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 2024.06.27

《梁書·劉勰傳》“家貧不婚娶”問題新探

陳允鋒

香港樹仁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教授  

(原刊載於香港《嶺南學報》復刊第十八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6月,第89-110頁)

【內容摘要】關於《梁書·劉勰傳》所載“家貧不婚娶”問題,已有不少學者發表過頗有見地的意見。不過,如果重新細緻地研讀《梁書·劉勰傳》“家貧不婚娶”一段文字,並聯繫相關史料,類比旁推,似尚有值得進一步辨析、闡釋之餘地。譬如,從文義關係的角度出發,將《梁書·劉勰傳》所載劉勰“家貧不婚娶”一事與前後文句聯繫起來,或可得出新的認識——“家貧”問題與“勰早孤”相關聯;“不婚娶”以及“依沙門僧祐”問題則跟“篤志好學”一句相呼應,並最終落實於“遂博通經論”這一結果上。如此闡釋,“篤志好學”之說與“遂博通經論”之間,方顯得義脈貫暢,而“家貧不婚娶”問題亦可得更為合理之解釋。

【關鍵詞】《梁書》;劉勰;家貧;婚娶;文義關係

 姚思廉《梁書·劉勰傳》是我們目前所能見到的最早的劉勰傳記資料,對了解、研究劉勰生平思想具有重要價值。但由於記載比較簡略,落實到某些具體問題,難免引發歧解乃至爭議。譬如,關於《梁書·劉勰傳》所載“家貧不婚娶”問題,即有諸多不同看法。為便於分析,茲抄錄《梁書·劉勰傳》該小節文字如次:

勰早孤,篤志好學,家貧不婚娶,依沙門僧祐,與之居處,積十餘年,遂博通經論,因區別部類,錄而序之。1

關於劉勰“不婚娶”之原因,學界提出了多種說法。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有“信佛”說、“貧寒庶族”說、“士族婚俗”說以及“樹德建言志趣”說等2。這些看法,對全面、深入地理解劉勰身世、生平及其人生觀,顯然具有重要啓示價值。不過,如果重新細緻地研讀《梁書·劉勰傳》“家貧不婚娶”一段文字,幷聯繫相關史料,類比旁推,似尚有值得進一步辨析、闡釋之餘地。譬如,究竟如何理解“家貧”之具體情形,方顯得更合理?又如,“家貧”與“不婚娶”之間,究竟宜解作因果關係抑或併列關係?再如,從語氣、語義關係而言,“遂博通經論”與前文“篤志好學”以及“不婚娶”之間,是否前後呼應?類似這些細節問題,還有必要再加斟酌,或有助於披文入情,探得其實。

一、“家貧”內涵之理解問題

首先值得思考的問題是,《梁書·劉勰傳》所載之“家貧”,由於沒有更具體之描述,本身就易滋歧解。譬如楊明照先生《梁書劉勰傳箋注》稱:“按舍人早孤而能篤志好學,其衣食未至空乏,已可概見。而史猶稱為貧者,蓋以家道中落,又早喪父,生生所資,大不如昔耳。非以家徒四壁,無以為生也。如謂因家貧,致不能婚娶,則更悖矣。”3意謂劉勰之“家貧”,乃相對於“喪父”前家道殷實狀況而言,泛指“生生所資,大不如昔”,而非“家徒四壁,無以為生”。王元化先生則認為:“劉勰少時入定林寺和不婚娶的原因,也只有用出身於貧寒庶族這件事才能較為圓滿地說明”4,“至於他不婚娶的原因,也多半由於他是家道中落的貧寒庶族的緣故”5。關於劉勰入定林寺前是否因“家貧”而“無力負擔租役”問題,王元化先生另加解釋:“《梁書》本傳稱勰少時家貧,這個說法曾經引起了不少懷疑。在劉氏世系中,穆之、秀之位望不可謂不高,家產不可謂不富,為什麼到了劉勰竟會變得貧窮起來了呢?回答這個問題並不困難。首先我們必須注意:穆之、秀之的後嗣在齊代宋後,已經家道中落……劉勰喪父後,仍然會落入微賤貧窮境地。”6

上列兩種意見,各自成理。但是,若深加追究,又不無可議之處。概括而言,主要有三。

其一,按照一般論者大致認可的劉勰世系,其間名望最著者,無疑就是劉穆之、劉秀之。前引論家以為“穆之、秀之的後嗣在齊代宋後,已經家道中落”,應該沒有多大問題,而家道究竟如何“中落”,尚語焉未詳,無妨略加補說。

按,劉穆之作為劉宋朝“佐命元勳”,雖然身後得劉裕顧念舊恩,追封為“南康郡公,邑三千戶”7;但後嗣不淑,爵祿傳承,日趨沒落。《宋書》劉穆之傳附傳載:“穆之三子,長子慮之嗣,仕至員外散騎常侍卒。子邕嗣……卒,子肜嗣。大明四年,坐刀斫妻,奪爵土,以弟彪紹封。齊受禪,降為南康縣侯,食邑千戶。”8《南史》甚而說“坐廟墓不修,削爵為羽林監”9。劉穆之其他諸子,仕途亦不甚順達,門庭日趨沒落,如:“中子式之字延叔……在任贓貨狼藉,揚州刺史王弘遣從事檢校……長子敳……敳弟衍,大明末,以為黃門郎,出為豫章內史。晉安王子勳稱偽號,以為中護軍。事敗伏誅。”10又,敳弟劉瑀“陵物護前,不欲人居己上”,“使氣尚人”,“孝建三年,除輔國將軍、益州刺史……坐奪人妻為妾,免官”11。又,“穆之少子貞之,中書黃門侍郎……子裒,始興相,以贓貨系東冶內”12。因此,有學者指出:“劉穆之的爵位由長子慮之嗣,後由慮之的兒子邕嗣,在宋孝武帝以前,有封國者地位還受到一定的尊重,但孝武帝時期,卻使得有封國者在本地區的地位與威信有所降低……劉穆之的後代發展卻並不太順利。”13又說:“寒門功臣後代即使以清流起家,但他們在仕進道路上也仍是艱難的,劉穆之的曾孫祥因蕭道成禪代而心懷不滿,蕭道成將他流放廣州,說他‘位涉清途,於分非屈’其實是有一定道理的。”14

