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於 2025.04.11

 

〈論〈七俠五義序〉中俞樾的小說批評思想〉

吳越

 

《七俠五義》一書是俞樾(1821-1907)在閱讀《三俠五義》後,重編而成。書中內容大致上與《三俠五義》無異,講述了北宋仁宗(趙禎,1010-1063;1022-1063在位)年間,包拯(999-1062)在俠士的幫助下審案、平冤,以及俠士們行俠仗義的故事。對於自己重編《三俠五義》之舉,俞樾在《七俠五義》卷首的〈七俠五義序〉,對自己閱讀《三俠五義》的過程、評價,以及重編《三俠五義》的內容、目的,進行了闡述和解釋。其中許多批評都反映了俞樾作為樸學家,所帶有的“考據”目光。因此,部分近代學者指出俞樾在〈七俠五義序〉中所展現的小說批評思想有所不足,認為其“他之注意小說也往往是從考據的角度,出於考據的目的,對小說的思想與藝術等方面則很少關心”。1因此,筆者希望通過研究〈七俠五義序〉的文本,從中一窺清代著名學者俞樾的小說批評思想,並參照前人之說,對其小說批評思想的不足之處進行探討。

論文中主要參考了四篇其他學者的論文:一、石雷〈俞樾為何如此青睞《三俠五義》——《七俠五義》的文本生產及其意義〉說明了《三俠五義》向主流文化靠攏的創作趨向、俞樾重編《三俠五義》的原因,以及《七俠五義》對後世的影響和意義。2二、康宇〈論清代樸學對儒家經典解釋方法的重構〉指出清代樸學家重視“考據”、復原“本經”“本義”,強調“實證”、“社會功用”等觀念,並對清代樸學解釋經典的方式作出評價,其中不少觀念與俞樾〈七俠五義序〉的小說批評思想吻合。3三、謝超凡〈俞樾對《三俠五義》的修訂及意義〉指出並俞樾修訂《三俠五義》的緣由,介紹了俞樾所作修訂,並闡述了其修訂《三俠五義》的意義何在。4四、王俊年〈俠義公案小說的演化及其在晚清繁盛的原因〉指出了俠義、公案小說在不同朝代中的變化,最後合流,並解釋了此類小說內容在清代出現改變的原因。5

以下,筆者主要將以〈七俠五義序〉的文本為基礎,並輔以〈七俠五義序〉中提及對《三俠五義》所作改動為外證,對俞樾小說批評的角度、俞樾眼中小說的功能,以及俞樾小說批評思想上的不足之處三方面,進行分析和探討。

壹、俞樾小說批評的角度

俞樾由於其樸學家的身份,在小說批評亦多運用樸學的原則進行批評。康宇〈論清代樸學對儒家經典解釋方法的重構〉中提出的其中一項樸學的原則,便是以“考據”替代“詮釋”,復原“本經”與“本義”。其中,“考據”即是辨別文本真假,以免出現訛誤,或有意偽造的現象。而復原“本義”則指以“小學”為根柢,對文字進行訓詁,還原文字“義理”、“教化”作用,強調“本義”的重要,亦是“考據”方法的一種思路。6這些“考據”和追求“本義”的思想,在〈七俠五義序〉中經常出現。

