無味為‘味’。”其對於“味”的解讀較為獨特,在古漢語中,“味”本指滋味,但他將“味”引申為人與人之間的交互感受、情感聯結或社會關係的滋味。其對於句義理解的核心是以“無”的態度去駕馭“有”的世界,行為要合乎自然、處事要清靜無擾、關係要恬淡真誠。8其理解既紮實於字義,又貫通了老子的整體思想。
徐志鈞則認為“‘未’用作動詞,意謂促使和主宰”,將“味无未”解讀為“萬物繁榮滋長而並不主宰”。他從老子“無為而無不為”的思想角度來解讀,同時指出“為無為”、“事無事”與“味無未”語義互相呼應,以“無為”共同導向“報怨以德”的政治智慧,最終達成“終無難”的理想治理結果,從而使全篇義理貫通,首尾呼應。9而王弼對此句的注釋是“以無為為居,以不言為教,以恬淡為味,治之極也”。10“無為”、“不言”、“恬淡”均融合老子“無為”的治理和教化方法,內涵道家“清淨無為”、“道法自然”的政治思想,可見徐志鈞的解讀與王弼的注釋皆着眼於老子“無為”的思想理路。
在句子結構上,高明對這三句的結構提出新的解釋,並以此解決歷代學者認為此處文意不通,懷疑有脱文錯簡的問題。他主張這三句並非動賓結構,而是三個詞義相近的並列句,“當寫作‘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即為與無為,事與無事,味與無味”。11但丁四新對高明的觀點提出批判,認為此處應按照動賓結構來解讀,主張每句第一個字“為、事、味”均是意動用法,“‘為亡為’即是‘以無為為’,亦即以‘無為’為原理而為者”,強調無為是行動的原則,同時是老子哲學所推崇的實踐方式。12
(二)“大小多少,報怨以德”至“必多難”
諸版本與帛書本一致,唯與郭店本和敦煌本有較大差異,敦煌本作“大事必作於小”,並且無“是以聖人冬不為大,故能成其大”一句。學界對“大,少之,多惕必多
”此句之句讀各執一詞,如彭浩讀為“大少之多惕必多
”,整句理解為“把大與小的關係看得太容易,一定會招致許多的困難”,並引《韓非子·喻老》和高亨的引申之義來解釋;而後他認為由“報怨以德”至“夫輕諾必寡信”是對郭店楚簡本“大,少之,多惕必多
”的注解,乃後人添加到正文中,以致難以理解。13
陳錫勇則將郭店楚簡本與其他版本差異甚大歸咎於抄寫過程中的疏忽,是抄寫者因前後文均出現“多”字(“大小多少”與“多易必多難”)而產生視覺混淆,導致中間共五十一字未能抄入,並據此推斷,郭店簡所據底本應為結構完整的《老子》全本,其與帛書本及後世傳本同源。14
另一方面,王坤鵬認為應讀為“大小之多,易必多難”,意為“事情大小叢脞,如看輕它就會困難重重。”15其中“少”是與下句的“多”相對應,不必通假為“小”,他重點在於揭示“多少”、“難易”的抽象概念在達到極致時必然會向其對立面轉化,即“大少之多”意指極少將會轉化為多,“易必多難”則指極易必然轉化為難。並且他對比其他版本的理解,得出郭店楚簡的表述更貼近《老子》的思想與主旨。
聶中慶、李定認為斷句方式的不同會導致文意不通,其認為應讀作“大,少(小)之,多易必多難”,“大”指的是統治者,而“少(小)之”乃意動用法,表示統治者應當以己為小,謙卑自抑,順應自然;其不僅指出此句蘊含的思想是上文“為亡為,事亡事,味亡味”的具體應用,是直接針對統治者而發,亦點明此句與帛書下文“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相聯繫,闡述的是同樣的道理。聶中慶、李定將“多惕必多
”理解為對待事情隨意妄為,最終會陷入困境。16
對於此句的解釋是進一步闡發“大,少(小)之”的內涵,強調面對任何事情都要秉持謹慎的心態,切忌輕視。聶中慶、李定對於在“大,少(小)之,多易必多難”兩句中衍生出“報怨以德⋯⋯夫輕諾必寡信”一段文字進行批評,指明是後人對簡本的修飾和擴充,並非老子原文。17由此可知,以上學者對版本差異給予兩種不同的解釋;亦有以在句子解讀上來判斷版本的優劣。
(三)“是〔以聖〕人猶難之,故終於无難”
王弼注釋為:“以聖人之才,猶尚難於細易,況非聖人之才,而欲忽於此乎?故曰‘猶難’也。”18此解釋連結前句“多易必多難”的教訓,點明聖人尚且以謹小慎微的態度面對細小容易之事,常人更不該忽視這些小事,只有這樣才能達到“終無難”的結果。河上公本的注釋是“聖人動作舉事,猶進退。重難之。欲塞其源也。聖人終身無患難之事,由避害深也。”19此理解與王弼注釋相似,但其重點指出聖人之所以謹慎持重是為了從源頭上杜絕患難的產生。
陳錫勇20將此句與上文“夫輕諾必寡信,多易必多難”結合來解析,其先點出“多易”是“輕諾”的原因;“多難”是“寡信”的結果。接著針對為政者而論,他認為統治者的失敗,根源在於內心的“多易”,即輕慢之心,因從才會輕易許下“民利百倍”之類的宏大諾言,此乃輕諾之行為;而一旦許諾,又因無法處理複雜的社會矛盾(親疏、利害、貴賤),最終導致政權動盪、失信於民,即文本中的“多難”與“寡信”。與之相對,聖人因為順應自然、慎終如始以及防患於未然,故能避免陷入“輕諾”與“寡信”的惡性循環之中。可見他以對比的角度來闡述聖人能“終無難”的原因。