其二,前引論家以為“在劉氏世系中,穆之、秀之位望不可謂不高,家產不可謂不富”,似不宜一概而論。相對而言,劉穆之雖然“家本貧賤,贍生多闕”15,但生性“奢豪”,後來勢力日盛,權位日高,“食必方丈,旦輒為十人饌。穆之既好賓客,未嘗獨餐,每至食時,客止十人以還者,帳下依常下食,以此為常”16。他本人對此也有所檢省,“嘗白高祖曰:……自叨忝以來,雖每存約損,而朝夕所須,微為過豐”17。可見已然由“貧賤”而趨“富貴”階層。此一事也。劉秀之乃劉穆之從侄,同樣出身貧寒,位望亦高,但為政、立身卻迥然不同。《宋書》卷八一本傳載:

 劉秀之字道寶,東莞莒人,司徒劉穆之從兄子也……秀之少孤貧,有志操……景平二年,除駙馬都尉、奉朝請。家貧,求為廣陵郡丞……秀之善於為政,躬自儉約……梁、益二州土境豐富,前後刺史,莫不營聚蓄,多者致萬金。所攜賓僚,併京邑貧士,出為郡縣,皆以苟得自資。秀之為治整肅,以身率下,遠近安悅焉……秀之野率無風采,而心力堅正。上以其蒞官清潔,家無餘財,賜錢二十萬,布三百匹。18

可見,劉秀之雖然早年“孤貧”,但確有“志操”,權位日隆而“蒞官清潔”,以致身後“家無餘財”。秀之一系,“子景遠嗣,官至前軍將軍。景遠卒,子儁,齊受禪,國除”19。蕭齊代宋,難保爵號封邑,其家境復歸於貧,殆不難想見。因此,籠統地說劉勰祖上顯赫人物“家產不可謂不富”,似不甚妥當。同時也可以看出:《梁書》本傳說劉勰“出為太末令,政有清績”,庶近乎劉秀之“善於為政,躬自儉約”,而迥異於劉穆之“奢豪”“誕節”。

其三,因史家並未明言劉勰“家貧”具體情形,後人擬議,自然歧解紛出。上引楊明照、王元化先生之不同看法,即顯著之例。此外,由於不同論家所理解“家貧”標準未必一致,有些說法,也只能作為一家之言。譬如楊明照先生《讀梁書劉勰傳札記》認為,劉勰之“家貧”,“絕不等於當時勞動人民的一貧如洗,朝不謀夕;只能理解為他是一個沒落貴族家庭出身的子弟,生活大不如昔就夠了”,幷以《梁書·文學傳》為例,指出:

在這篇合傳里,目為“家貧”的共三人,除劉勰外,還有袁峻和任孝恭。《袁峻傳》云:“家貧,無書;每從人假借,必皆鈔寫。自課,日五十紙;紙數不登,則不休息。”《任孝恭傳》云:“家貧,無書;常崎嶇從人假借。每讀一遍,略無所遺。”可見袁峻和任孝恭儘管“家貧”,尚有借書鈔讀的雅興,喫飯總不會有多大問題的。如果我們單把劉勰的“家貧”說得連飯都喫不上,那就未免太不了解歷史了。門閥制度盛行的時代,劉勰既是大族,又系達官之後,再窮也不至於此極吧。其所以要“依沙門僧祐”,固然不能說完全與生計無關;但謀生之道多端,朱百年的“以伐樵採箬為業”(見《宋書》卷九三《隱逸·朱百年傳》),沈顗的“樵採自資”(見《梁書》卷五一《處士·沈顗傳》),又何嘗不是解決生活問題的辦法。20

從這裡可以看出:或以為“一貧如洗”、“連飯都喫不上”才是“家貧”,或以為“家貧”不過泛指“沒落貴族家庭出身的子弟,生活大不如昔”。其間標準之懸殊,顯而易見。不過,楊明照先生援引與“家貧”相關資料以供參考,這一思路與方法,確有重要啓發意義。

“貧”與“富”相對,《說文》曰“貧,財分少也”,《六書故》曰“凡粟米絲麻材木可用者曰財”,本義指缺乏米粟布帛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故史籍曰某人“家貧”,一般指生計艱難、日用匱乏。如《史記》卷九六張丞相列傳附:“丞相匡衡者,東海人也。好讀書,從博士受《詩》。家貧,衡傭作以給食飲。”21又卷九七酈生陸賈列傳:“酈生食其者,陳留髙陽人也。好讀書,家貧落魄,無以為衣食業。”22又如《晉書》卷九四陶潛傳:“陶潛字元亮,大司馬侃之曾孫也……嘗著《五柳先生傳》以自況曰:‘……性嗜酒,而家貧不能恆得。親舊知其如此,或置酒招之……環堵蕭然,不蔽風日,短褐穿結,簞瓢屢空,晏如也……’其自序如此,時人謂之實錄。”23再以與劉勰同時代南朝人士為例:

《宋書·宗炳傳》:(宗炳)二兄早卒,孤累甚多,家貧無以相贍,頗營稼穡24

《南齊書·王智深傳》:王智深……貧無衣……家貧無人事,嘗餓五日不得食,掘莧根食之。司空王僧虔及子志分其衣食。25

《南齊書·臧榮緒傳》:榮緒幼孤,躬自灌園,以供祭祀……純篤好學,括東西晉為一書……26

《南齊書·沈驎士傳》:驎士少好學,家貧……永明六年,吏部郎沈淵、中書郎沈約又表薦驎士義行,曰:……家世孤貧,藜藿不給27

《梁書·賀琛傳》:……琛家貧,常往還諸暨,販粟以自給28

上列數例,大部分與劉勰境遇相類:失怙,幼孤,家貧。其間,有“掘莧根食之”者,有“販粟自給”者,亦有“藜藿不給”者。《梁書》劉勰傳並未明言其“家貧”具體情形,不過,以同時代幼孤而家貧者為參照,依類而推,劉勰年幼喪父,其“家貧”概況,或許亦相仿佛。尤其應當注意的是,在史籍所載“家貧”者中,像王智深、沈驎士等,確實到了前引論者所謂“家貧如洗”之境地。至於為人所熟知之陶潛“家貧”,不僅面臨“缾無儲粟”29,“夏日抱長飢,寒夜無被眠”30之困境,還留有《乞食》一詩。由此看來,若遽然斷定劉勰之“家貧”、“衣食未至空乏”,並非“無以為生”,雖然不無可能,但畢竟難成篤定無疑之論。當然,更關鍵之問題乃在於:劉勰之“家貧”,是否一定導致“不婚”?具體討論詳下。