在〈七俠五義序〉中,便對俞樾“考據”為主的小說批評思想,有着諸多反映。首先,〈七俠五義序〉對〈三俠五義〉的第一回的評點,便是帶有俞樾“考據”的眼光。〈七俠五義〉序曰:“惟其第一回敍述狸貓換太子事,殊涉不經。白家老嫗之談,未足入黃車使者之錄。”俞樾在文中以“考據”的眼光對〈三俠五義〉第一回作出批評,指該回目中“狸貓換太子”荒誕不經,並非如史實所載,因此認為此回為鄙俚之談。由此可見,俞樾的這段評價文字中,充滿了清代樸學家“立說須有證據,注經必藉實據”7的“考據”意味。俞樾因此“別撰第一回,援據史實,訂正俗說,改頭換面,耳目一新”,首先將《三俠五義》中的首回回目“設陰謀臨產換太子 奮俠義替死救皇娘”8,改為《七俠五義》中“據正史翻龍圖公案 借包公領俠義全書”9,透過回目指出《七俠五義》的首回“據正史”對《三俠五義》的舊說進行訂正,反映其強調“考據”的小說批評眼光。另外,俞樾亦在別撰《七俠五義》首回文字,以旁觀者的角度先載客觀史實,由包公生平“包公名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始舉進士,除大理評士,出知建昌縣。⋯⋯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拜樞密副使,遷禮部侍郎。以疾卒,年六十四”10,至狸貓換太子案之偽“至元人百種曲中,有包公斷立太后一事。此事子虛烏有,而亦非無因。考之宋史⋯⋯”11,再借包公引出《七俠五義》之故事“列公,為何今日將包公事實表白一番?只因這部俠義傳名《龍圖公案》,正以包公為書中之主,而敍包公事,又以審狸貓換子一事為最大一案”12,確實將《三俠五義》首回中在介紹故事時代背景後,便單刀直入敍述“狸貓換子”案的始末:“轉向宮內,真宗悶悶不樂,暗自忖道:‘自御妻薨後,正宮之位久虛,幸有李劉二妃現今俱各有娠難道上天垂象就應於他二人身上不成?’⋯⋯”13無怪魯迅在《魯迅小說史大略》中云:“可謂‘既臆造之談,又不忘考據之習’者矣”14,以揶揄俞樾強調“考據”的批評思想,以及其對故事的改動。由此可見,俞樾在〈七俠五義序〉中所提及對故事首回的改動,都反映了其強調“考據”的批評眼光。

〈七俠五義序〉中記述更改《三俠五義》書名為《七俠五義》的原因,亦反映了俞樾重視“考據”的批評思想。俞樾在序中云:“余不知所謂‘三俠’者何人?書中所載南俠、北俠、丁氏雙俠、小俠艾虎,則已得五俠矣。而黑妖狐智化者,小俠之師也;小諸葛沈仲元者,第一百回中盛稱其‘從游戲中生出俠義來’:然則此兩人非俠而何?⋯⋯因改題《七俠五義》,以副其實。”由於俞樾認為《三俠五義》中對“三俠”的定義:南俠、北俠、雙俠,並不符故事中之實,他指出故事中應有七俠:南俠、北俠、丁氏雙俠(作兩俠計算)、小俠、黑妖狐,以及小諸葛,因此改書題為《七俠五義》,使書中內容與書題名副其實。雖然序中提出的這項改動及改動原因飽受後學批評,但仍不妨它反映俞樾“考據”中“崇實”的想法。

最後,〈七俠五義序〉中將《三俠五義》角色“顏查散”之名,改為《七俠五義》中“顏眘敏”的記述,則反映了俞樾復原“本義”,強調“考據”的思想。俞樾在序中寫道:“至顏查散為後半部書中之主,而以‘查散’二字為名,殊不可解。⋯⋯余疑‘查散’二字,乃‘眘敏’之訛,‘眘’為古文‘慎’字,以眘敏為名,取‘慎言敏行’之義。”俞樾在此處由於“查散”一名難以解釋,因此對認為其中可能存在訛誤,對“查散”一名進行訓詁,因而發現“查散”可能是“眘敏”的字誤,“眘敏”為名有“慎言敏行”之義,故在《七俠五義》中將“顏查散”這一角色改名為“顏眘敏”。俞樾在〈七俠五義序〉中展示自己懷疑“查散”為字誤,到以訓詁之學訓釋“查散”,再到還原本字“眘敏”的過程,正是俞樾以“小學”為根柢,復原文字的“本義”,還原“眘敏”為名“義理”、“教化”作用,反映了其以樸學家“考據”眼光作小說批評的思想。