基於此可得知此句是呼應章旨,以對待事物易難的態度來論述如何達至“無難”,體現老子“居安思危”的思想智慧;相比起前兩段的爭議,前人對於此句的理解與闡述皆一致。
綜上所述,前人關於帛書此章之異文,多有考辨,其焦點部分匯總如下。
首先,對於“為无為,事无事,味无未”,字義層面,尹振環在文字考釋上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他的觀點聚焦於文字與思想的關聯,即“亡”與“无”的不同對於為政者而言,兩字微小的差異會帶來不一樣的行為規範,並且以較新穎的看法,即“亡”為“忘”的同音假借字來詮釋;在古文字中,同一個概念用不同字表示,往往蘊含細微語義差別。然而學界大多認為“亡”就是“无”的通假字,尹振環的主張還需提供更多的內證來論證,只從字義這一方面解釋會欠缺說服力。
句子結構層面仍存在爭議,難以下定論。但若以語義來解讀此句,可理解為是以無為的方式來“行動”、以無事的方式來“治理”、以無味的方式來“體道”;此三句所言分別體現在老子“無為而無不為”21、“取天下常以無事”22、“道之出口,淡乎其無味”23。道是無形無象,不可狀名;其特質是平淡自然,不含慾望。故“無味”指道的自然狀態;“味无未”則是以自然的方式、在平淡中體悟“道”。因此“味無未”是體現統治者的內在修養,要求摒棄主宰與控制百姓的慾望,才能實現“無為”的治理。
其次,對於“大小多少,報怨以德”至“故能〔成其大。夫輕諾必寡信,多易〕必多難”,因郭店楚簡本與其他版本的差異較大,前人紛紛對此給予不同看法,即上述提及包括認為此乃後人將對楚本的注文摻入至正文中,或是抄寫者的疏忽而遺留,抑或是後人所改,眾說紛紜,難以定度。綜合而言,宋健提出的說法更可信且具說服力,其主張楚簡的《老子》是經過“儒家化”改造的選本,而非原始的《老子》。他通過《老子》內在的篇章來分析“抱怨以德”是一種“無為之德”,從內在(不爭、無私、順應自然、不妄為)來杜絕怨隙的產生;然而儒家是主張“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可見兩者在“抱怨觀”上存在分歧。宋健歸納前人對墓地所出土的儒家和道家文獻的數量差異,推斷《老子》簡本是由儒家學者為“援道入儒”而編選,故將與儒家思想衝突的“報怨以德”等內容刪除。另一方面,宋健還提出將經過有意刪改的“大,少之”的意思與原本“大小多少”的原意完全相反,故後加“之”以使文意通順;不只如此,他還在文獻中列舉楚簡《老子》其他章節的簡化和刪改來佐證“為亡為”章所缺文字既非漏抄,亦非注文掺入,而是儒家化編選者有意刪改的結果。其立論甚具創新與突破,相比起前人的假設(抄寫疏忽),宋健反而能引用關鍵的內證和外證來論證“儒家化”,並推翻前人的猜想;如針對漏抄錯簡一說,宋健發現楚簡中不少章節也出現類似情況,從中察覺這些抄些錯誤皆屬於一種有規律性的刪改,即頂真句的簡化和總結性文字的保留,以此論證並非偶然的漏抄。24可見宋健的分析涵蓋思想、文本和考古三個層面,其次他能同時解釋“為何缺文”以及“為何有‘之’字”,最後他的看法能解決前人的矛盾,其主張也更具信服力。
其三,就“是〔以聖〕人猶難之,故終於无難”而言,歷代學者皆將此句理解為對待事物“易”與“難”態度,以及聖人因“以難待易”而能“終無難”的論述。王弼本與河上公本都將“難之”理解為聖人對待外在事物的謹慎態度,但聖人“難之”的對象不僅是外在的“小事”,更是內在的“易心”:即輕慢、掉以輕心的心理狀態;然而陳錫勇的注解觸及這一點,他將“多易”歸結為統治者的“輕慢之心”。“難之”的本質,是聖人對自己內心可能產生的“易”保持高度警覺。可見相較於前文可能存在的爭議,此句的理解在各家註解中高度一致。
總之,版本對校不僅是單純的文字考辨,更直接影響對文本的釋義與老子思想涵義的理解。對於從“為无為”章的分歧可得知前人爭論的焦點逐漸從“正字”轉向探討文字差異的背後所反映的思想與動機。隨著出土文獻的不斷公布,學者已不再滿足於判定版本優劣,而是開始探索《老子》背後所蘊含的思想。這種研究視角的轉移,實則標誌著《老子》研究從文獻校勘走向思想史探源的深化。未來若能結合更多新的出土文獻,或可有新的收穫,以此更清晰地勾勒出《老子》原貌,從而為早期道家思想的演變軌跡提供新的解讀。
書籍
1. 丁原植:《郭店竹簡老子釋析與研究(增修版)》(台北:萬卷樓圖書,1999年),頁97-102。
2. 丁四新:《郭店楚竹書〈老子〉校注》(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頁96-103。
3. 王卡點校:《老子道德經河上公章句》(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頁245-248。
4. 王弼注、樓宇烈校釋:《老子道德經校釋》(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頁164。
5. 王弼:《王弼道德經注》(中華書局,2011年),頁169-172。