二、“家貧”與“婚娶”之關係問題

  《梁書•劉勰傳》“家貧”之後緊接著說“不婚娶”,按照一般閱讀理解習慣,自然很容易被視為一種因果關係。前引王元化先生觀點,即依此思路而得出相應結論,故曰:“劉勰不婚娶的原因,也多半由於他是家道中落的貧寒庶族的緣故。”不過,恰如杜詩“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一聯,既可以理解為一種因果關係,也未嘗不可理解為一種並列關係一樣,劉勰之“家貧不婚娶”,同樣可以有另一種理解,即“家貧”與“不婚娶”之間未必就是一種因果關係,而是客觀陳述兩種事實,亦即並列關係。《梁書》作者原本立意究竟如何?劉勰當年家境又如何?皆難以得其實情。所以,拓展史料之研閱範圍,考察相關史籍所載古人“家貧”與“婚娶”之關係,擇取同類可供參考之事例,或不失為努力接近歷史真實之嘗試。

前文曾引《宋書·劉秀之傳》為例,可知“秀之少孤貧”,早年雖“除駙馬都尉、奉朝請”,但仍難以擺脫生計困乏之窘境,故史籍曰:“家貧,求為廣陵郡丞。”這種為解決家境貧困而求官之行為,在魏晉南朝時期,似頗常見。其著名者如陶潛,年近而立,即因“親老家貧”而“求為州祭酒”;年近不惑,又因“生生所資,未見其術”之“貧苦”而求為彭澤令。又如,與臧榮緒俱隱京口,“世號為二隱”之一的關康之,“四十年不出門。不應州府辟”,但是,到了晚年,仍“以母老家貧,求為嶺南小縣”31。因此,宗炳之孫宗測曾發感慨:“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先哲以為美談。”32但是,劉秀之雖然家貧,卻頗有“志操”與才器,得何承天之青眼,且以女妻之33。陶淵明雖然像五柳先生一樣,“環堵蕭然”,“短褐穿結,簞瓢屢空”,婚娶卻是及其時的,而且“始室喪其偏”後,復娶柴桑翟氏34。至於關康之,雖“性清約,獨處一室,稀與妻子相見,不通賓客”,但顯而易見,也是屬於及時婚娶、有家室者。為說明問題,再舉數例如次:

《晉書》卷八八庾袞傳:……初,袞諸父並貴盛,惟父獨守貧約……父亡,作筥賣以養母……袞前妻荀氏,繼室樂氏,皆官族富室,及適袞,俱棄華麗,散資財,與袞共安貧苦,相敬如賓。35

《晉書》卷八九王育傳:王育字伯春……少孤貧,為人傭牧羊……忘而失羊,為羊主所責,育將鬻己以償之。同郡許子章,敏達之士也,聞而嘉之,代育償羊,給其衣食……子章以兄之子妻之36

《南齊書》卷五五孝義傳:永明元年,會稽永興倪翼之母丁氏,少喪夫,性仁愛……同里陳穰父母死,孤單無親戚,丁氏收養之,及長,為營婚娶37

《梁書》卷四一褚球傳:褚球字仲寶……球少孤貧……宋建平王景素,元徽中誅滅,惟有一女得存,其故吏何昌㝢、王思遠聞球清立,以此女妻之,因為之延譽。38

從以上這些例子中,不難看出:在現實生活中,或許確實存在因家貧而無力婚娶者,但應該著重強調的是,在缺乏具體載述或相關確鑿證據時,籠統地將“家貧”視作“不婚娶”之原因,似欠穩妥。從史籍記載看,“孤貧”者未必不能完成婚娶這一人生要務。即此而論,楊明照等學者在“家貧”因素之外,另求劉勰“不婚娶”之緣由,相對而言,顯得更合理些。

正如上文所言,從語義關係看,“家貧”與“不婚娶”未必構成因果關係,未嘗不可理解為一種並列關係,即“家貧”者一事,“不婚娶”者,另一事也。後一種理解的合理性在於:“不婚娶”之義,未必如一般學者所理解的“無力婚娶”,而未嘗不是強調傳主“不願婚娶”。也就是說,即使孤立地看,“不婚娶”其實也暗含兩種語義闡釋之可能:一種因某些客觀原因而無法實現婚娶之心願,另一種則指因個人心志而不想、不願婚娶。楊明照先生《梁書劉勰傳箋注》曾作一設問:

……益見舍人之不婚娶,原非由於家貧。至謂當時門閥制度,甚為森嚴。托姻結好,必須匹敵。舍人既是貧家,高門誰肯降衡?其鰥居終身,乃囿於簿閥,非能之而不欲,寔欲之而不能也。此說雖辨,然亦未安。緣舍人入梁,即登仕途,境地既已改觀,行年亦未四十。高即不成,低亦可就。如欲婚娶,猶未為晚。39

這裡提到的“至謂……”云云,乃指其他論者之認識。其間所及“能之而不欲”與“欲之而不能”之提法,頗有啓發意義。以“家貧”為“不婚娶”之原因者,認為劉勰是“欲之而不能”;楊明照先生既然強調劉勰“不婚娶”主要由於“信佛”,其思路自然偏於“能之而不欲”。這一點,楊明照《學不已齋雜著》所收《讀梁書劉勰傳札記》一文中有更明確表述:“劉勰的‘不婚娶’,我認為不是因為‘家貧’,而是由於信佛,試想一個達官大族的後代,即使家道沒落,總不至於窮得到了不能結婚的地步。《梁書》《南史》只說‘不婚娶’,‘不’下並未著有其它字眼(如‘能’字之類),那就不應以意逆志地說成是連婚都結不起”40。劉勰“不婚娶”究竟是否由於“信佛”,學界意見不一,但影響很大41。不過,其間提到的《梁書》、《南史》“只說‘不婚娶’,‘不’下並未著有其它字眼(如‘能’字之類)”這一說法,似尚未引起必要關注。竊以為就語義理解來看,“不婚娶”之“不”字,誠不宜輕易放過,值得細加品味、琢磨。

