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 2025.04.11

 

〈蔡東藩小說批評理論探究-以《清史通俗演義序》為中心〉

  張洛寅

 

自鴉片戰爭後,中國近代史正式拉開序幕。在此前所未有的大變局中,中西新舊文化互相衝突和融合,使社會的各個層面諸如政治,文化,人民生活等都受到影響。中國的文壇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其影響亦波及到小說。如梁啟超(1873年2月23日-1929年1月19日)所寫〈論小說與群治之關係〉,則是時人對小說價值作重新思考的一優秀例子,在當時乃至今日影響力依然巨大。1活在此變局中的文人蔡東藩(1877年-1945年3月5日),則在此新舊交替之間,以傳統白話小說體制撰寫《中國歷朝通俗演義》,內容橫跨漢(前206-220)至民國(1911年-1949年),可謂民國時期傳統白話歷史演義小說中之表表者。除創作小說之外,其又長於治史及教育;曾撰《清代史論》及《國史概論》以評價歷朝人物得失,又撰《中等新論說文範》、《高等小學論說文範》、《國文新範》、《重增幼學故事瓊林》等教材,廣受當時學校歡迎。2但因為不習慣官場黑暗,終生不仕;名聲在外,晚年生活卻甚為困苦,並死於抗戰晚期,無緣看見中華大地重光之日。

在對中國古典小說批評的研究中,小說作者在小說正文前所寫序言是甚為重要的研究材料;因為序文多夾雜作者本身寫作的動機和對該類文體的理解,實際上能反映作者對文章優劣的分析及閱讀角度。3蔡東藩對小說之批評思想,自亦保留於其小說序言之中。唯近世研究蔡東藩之學者,多從史學角度出發,甚少留意蔡之文學思想。

本次研究的文本是蔡於民國五年七月所寫〈清史通俗演義序〉(下簡稱〈序〉)4;其在每代之通俗演義前,都有一序,如〈兩晉(220年-589年)通俗演義序〉,〈前漢(前206年或前202年2月28日-9年1月10日、23-25年)通俗演義序〉等。但後來序言,更多是對所寫時代的相關史書作一史學評價,再概括作者對該時代之評語。唯〈序〉是諸序中寫成最早,所以內容不但有對清一代之評述,亦詳細闡述其對小說之理解及創作動機。因此,筆者嘗以〈序〉為切入點,初探蔡東藩之小說批評思想。 

一 文獻回顧

蔡東藩由於其特殊的史學及文學地位,所以研究蔡東藩之學者不少,唯以小說文學批評的角度來研究蔡東藩較為罕見。劉玖鹿《寓史於文•歷史通俗演義的歷史解讀》5及龍劍平《後漢演義研究》6以歷史及文獻學角度分析,嘗試將蔡的小說和正史文獻互相對照。范志強〈蔡東藩著述考釋〉7及陳志根〈中國歷代通俗演義版本源流述論〉8則從版本學及目錄學出發,整理出蔡東藩畢生著作目錄及小說內容版本更迭;但上述四者多重於校勘及史學研究,而非是以文學角度解析蔡東藩之思想理論。而二月河(1945年11月3日-2018年12月15日)〈由蔡東藩歷史演義所思〉9及蔡福源〈奇舉有方•丹心無限-蔡東藩和他的《中國歷史通俗演義》〉10則是一些對其生平的簡介及作品雜談,對其文學批評理論亦只稍稍帶過。而〈‘‘歷史演義”中真實與趣味的兩難選擇-論蔡東藩與羅貫中所演之‘‘義”的差異性〉,則提及到如何在藝術性和史實中做平衡,一定程度上是在以文學角度對蔡東藩的作品作出分析,唯仍非以文學批評之角度。11故此,在參考黃霖,韓同文選注的《歷代小說論著選》後,本人則嘗試從蔡東藩所寫《清史通俗演義》及前人對蔡東藩的研究,勾勒出蔡的小說評論思想。

二 對失實的抨擊

蔡寫小說,尤重真實。此處真實,是如史書一般,事情真確,經得起推敲,亦有足夠的史料證據,可與史書互相對照之真確性。12〈序〉原文曰:

‘‘而徒采喋褻鄙俚諸鎖詞羼雜成編,即翊翊然自稱史筆乎。為史微論,其穿鑿失真也。即果有文足徵,有獻可考,亦無當於大雅,勸善懲惡不足,嚮奸導淫有餘矣!” 13

可留意到蔡所謂失真,是指穿鑿失真,是單從史實而論;非是如馮夢龍(1574年-1646年)所推舉的只求“情真理真”,故事真實性如何相對不重要。蔡認為只要並非史實,即便文筆有可取之處亦難登大雅之堂,所謂“為情設教”等也是無從談起。要能夠做到教化平民,移風易俗,描述就必須真確。此種批評,鮮見於文學,反多見於考據學人之理論,如〈述庵文鈔序〉曰:

‘‘余嘗論學問之事,有三端焉,曰義理也,考證也,文章也。”14

從兩者對比中可見,蔡的看法更類近於治學治史,而非是文學創作。因此蔡在文中多次強調,其通俗演義雖以小說為體裁,但內容全部經得起推敲,皆是對史實的忠實描寫,〈序〉原文曰:

‘‘自天命(1616年-1626年)紀元起至宣統(1901年-1911年)退位,止凡二百九十七年間之事實,擇其關繫最大者編為通俗演義。幾經蒐討,幾經考證;鉅政固期覆實,瑣錄亦必求真。”15

從中可見,作者在創作此書時曾花極大功夫考據以定證史實,其創作底色更近於史書,此亦難怪後世反而多是歷史學者對此進行研究16。所謂演義小說,不過就表面從文體上而言,實非作品的內核。在面對小說此類具創作性的體裁時,蔡雖作為晚明以後的民國人物,卻在對創作時創意的發揮方面,反就顯得更為保守。亦難怪著名作家二月河,認為從文學上蔡的作品僅‘‘中平之作”17;實乃其在創作上有太多的包袱及自我限制。

三 小說的利與弊:‘‘史之支流”與‘‘易知易解”

如就上一段而言,則引出一問題有待解決。就蔡以一人之力,能考證諸十一朝代史實,再將之以自己文字寫作小說,而其本人又如此看重歷史的真確性。何不將此等功夫花在學術研究,而醉心於小說創作?民國可謂中國歷史研究的黃金時期,前承乾嘉考據之學,而後中國屢屢有震驚之史學發現(如甲骨文),又有考古等西方治史方式逐漸傳入中國;同一時期湧現的史學名家,如王國維(1877年12月3日-1927年6月2日),羅振玉(1866年8月8日-1940年5月14日)等多如繁星,則蔡選擇的道路甚為奇特。尤其蔡本身在創作小說前就有史學着作兩種(即《國史概論》及《清代史論》) ,其人亦非相當看重小說,〈序〉有曰:

‘‘竊謂稗官小說,亦史之支流餘裔,得與述古者並列;而吾國社會,又多歡迎稗乘。取其易知易解,一目了然,無艱僻淵深之慮。書籍中得一良小說,功殆不在良史下;私心怦怦,爰始屬稿而勉成之。” 18

可留意到,與晚明金聖嘆(1610 年-1661年8月7日),毛宗崗(1632年-1709年)等往往以“才子書”將小說與《史記》,《離騷》等著名的文學及史學作品並列不同。蔡對小說體裁的看法反近於《漢書》〈藝文志〉,稱之為“稗官小說”,指出此只是正史的“支流”。不過蔡亦指出小說有過人之處;由於通俗易懂,所以社會對比起史書,更喜歡小說。可見蔡對小說,實有一相當複雜之情緒。一方面認為小說實際上不過是支流,甚至往往因為穿鑿附會,記載不實,只會敗壞風俗而無用於社會;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認小說的確在通俗易懂上遠超傳統史書乃至聖賢經書,有強大的傳播力。

為應對此兩難處境,蔡則選擇一折衷方案。既當時通行之小說,問題多在內容失實,則不如自己創作一部內容殷實之小說,自然可收小說易於傳播之效來傳播史實和革新思想,而又無坊間小說誇張失實之毛病。

四 強調對現實社會政治的警醒作用,更指小說為一種政治參與。

從上文所述兩點,即可見蔡的深刻見解,但未嘗亦有一疑問難以解答。始終小說本身並非史書,何以蔡會用幾近與史書同等之嚴苛態度來批評?因為如就其所訂立之標準,則《三國演義》“七分真,三分假”做法,已不能接受;如再擴展至《西遊記》一類志怪小說,恐怕會被貶為“牛鬼蛇神”、“妖言惑眾”。就文學批評而言,其態度雖不能說是錯誤,但著實頗為狹隘。會出現此種情形,要了解其寫小說之最終目的,〈序〉有曰:

‘‘至關於帝王專制之魔力,尤再三致意,懸為炯戒。成書四冊,凡百回,都五六十萬言,非敢妄擬史宬,以之供普通社會之眼光,或亦國家思想之一助云爾。” 19

從上文可見,與李卓吾(1527年11月23日-1602年)以義理和文筆作批評角度,或馮夢龍以道德教化為批評角度不同。蔡東藩相當強調小說內容對社會,尤其政治的影響力。此點則與梁任公在〈小說與群治的關係〉中所持的角度相同,即將小說視為一種可以推進革命,更新社會思想之重要工具。不過梁在文中,只從多方面論證小說在此方面的功能,對於是一部怎樣的小說才能做到其所想則較少著墨,此正是蔡在序中回應之問題。蔡將之向外延伸,既然小說能推動政治、普及民眾對政治的意識,則在蔡看來小說所重絕非是文筆優美或故事精彩,是在對事實之呈現和倡導新政思想。而從原文中亦見,蔡寫此序所針對之政治議題,是民國初建立後帝制的復闢,尤其是袁世凱(1859年9月16日-1916年6月6日)及籌安會,〈序〉有曰:

‘‘而孰知時事忽變,帝制復活,籌安請願之聲,不絕於耳,幾為鄙人所不及料。顧亦安知非近人著述,不就其大者立論,胡人犬種,說本不經,衛女狐綏,言多無據;鑒清者但以為若翁華冑,夙無穢聞,南面稱尊,非我莫屬;而攀鱗附翼者,且麕集其旁,爭欲借佐命之功,博封王之賞,幾何不易君主為民主,而仍返前清舊轍也。” 20

會在一份文學批評文本中,能看到如此具針對性的點名對一政治事件作批評者,甚為罕見。此亦側面證明,蔡對小說與社會政治時事之間的看重,而寫作小說,於其本人而論亦已是一種政治參與(或亦國家思想之一助云爾)。實際上,此種自覺在當年相當超前。雖然不同朝代政府很早就意識到文學所帶有的政治推動性,往往會禁絕和官方思想有衝突之文學作品21,但著書立說,在中國文人傳統中普遍不被認為是一種參與政治的方式。文人傳統上更往往將之放在文人所能做的事中最低者,《左傳·襄公二十四年》中就曰:

‘‘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 22

其中立德(個人品德修養)排第一,立功(政治功職)排第二,立言(著書立說)排第三。可見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兩者被分隔開來且有高下之分。文人自覺好作品或可流傳萬世,或可教化世人,但仍未到可達“國家思想之一助。”。雖曹丕(187年-226年6月29日於)《典論•論文》中有曰“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23,但此實屬上位者對下位者所言,自然又與作者本身意識到自己所做所作已是政事有所不同了。此處即可見蔡實對小說的思想上邁出了極為重要的一步。此思想亦對其人生作出影響,除去在晚清時期短暫作為一侯補知縣並從中得知官場黑暗後,從此不再出仕;相反,更吶喊出‘‘教育救國”, ‘‘演義救國”的口號,以平民方式參與政治及影響社會。

上述自覺,在文學理論上鮮有見到,反而與人類學的觀察所得有異曲同工之妙。美國學者詹姆斯·C.斯科特(James Campbell Scott,1936年12月2日-2024年7月19日)在《弱者的武器》中就指出,對於無權無勢的平民,其往往會使用如嘲笑、諷刺、開小差、裝瘋賣傻、小偷小摸、暗中破壞、流言蜚語作為一種反抗。24蔡與詹姆斯都能體察得到言語、文字對於社會政治的推動力,而此方式即便是一屆布衣亦是可以擁有的。此敏銳的思維,終令蔡至死亦是平民,卻依然藉著文字源源不斷的影響後學,為改變社會作出努力。

五 總結

蔡東藩生於亂世,在小說思想上承梁任公,強調小說對社會及政治的重要影響,視之為更新社會,提倡革命的重要工具,創作小說亦被視為一種政治參與和救國活動。另一方面,以此為基底,混合中國傳統的小說批評及治學概念再發新見,指出新時代的小說須符合文字簡明,但敍述又須真確,方能勝任此重要功能。無奈‘‘握槧操觚者有日,始終不獲一編。”,符合其標準的好小說,世所未見,於是蔡東藩唯有以自己的廣博才學及小說理念,創作出《中國歷朝通俗演義》一書。而其以小說為體裁,卻嚴加校定求真的做法,無疑亦帶有後世紀實文學之特性,可見其承上啟後之功。

參考文獻

書籍

1. 李夢生編:《中國禁毀小說百話》(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頁2。

2. 姚鼐:《惜抱軒文集》(中國:國學整理社,1936年),頁46-47。

3. 黃霖,韓同文選注:《中國歷代小說論著選(修訂版)下冊》(江西: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頁1-4。

4. 梁啟超:〈小說與群治之關係〉,收於侯宜杰選注:《梁啟超文選注譯本》(天津:百兆文藝出版社,2006年),頁80-84。

5.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頁1087-1089。

6. 蔡東藩:《歷史小說增定繪圖清史通俗演義》(上海:會文堂書局,1928年),頁1。

7. 詹姆斯·C. 斯科特著,鄭廣懷,張敏,何江穗譯:《弱者的武器:農民反抗的日常形式》(南京:譯林出版社,2011年),頁1-2。

 