6. 吳文文:《北大漢簡老子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4年),頁182。
7. 高明:《帛書老子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頁432、457。
8. 許慎著、湯可敬譯注:《說文解字》(中華書局,2018年)。
9. 許慎著、湯可敬譯注:《說文解字》(中華書局,2018年),頁2790。
10. 陳錫勇:《郭店楚簡老子論證》(台北:里仁書局,2010年),頁98-103。
11. 彭浩:《郭店楚簡〈老子〉校讀》(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頁31-34。
12. 董恩林:《唐代〈老子〉詮釋文獻研究》(濟南:齊魯書社,2003年),頁269。
13. 劉鑷:《郭店楚簡校釋》(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頁13-14。
14. 聶中慶:《郭店楚簡〈老子〉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頁25-26。
論文
15. 尹振環:〈論《郭店楚墓竹簡老子》——簡、帛《老子》比較研究〉,《文獻季刊》第3期(1999年7月),頁4-28。
16. 王坤鵬:〈郭店楚簡《老子》甲組新釋〉,《世界宗教文化》第5期(2015年10月),頁126-131。
17. 宋健:〈從“為亡為”章看楚簡《老子》的性質〉,《阜陽師範大學學報》第3期(2020年3月),頁1-9。
18. 陳錫勇:〈郭店楚簡《老子》指瑕〉,《中國文化大學中文學報》第23期(2011年10月),頁1-8。
19. 聶中慶、李定:〈郭店楚簡《老子》校讀札記之一〉,《古籍整理研究學刊》第3期(2003年5月),頁12-15。
腳註 :
1. 聶中慶:《郭店楚簡〈老子〉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頁25-26。
2. 許慎著、湯可敬譯注:《說文解字》(中華書局,2018年)卷24,頁2790。
3. 同上,頁2710。
4. 同注4,卷8,頁892。
5. 同注4,卷22,頁2410。
6. 丁福保:《說文解字詁林》(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13冊,頁5824。
7. 尹振環:〈論《郭店楚墓竹簡老子》——簡、帛《老子》比較研究〉,《文獻季刊》,第3期(1999年7月),頁4-28。
8. 劉鑷:《郭店楚簡校釋》(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頁13-14。
9. 徐志鈞:《老子帛書校注(增訂本)》(南京:鳳凰出版社,2016年),頁184。
10. 王弼注、樓宇烈校釋:《老子道德經校釋》(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頁164。
11. 高明:《帛書老子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頁131。
12. 丁四新:《郭店楚竹書〈老子〉校注》(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頁97。
13. 彭浩:《郭店楚簡〈老子〉校讀》(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頁32。
14. 陳錫勇:〈郭店楚簡《老子》指瑕〉,《中國文化大學中文學報》第23期(2011年10月),頁6。
15. 王坤鵬:〈郭店楚簡《老子》甲組新釋〉,《世界宗教文化》第5期(2015年10月),頁128-130。
16. 聶中慶、李定:〈郭店楚簡《老子》校讀札記之一〉,《古籍整理研究學刊》第3期(2003年5月),頁12-15。。
17. 同上。
18. 同注11。
19. 王卡點校:《老子道德經河上公章句》(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頁246。
20. 陳錫勇:《郭店楚簡老子論證》(台北:里仁書局,2010年),頁98-103。
21. 卍“無為而無不為”見王弼:《王弼道德經注》(中華書局,2011年),卷3,48章,頁129。
22. 同上。
23. 同上,卷3,35章,頁87。
24. 宋健:〈從卍“為亡為”章看楚簡《老子》的性質〉,《阜陽師範大學學報》,第3期(2020年3月),頁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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