按,《梁書·劉勰傳》“不婚娶”之“不”字,其實未必另著其他字眼如“能”字之類,即可表達一種強烈的主觀意願,也就是自覺地選擇“不婚娶”,而非由於“家貧”等外力之所迫。換言之,勰之“不婚娶”,乃基於主觀、內在之心理意願與志向信念——儘管這一意願與信念未必如楊明照先生所言之“信佛”,而非由於生計困頓、家資貧乏。

有論者通過對楚簡《老子》中“不”、“弗”二字語法功能的統計分析,指出:“‘不’在否定句中常用來表示當事人強烈的主觀色彩或傾向性。具有強調特徵的‘不’句大多是對否定者的主觀意願表示強調……‘不’句有很多修飾語明顯表示否定者的主觀色彩……具有強調特徵的‘弗’句主要是說話人對客觀不可能性表示判斷和強調⋯⋯‘不’句大多數表示對否定者主觀意志的強調。而具有強調特徵的‘弗’句大多表示說話人對客觀不可能性的強調。”42這一結論是基於相關出土文獻中“不、弗”用例之分析,自然不宜直接引作《梁書》劉勰傳“不婚娶”之“不”字的闡釋依據,但至少有助於我們進一步思考:劉勰“不婚娶”,是否也屬於一種具有明顯主觀意願的自覺選擇?以此為線索,徵之於史籍相關記載,說明這一理解大體符合實情。

檢討史籍,可知“不婚娶”、“不娶”以及“未婚娶”、“未娶”是兩種常見的表述。通過考察“不”字句與“未”字句之差異,或許有助於解決《梁書》劉勰傳“不婚娶”的語義理解問題。茲先列舉與婚娶問題相關之“未”字句:

《後漢紀》姜肱傳:……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隱居靜處,非義不行,敬奉舊老,訓導後進。嘗與小弟季江俱行,為盜所劫,欲殺其弟。肱曰:“弟年稚弱,父母所矜,又未聘娶,願自殺以濟家。”43

《晉書》王國寶傳:……是時王雅亦有寵,薦王珣於帝。帝夜與國寶及雅宴,帝微有酒,令召珣,將至,國寶自知才出珣下,恐至,傾其寵,因曰:“王珣當今名流,不可以酒色見。”帝遂止,而以國寶為忠。將納國寶女為琅邪王妃,未婚,而帝崩。44

《晉書》庾袞傳:庾袞字叔褒,明穆皇后伯父也。少履勤儉,篤學好問,事親以孝稱……而以舊宅與其長兄子賡、翕。及翕卒,袞哀其早孤,痛其成人而未娶45

《魏書》韓麒麟傳附子熙傳:子熙與弟娉王氏為妻,姑之女也,生二子。子熙尚未婚46

《宋書》顏延之傳:顏延之字延年……飲酒不護細行,年三十,猶未婚。妹適東莞劉憲之,穆之子也。穆之既與延之通家,又聞其美,將仕之。47

《南齊書》豫章文獻王:豫章文獻王嶷字宣儼,太祖第二子……嶷臨終,召子子廉、子恪曰:人生在世,本自非常,吾年已老,前路幾何……雖才愧古人,意懷粗亦有在,不以遺財為累。主衣所餘,小弟未婚,諸妹未嫁48

《南齊書》崔懷慎傳附公孫僧遠傳:公孫僧遠,會稽剡人也。治父喪至孝,事母及伯父甚謹。年飢谷貴,僧遠省餐減食,以養母、伯……兄姊未婚嫁,乃自賣為之成禮。49

以上諸例,說明“未婚”、“未娶”或“未婚娶”,一般指陳客觀事實,或由於客觀原因,如因孤貧而無力置辦財禮,或因對方死亡等,造成想成婚者未能實現主觀意願。這類情形,事出無奈,欲為之而未能如願。

與上列諸例所表示的情況不同,史籍曰某人“不娶”或“不婚娶”,則往往強調當事者明確的主觀意願,是一種“能而不欲”的自覺選擇,如以下各例: 

《後漢書》梁鴻傳:字伯鸞,扶風平陵人也……勢家慕其高節,多欲女之,鴻並絕不娶。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娉之。50

《後漢書》盛道妻傳:犍為盛道妻者,同郡趙氏之女也,字媛姜。建安五年,益部亂,道聚眾起兵,事敗,夫妻執系,當死。媛姜夜中告道曰:“法有常刑,必無生望,君可速潛逃,建立門戶,妾自留獄,代君塞咎。”道依違未從。媛姜便解道桎梏,為賫糧貨。子翔時年五歲,使道攜持而走。媛姜代道持夜,應對不失。度道已遠,乃以實告吏,應時見殺。道父子會赦得歸,道感其義,終身不娶焉51

《晉書》郭文傳:郭文字文舉,河內軹人也。少愛山水,尚嘉遯。年十三,每遊山林,彌旬忘反。父母終,服畢,不娶,辭家遊名山。52

《晉書》楊軻傳:楊軻,天水人也。少好易,長而不娶,學業精微,養徒數百,常食粗飲水,衣褐縕袍,人不堪其憂,而軻悠然自得。53

《晉書》公孫永傳:公孫永字子陽,襄平人也。少而好學恬虛,隱於平郭南山,不娶妻妾,非身所墾植,則不衣食之,吟詠岩間,欣然自得。54

《晉書》石垣傳:石垣字洪孫,自云北海劇人。居無定所,不娶妻妾,不營產業,食不求美,衣必粗弊。55

《晉書》陶淡傳:陶淡字處靜,太尉侃之孫也。父夏,以無行被廢。淡幼孤,好導養之術,謂仙道可祈。年十五六,便服食絕谷,不婚娶56

《南齊書》朱謙之傳:朱謙之字處光,吳郡錢唐人也……謙之年數歲,所生母亡……謙之雖小,便哀戚如持喪。年長不婚娶57

由上列諸例可見:前引論者所言“不”字作為古漢語常用否定副詞,往往體現著施事者自覺、主動的一種抉擇意識;這一“不”字所具備之語法功能、語義作用,在史籍有關“不婚娶”一類的文句中,同樣是切合實際的。也就是說,上列史籍所言“不娶”、“不婚”、“不婚娶”者,一般意在強調傳主無意娶妻,主觀傾向至為明顯。以此類推,《梁書·劉勰傳》載“家貧不婚娶”,其立意重點,似不在“欲之而不能”,所強調者,乃劉勰在婚娶問題上“能之而不欲”之態度與選擇58