論文

1. 二月河,〈由蔡東藩歷史演義所思〉,《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學報》5卷4期(2003年12月),頁113-116。

2. 范志強,〈蔡東藩著述考釋〉,《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學報》27卷1期(2011年2月),頁9-14。

3. 陳志根:〈中國歷代通俗演義版本源流述論〉,《史林》19卷3期(2005年6月),頁120-121。

4. 蔡福源:〈奇舉有方•丹心無限-蔡東藩和他的《中國歷史通俗演義》〉,《江淮文史》8卷2期(月份缺),頁91–103。

5. 劉玖鹿:《寓史於文•歷史通俗演義的歷史解讀》,(尚未發表,寧夏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1年),頁1-4。

6. 龍劍平:《後漢演義研究》,(尚未發表,南昌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5年),頁1-2。

7. 龍劍平,朱小寧:〈‘‘歷史演義”中真實與趣味的兩難選擇-論蔡東藩與羅貫中所演之‘‘義”的差異性〉,《攀枝花學院學報》25卷2期(2008年4月),頁63-65,69,73。

 

註釋

1. 梁啟超著,侯宜杰選注:《梁啟超文選注譯本》(天津:百兆文藝出版社,2006年),頁80-84。

2. 范志強:〈蔡東藩著述考釋〉,《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學報》,2011年1期(2011年2月),頁9-14。

3. 如江西人民出版社於2000年《中國歷代小說論著選》中,挑選的文本有不少就來自於小說的序言,如章炳麟〈洪秀全演義序〉及洪興全〈中東大戰演義自序〉。詳見:黃霖,韓同文選注:《中國歷代小說論著選下冊(修訂版)》(江西: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頁1-3。

4. 蔡東藩:《歷史小說增定繪圖清史通俗演義》(上海:會文堂書局,1928年),頁1。

5. 劉玖鹿:《寓史於文•歷史通俗演義的歷史解讀》(尚未發表,寧夏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1年),頁1-4。

6. 龍劍平:《後漢演義研究》(尚未發表,南昌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5年),頁1-2。

7. 同[2],頁9-14。

8. 陳志根:〈中國歷代通俗演義版本源流述論〉,《史林》,2005年3期(2005年6月),頁120-121。

9. 二月河:〈由蔡東藩歷史演義所思〉,《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學報》,2003年4期(2003年12月),頁113-116。

10. 蔡福源:〈奇舉有方•丹心無限-蔡東藩和他的《中國歷史通俗演義》〉,《江淮文史》,2000年2期(月份缺),頁91–103。

11. 龍劍平,朱小寧:〈“歷史演義”中真實與趣味的兩難選擇-論蔡東藩與羅貫中所演之“義”的差異性〉,《攀枝花學院學報》,2008年2期(2008年4月),頁63-65,69,73。

12. 同[10],頁91–103。

13. 同[4],頁1。

14. 姚鼐:《惜抱軒文集》(中國:國學整理社,1936年),卷4,〈述庵文鈔序〉,頁46-47。

15. 同[4],頁1。

16. 如以知網為例,現時已經公開可查的碩士論文中有一篇就以蔡東藩小說作為畢業論文題目進行研究,分別是劉玖鹿《寓史於文•歷史通俗演義的歷史解讀》及龍劍平《後漢演義研究》。但兩人報讀的碩士,分別是歷史系碩士及古代文獻學碩士。從側面可見,其對史實的整理相當專業,後人反將這部作品當作是一種輔助性的歷史文獻來研究。 詳見劉玖鹿:《寓史於文•歷史通俗演義的歷史解讀》(尚未發表,寧夏大學歷史系碩士論文,2021年),頁1-4。及龍劍平:《後漢演義研究》(尚未發表,南昌大學古代文獻學系碩士論文,2005年),頁1-2。

17. 同[9],頁113-116。

18. 同[4],頁1。

19. 同[4],頁1。

20. 同[4],頁1。

21. 據李夢生考證,現時可考中國對小說的禁毀最早來自明正統七年(1442),國子監祭酒李時勉奏請禁止《剪燈新話》,後清代沿襲。唯從明清兩代不同朝廷命官三令五申強調要禁毀來看,應是屢禁不止。 詳見:李夢生編:《中國禁毀小說百話》(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頁2。

22. 楊伯峻編:《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2016),第3冊,〈襄公〉24年,頁1087-1089。

23. 王友懷,魏全瑞主編:《昭明文選注析》(西安:三秦出版社,2000年),頁75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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