三、“家貧”與“篤志好學”及“博通經論”之關係

 以上援引史籍相關載錄,或有助於說明劉勰之“不婚娶”,諒非由於“家貧”所致,而是出於某種志向信念所作出的帶有強烈主觀意願之選擇。關於此種志向或信念,學界也有學者論及,其中比較重要的,有三種說法:一者以為“信佛”,前引楊明照先生之觀點,最有代表性;二者以為盡“孝”,范文瀾先生有此說;三者以為“樹德建言”,祖保泉先生《〈梁書·劉勰傳〉注》曾有說明:“劉勰終生不娶,受生活環境的限制和‘樹德建言’的志趣支配是重要原因,受佛教思想影響也是原因之一。‘因信佛而終身不娶’或‘為求奉時以騁績而不娶’等論斷,皆嫌偏執。”59徵諸實際,竊以為第三種說法相對穩妥,比較切合實際,因為此說綜合考慮了多種因素,如“生活環境的限制”、“佛教思想影響”,其中對“信佛”說以及“奉時以騁績”說,亦未全盤否定,而只是目之為“偏執”之見;同時,又根據《文心雕龍·序志》內容,將“樹德建言”之志趣視作劉勰“不婚娶”的重要原因之一。

應該注意的是,“樹德建言”之志趣,見於《文心雕龍·序志》篇,是劉勰入定林寺,且“齒在踰立”之後。這是劉勰而立之年的人生志向,是否直接等同於劉勰少時情形,似尚可斟酌。但是,從人生“志趣”的角度探求劉勰“不婚娶”之原因,這一思路確實富有啓發意義。如果回到《梁書》本傳,即不難發現,影響劉勰在“早孤”而“家貧”情形下,選擇“不婚娶”之原因與目的,答案就在前後文:從原因說,是由於自幼“篤志好學”;從目標與結果說,則是入定林寺“依沙門僧祐,與之居處”,終於“積十餘年”之功,達到了“博通經論”之境。因此,從語義關係上分析,《梁書》劉勰本傳所言“家貧”,其實是承接前文“早孤”二字——因“早孤”而“家貧”;“不婚娶”之原因,關鍵不在“家貧”,而是呼應前文“篤志好學”。總起來看,因為劉勰自幼篤志好學,“早孤”與“家貧”固然給他的學習帶來種種障礙與困難;從另一個角度看,又有助於反激出更強烈的求知慾,更執著的學術追求。為了滿足這種求知慾,實現人生目標,劉勰“不婚娶”且“依沙門僧祐”,確實有助於更好地以精專、勤謹之苦功與心力,努力達成人生理想——“遂博通經論”之“遂”字,其實已經標示了“博通”之境與“篤志好學”之間的內在關聯性。

考諸史籍,不難得知:史籍謂某人“家貧”,往往是為了突出某一品格或人生志向。如《南齊書》韓靈敏傳:“韓靈敏……早孤,與兄靈珍並有孝性,尋母又亡,家貧無以營凶,兄弟共種苽半畝,朝採苽子,暮已復生,以此遂辦葬事。”60婚、喪乃禮制規定之大事,韓氏兄弟因家貧而合力躬耕,意在備辦其母喪葬。又如《梁書》馮道根傳:“馮道根字巨基……少失父,家貧,傭賃以養母。”61再如《梁書》沈崇傃傳:“崇傃六歲丁父憂,哭踴過禮,及長,傭書以養母焉……母卒……家貧無以遷窆,乃行乞經年,始獲葬焉。”62類似這些“家貧”之載記,皆意在突出傳主如何盡其孝道,表彰其品德之優秀。

當然,史籍載某人“家貧”,更常見的情況,是意在說明傳主如何勤奮好學,如以下諸例:

《後漢書》荀悅傳:悅字仲豫……家貧無書,每之人閒,所見篇牘,一覽多能誦記。性沈靜,美姿容,尤好著述。63

《晉書》車胤傳:車胤字武子,南平人也……胤恭勤不倦,博學多通。家貧不常得油,夏月則練囊盛數十螢火以照書,以夜繼日焉……時惟胤與吳隱之以寒素博學知名於世。64

《魏書》許彥傳:許彥,字道謨……彥少孤貧,好讀書,後從沙門法叡受《易》65

《宋書》顏延之傳:延之少孤貧,居負郭,室巷甚陋。好讀書,無所不覽,文章之美,冠絕當時。66

《南齊書》沈驎士傳:……驎士少好學,家貧,織簾誦書,口手不息……吏部郎沈淵、中書郎沈約又表薦驎士義行,曰:“……家世孤貧……懷書而耕,白首無倦……”67

《梁書》王僧孺傳:(王僧孺)六歲能屬文,既長好學家貧,常傭書以養母,所寫既畢,諷誦亦通68

《梁書》褚球傳:褚球字仲寶……球少孤貧,篤志好學,有才思。69

《梁書》袁峻傳:峻早孤,篤志好學,家貧無書,每從人假借,必皆抄寫,自課日五十紙70

《梁書》劉峻傳:峻好學,家貧,寄人廡下,自課讀書,常燎麻炬,從夕達旦……終夜不寐,其精力如此。71

《梁書》任孝恭傳:孝恭幼孤……精力勤學,家貧無書,常崎嶇從人假借。每讀一遍,諷誦略無所遺72

這些例子所言“家貧”,顯然並未止於客觀記載,而是將“家貧”與“好學”之志聯繫起來73,突出傳主刻苦自勵、精進不止之精神。《梁書·劉勰傳》說勰“早孤,篤志好學”與“家貧”,其立意殆亦與此相近。尤值得玩味者,乃以下諸例:

《後漢書》王充傳:充少孤……好博覽而不守章句。家貧無書,常遊洛陽市肆,閱所賣書,一見輒能誦憶,遂博通眾流百家之言74

《晉書》王育傳:王育字伯春……少孤貧,為人傭牧羊,每過小學,必歔欷流涕。時有暇,即折蒲學書……同郡許子章,敏達之士也,聞而嘉之……使與子同學,遂博通經史75

《晉書》祈嘉傳:祈嘉字孔賓,酒泉人也。少清貧,好學……西至敦煌,依學官誦書,貧無衣食,為書生都養以自給,遂博通經傳,精究大義。76

《梁書》沈約傳:沈約字休文……既而流寓孤貧,篤志好學,晝夜不倦。母恐其以勞生疾,常遣減油滅火。而晝之所讀,夜輒誦之,遂博通群籍,能屬文。77

縱觀此類事例,不難看出其共同表述方式與潛在思維:好學→家貧→如何求學→效果如何。《梁書·劉勰傳》亦同此例:篤志好學→家貧→不婚娶→依沙門→遂博通經綸。弄清史家著述立意與思路,有助於明確這樣一個問題,即《梁書·劉勰傳》所言“家貧”,首先不是作為後一句“不婚娶”之原因,而是重在呼應前文,“家貧”與“早孤”有關,但更重要的是為了突出劉勰如何“篤志好學”,並以“不婚娶,依沙門僧祐,與之居處,積十餘年”申述之,很好地說明了“博通經論”之成因。質言之,“遂博通經論”之“遂”字,其實與前文“篤志好學”遙相呼應。這種語氣、語義之關係,與上文所舉王充、王育、祈嘉、沈約傳“遂博通眾流百家之言”、“遂博通經史”、“遂博通經傳”、“遂博通群籍”云云,在表達方式及著述旨意上,如出一轍。

 綜上所論,大致可得如下三點認識:第一,就史籍所載同類材料看,《梁書·劉勰傳》所謂“家貧”,其具體內涵之理解,因缺乏明確而直接之證據,既不宜理所當然地解作“無以為生”,亦難以得出“衣食未至空乏”之判斷,有待進一步考索。第二,無論是就文義關係而言,還是參照相關史料,劉勰之“家貧”,未必與“不婚娶”存在直接關係——“家貧”主要承接“早孤”而言,“不婚娶”則與“篤志好學”相關聯;“不婚娶”之“不”字,主要不是指迫於“家貧”而無力及時婚娶,而是強調“能而不欲”之主觀選擇與意願。第三,以史籍載記某人“家貧”之常見表述方式與立意宗旨為參照,可知《梁書·劉勰傳》曰“家貧”,意在突出劉勰雖然“早孤、家貧”,但依然立志向學,最終臻於“博通經論”之境。如此理解,“篤志好學”與“家貧不婚娶”以及“遂博通經論”之間,文義關係前後照應,顯得更為合理貫暢。

最後擬補充說明三點:第一,本文宗旨在於從語義關係的角度,借助史籍中的相關記載,與《梁書·劉勰傳》“家貧不婚娶”一節表述方式進行比較類推,為劉勰生平研究中的一個疑難問題,提供另一種闡釋之可能。在此過程中,注重同類史料的類比旁推、否定副詞語氣與語義之關係,此一研究對如何更好地運用文本細讀法,發現並提煉史家寫作立意與表述方式之關聯,或有一定啟發意義。第二,經由相關論證,說明《梁書·劉勰傳》“家貧不婚娶”五字,不宜連讀,「家貧」二字之後宜加點讀。如此標點,給研究者帶來更多的闡釋空間。句讀與文義關係甚為密切,關鍵之處不宜忽略,“家貧不婚娶”句義理解問題,或可視為一個比較典型之個案。第三,由於劉勰生平資料比較匱乏,亦難以找到魏晉六朝因“篤志好學”而“不婚娶”之相關例證,故文中所作推論、闡釋,並未斷然判定劉勰“不婚娶”主因在於“篤志好學”,而是依據相關史籍資料,參照史家共有的表述習慣及其基本立意,綜合考量多種因素,進而形成如下推論:促成劉勰“不婚娶”且“依沙門僧祐”之原因有兩點:一是精神層面的“篤志好學”,二是物質層面的因“早孤”導致之“家貧”,而“家貧”又進一步強化了“篤志好學”之心志。作為一種推論,在學界已有認識的基礎上,提出了一種新的闡釋之可能,雖非確鑿無疑之定論,畢竟有助於推動劉勰生平之研究。因篇幅限制,有關劉勰“篤志好學”之心志與《文心雕龍》相關理論觀念之關係,未遑涉及,有待另文討論,以期進一步顯示本文提出的學術新認識對《文心雕龍》研究之助益。


 

徵引書目

 

1.王元化:《文心雕龍講疏》,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12年版。Wang Yuanhua.Wenxin Diaolong jiangshu (Interpretation of Wenxnin Diaolong). Shanghai: Shanghai sanlian shudian,2012.

2.司馬遷撰,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二版。Si Maqian. Shiji (The Historical Records). Edited by Pei Yin, explored by Sima Zhen and expounded by Zhang Shoujie. Beijing: Zhonghua shuju, Second edition,1982.

3.李延壽:《南史》,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版。Li Yanshou. Nanshi (The History of the Southern Dynasties). Beijing: Zhonghua shuju,1975.

4.沈約:《宋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Shen Yue. Songshu (The Book of the Song Dynasty). Beijing: Zhonghua shuju,1974.

5.房玄齡:《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Fang Xuanling. Jinshu (The Book of the Jin Dynasty). Beijing: Zhonghua shuju,1974.

6.范曄撰,李賢等注:《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版。Fan Ye. Houhanshu (The Book of the Later Han Dynasty). Edited by Li Xian. Beijing: Zhonghua shuju,1965.

7.祖保泉:《文心雕龍解說》,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Zu Baoquan.Wenxin Diaolong jieshuo(Explanation of Wenxnin Diaolong). Hefei: Anhui jiaoyu chuban she,1993.

8.袁宏撰,周天遊校注:《後漢紀校注》,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Yuan Hong. Houhanji jiaozhu (Annotation of the Records of the Later Han Dynasty). Edited by Zhou Tianyou. Tianjin: Tianjin guji chuban she,1987.

9.姚思廉:《梁書》,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版。Yao Silian. Liangshu(The Book of the Liang Dynasty). Beijing: Zhonghua shuju,1973.

10.張少康:《劉勰及其〈文心雕龍〉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Zhang Shaokang. Liu Xie jiqi Wenxin Diaolong yanjiu (A Study on Liu Xie and Wenxin Diaolong). Beijing: Beijing daxue chuban she,2010.

11.陶淵明著,逯欽立校注:《陶淵明集》,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版。Tao Yuanming. Tao Yuanming ji (TaoYuanming Collection). Edited by Lu Qinli. Beijing: Zhonghua shuju,1979.

12.甯赫、孫琳:《楚簡〈老子〉否定副詞“不”與“弗”的比較》,《長春工程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1期(2004年3月),頁26。Ning He, Sun Lin. Chujian Laozi fouding fuci “不” yu “弗” de bijiao (Comparison of  Two Negative Adverbs “不” and “弗” on Guodian Bamboo Slips). Changchun gongcheng xueyuan xuebao 5.1(2004):pp.24-26.

13.楊明照:《增訂文心雕龍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版。Yang Mingzhao. Zengding Wenxin Diaolong jiaozhu (Revised Proofreading and Annotation of Wenxnin Diaolong). Beijing: Zhonghua shuju, 2000.

14.——:《學不已齋雜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Xuebuyizhai zazhu (Collections of Xuebuyizhai). Shanghai: Shanghai guji chuban she,1985.

15.劉玉山:《“造宋”功臣後代在南朝的仕進研究(二)》,《殷都學刊》2011年第1期(2011年3月),頁60-63。LIU Yushan. "Zaosong" gongcheng houdai zai nanchao de shiji yanjiu(On the Official Career of Descendants of Those Who Created Song Dynasty in South Dynasty).Yindu xuekan 1(Mar.2011): pp.59-64.

16.蕭子顯:《南齊書》,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版。Xiao Zixian. Nan qishu (The Book of the Southern Qi Dynasty). Beijing: Zhonghua shuju,1972.

17.魏收:《魏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Wei Shou. Weishu (The Book of the Wei Dynasty). Beijing: Zhonghua shuju,1972.

 


 

腳註

 

1. 姚思廉《梁書》卷五十,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710頁。

2. 信佛說,參見楊明照先生《梁書劉勰傳箋注》,《增訂文心雕龍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版,第7頁。貧寒庶族說,參見王元化先生《劉勰身世與士庶區別問題》,《文心雕龍講疏》,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12年版,第11頁。士族婚俗說,參見張少康先生《關於劉勰的生年和入定林寺的時間與原因》,《劉勰及其〈文心雕龍〉研究》第一章第三節,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13頁。樹德建言志趣說,參見祖保泉先生《〈梁書·劉勰傳〉注》,《文心雕龍解說》“附錄”,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050頁第④條注釋。

3. 楊明照《增訂文心雕龍校注》,第7頁。

4. 王元化《文心雕龍講疏》,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12年版,第10頁。

5. 王元化《文心雕龍講疏》,第11頁。

6. 王元化《文心雕龍講疏》,第22頁注釋。

7. 沈約《宋書》卷四二劉穆之本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1307-1308頁。

8. 沈約:《宋書》卷四二,第1308頁。

9. 李延壽:《南史》,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427-428頁。

10. 沈約《宋書》卷四二,第1309頁。

11. 沈約《宋書》卷四二,第1310頁。

12. 沈約《宋書》卷四二,第1310-1311。

13. 劉玉山《“造宋”功臣後代在南朝的仕進研究(二)》,載於《殷都學刊》2011年第1期(2011年3月),第60頁。

14. 劉玉山《“造宋”功臣後代在南朝的仕進研究(二)》,第63頁。

15. 沈約《宋書》卷四二,第1306頁。

16. 沈約《宋書》卷四二,第1306頁。

17. 沈約《宋書》卷四二,第1306頁。

18. 沈約《宋書》卷八一,第2073—2076頁。

19. 沈約《宋書》卷八一,第2076頁。

20. 楊明照《學不已齋雜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435頁。

21. 司馬遷撰,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卷九六,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二版,第2688頁。

22. 司馬遷撰,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史記》卷九七,第2691頁。

23. 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九四,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460-2461頁。

24. 沈約《宋書》卷九三隱逸傳,第2278頁。

25. 蕭子顯《南齊書》卷五二,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版,第896-897頁。

26. 蕭子顯《南齊書》卷五四,第936頁。

27. 蕭子顯《南齊書》卷五四,第943-944頁。

28. 姚思廉《梁書》卷三八,第540頁。

29. 陶淵明《歸去來兮辭序》,逯欽立校注《陶淵明集》卷五,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159頁。

30. 陶淵明《怨詩楚調示龐主簿鄧治中》,逯欽立校注《陶淵明集》卷二,第49-50頁。

31. 蕭子顯《南齊書》卷五四臧榮緒傳附,第937頁。

32. 蕭子顯《南齊書》卷五四宗測本傳,第940頁。

33. 沈約《宋書》卷八一劉秀之本傳:“東海何承天雅相知器,以女妻之。”第2073—2076頁。

34. 逯欽立《陶淵明事蹟詩文繫年》:“太元十九年(西元三九四),陶淵明三十歲。十年喪妻。”逯按:“《怨詩楚調示龐主簿鄧治中》:‘始室喪其偏。’吳譜:‘《禮》:三十曰壯,有室……先生蓋兩娶。本傳稱其妻翟氏……則繼室實翟氏。’”《陶淵明集》附錄二,第267頁。

35. 房玄齡等撰《晉書》卷八八,第2280-2281頁。

36. 房玄齡等撰《晉書》卷八九,第2309頁。

37. 蕭子顯《南齊書》卷五五,第959頁。

38. 姚思廉《梁書》卷四一,第590頁。

39. 楊明照《增訂文心雕龍校注》,第8頁。

40. 楊明照《學不已齋雜著》,第438頁。

41. 具體表現是,以此一思路為參照,或贊之,如周紹恒;或駁之,如王元化;或修訂之,如張少康、祖保泉等。

42. 甯赫、孫琳《楚簡〈老子〉否定副詞“不”與“弗”的比較》,載於《長春工程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1期(2004年3月),第26頁。

43. 袁宏撰,周天遊校注《後漢紀校注》卷二二,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601頁。

44. 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七五,第1971頁。

45. 房玄齡等撰《晉書》卷八八,第2281頁。

46. 魏收《魏書》卷六〇,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1337頁。

47. 沈約《宋書》卷七三,第1891頁。

48. 蕭子顯《南齊書》卷二二,第405、417頁。

49. 蕭子顯《南齊書》卷五五,第956-957頁。

50. 范曄撰,李賢等注《後漢書》卷八三,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版,第2765-2766頁。

51. 范曄撰,李賢等注《後漢書》卷八四,第2799頁。

52. 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九四,第2440頁。

53. 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九四,第2449頁。

54. 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九四,第2451頁。

55. 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九四,第2452頁。

56. 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九四,第2460頁。

57. 蕭子顯《南齊書》卷五五,第962頁。

58. 當然,我們也應該注意以下這種情形,即漢末魏晉以降,庶民階層確實存在因“家貧”而“不婚娶”現象。王元化先生曾指出:劉勰“不婚娶的原因,也多半由於他是家道中落的貧寒庶族的緣故。《晉書·范寧傳》、《宋書·周朗傳》都有當時平民‘鰥居每不願娶,生兒每不敢舉’的記載”。(王元化《文心雕龍講疏》,第11頁)按,“鰥居每不願娶”二句,原文見於《宋書》卷八二《周朗傳》,原文作“鰥居有不願娶,生兒每不敢舉”,是周朗上書讜言時政弊端之一:“凡為國,不患威之不立,患恩之不下;不患土之不廣,患民之不育。自華、夷爭殺,戎、夏競威,破國則積屍竟邑,屠將則覆軍滿野,海內遺生,蓋不餘半。重以急政嚴刑,天災歲疫,貧者但供吏,死者弗望埋,鰥居有不願娶,生子每不敢舉。又戍淹徭久,妻老嗣絕,及淫奔所孕,皆復不收。是殺人之日有數途,生人之歲無一理,不知復百年間,將盡以草木為世邪?此最是驚心悲魂、慟哭太息者。”這裡講的是影響“民之不育”的幾類原因,包括連年邊戰、急政嚴刑、天災歲疫以及青壯男丁“戍淹徭久,妻老嗣絕”,另加“淫奔所孕,皆復不收”等,所以形成一種“不願娶”“不敢舉”的社會風氣,結果人口銳減,社會生產力嚴重匱乏。此間值得注意的是:周朗所謂“鰥居不願娶”者,主要針對庶民而言,以此說明有社會地位的“士人階層”乃至“士族階層”,顯然不甚適宜。從東莞劉氏家族源流看,劉勰之家世及其社會地位,雖然無法與王、謝等高門甲族相提並論,但不同於一般底層之庶民,殆無疑義。張少康先生說:“劉勰一系屬東莞劉氏,亦為層次較低的士族,因此,說他是地位低下的庶族出身恐怕不是很妥當。”(張少康《劉勰及其〈文心雕龍〉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6頁)明乎此,則“鰥居不願娶”之說,不宜用於解釋劉勰“不婚娶”之成因,似不言而喻。又,周朗所講“鰥居不願娶”之原因,原本是多方面的,其中自然包括“家貧”。不過,其中既然明言“不願娶”,而非“不能娶”,則主觀意願之強烈,顯而易見。類似的情況,在齊武帝永明七年《禁婚葬奢靡詔》,也可略見一斑:“三季澆浮,舊章陵替。吉凶奢靡,動違矩則。或裂錦繡,以競車服之飾;塗金鏤石,以窮瑩域之麗。至斑白不婚,露棺累葉。苟相誇衒,罔顧大典。可明為條制,嚴勒所在,悉使畫一。如復違犯,依事糾奏。”(康熙二十四年十二月題並書《御選古文淵鑒》卷二六)這雖然是從另外一個角度講奢靡之風對民間婚、喪禮制之影響,而造成“斑白不婚”之原因,但也與“家貧”相關。同樣值得注意的是,此一詔令重點也是針對庶民。因此,顧炎武說:“侈於殯埋之飾,而民遂至於不葬其親。豐於資送之儀,而民遂至於不舉其女……豈知《召南》之女,迨其謂之⋯⋯而夫子之告子路曰:斂首足形,還葬而無槨。稱其財。斯之謂禮。何至如《鹽鐵論》之云‘送死殫家,遣女滿車’,齊武帝詔書之云‘斑白不婚,露棺累葉’者乎?馬融有言:嫁娶之禮儉,則婚者以時矣;喪祭之禮約,則終者掩藏矣……周禮媒氏: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顧炎武《日知錄》卷一五“停喪”條)

59. 祖保泉《文心雕龍解說》“附錄”,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050頁第④條注釋。

60. 蕭子顯《南齊書》卷五五,第958頁。

61. 姚思廉《梁書》卷一八,第286頁。

62. 姚思廉《梁書》卷四七,第648-649頁。

63. 范曄撰,李賢等注《後漢書》卷六二,第2058頁。

64. 房玄齡等撰《晉書》卷八三,第2177頁。

65. 魏  收《魏書》卷四六,第1036頁。

66. 沈  約《宋書》卷七三,第1891頁。

67. 蕭子顯《南齊書》卷五四,第943-944頁。

68. 姚思廉《梁書》卷三三,第469頁。

69. 姚思廉《梁書》卷四一,第590頁。

70. 姚思廉《梁書》卷四九,第688頁。

71. 姚思廉《梁書》卷五十,第701頁。

72. 姚思廉《梁書》卷五〇,第726頁。

73. 楊明照先生《梁書劉勰傳箋注》謂:“六朝最重門第,立身揚名,干祿從政,皆非學無以致之。故史傳所載少好學,少篤學,孤貧好學,孤貧篤志好學,比比皆是。舍人其一也。”並舉謝靈運、范曄、關康之、劉瓛、江淹、孔子祛、沈約、袁峻等人為例。參見《增訂文心雕龍校注》,第5頁。

74. 范曄撰,李賢等注《後漢書》卷四九,第1629頁。

75. 房玄齡等撰《晉書》卷八九,第2309頁。

76. 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九四,第2456頁。

77. 姚思廉《梁書》卷一三,第232-233頁。

陳允鋒教授

香港樹仁大學中文系教授,兼任中國《文心雕龍》學會副會長,長期從事中國古典文學教學與研究工作。
學術興趣主要在於中國古典文論、《文心雕龍》、唐代詩學,發表學術論文60餘篇,學術專著6部。


< 原創文章/視頻,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

歡迎留言:

登入/登記成為會員後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