貳、俞樾眼中小說的功用

《中國歷代小說論著選》中指出“他(俞樾)重視小說戲曲也只是把它們當作“因勢利導”、“勸善懲惡”的重要工具”15

雖然〈七俠五義序〉對俞樾眼中小說的功用反映甚少,但通過〈七俠五義序〉中,俞樾重撰《三俠五義》第一回,以免其中虛構的歷史以訛傳訛、改誤字“查散”為“眘敏”,並取“眘敏”慎言敏行之意,等訂正、免除流誤之舉,從中側面反映出俞樾眼中小說的功用應有“教化”之用。除了上述提及較“知識性”的“教化”外,俞樾在〈七俠五義序〉中對《三俠五義》和《龍圖公案》評價的差別,除了序中所提及文筆的差異,便在於《三俠五義》在《龍圖公案》之上,加入“三俠五義”行俠仗義的情節,所帶來“勸善懲惡”的義理教化作用,因此應該也是俞樾對《三俠五義》讚揚有加,而對《龍圖公案》不屑一顧的原因。由此可見,俞樾重視小說“勸善懲惡”的義理教化作用。

另外,俞樾〈七俠五義序〉中對《三俠五義》的褒揚,亦體現了俞樾視小說為“因勢利導”的重要工具這一觀點。〈俠義公案小說的演化及其在晚清繁盛的原因〉指出晚清時由於百姓渴望和平安定,清官率領俠客除奸懲惡的公案俠義小說成為了適應統治者需要的、鞏固統治的小說。16而《三俠五義》正正符合俞樾對俠士與清官結合、戮力除奸的思想17,因此俞樾重編《三俠五義》,並在〈七俠五義序〉中褒揚《三俠五義》,希望書中忠於朝廷的俠士成為民間的英雄,令人民歸心朝廷。〈俞樾為何如此青睞《三俠五義》——《七俠五義》的文本生產及其意義〉一文中,亦指出俞樾在《茶香室三鈔》中對《水滸傳》的不屑,是由於《水滸傳》在清代中後期人民的反叛運動中產生過極大影響,並由是反推,認為俞樾看重並修訂《三俠五義》的原因,是由於它具備幫助政府的潛質。18由此可見俞樾亦視小說為“因勢利導”的重要工具。

叄、俞樾小說批評思想上的不足之處

〈七俠五義序〉的大部分篇幅都用於述說俞樾對《三俠五義》所作變更上:據史實另撰第一回、改《三俠五義》為《七俠五義》的原因,以及考查“顏查散”名字的淵源。而〈七俠五義序〉首段對《三俠五義》小說藝術的數句評價,如“事迹新奇,筆意酣姿,描寫既細入鋒芒,點染又曲中筋節⋯⋯算是天地間另是一種筆墨”,相比問竹主人所作評價“雖系演義之詞,理淺文粗,然敍事敍人,皆能刻劃盡致,接縫斗筍,亦俱巧妙無痕,能以日用尋常之言,發揮驚天動地之事”19,又無甚突破,未能出於前人之右,以致俞樾〈七俠五義序〉反映的小說批評主要集中在他強調“考據”的批評思想上,除此之外的批評思想,如小說的功能、小說藝術特色等,只能從序中的隻言片語中推敲,甚或乎乏善可陳。由此可見,“他之注意小說也往往是從考據的角度,出於考據的目的,對小說的思想與藝術等方面則很少關心”之言,所言不虛。

肆、結語

總括而言,從俞樾〈七俠五義序〉的研究中,可以得知俞樾的小說批評思想主要與其樸學思維中的“考據”有關。而俞樾對小說功用的看法亦頗為簡單:只將他們視為“因勢利導”和“勸善懲惡”的工具。除此之外,俞樾的批評思想,例如對小說藝術特色的看法、寫作結構的研究等,都比較匱乏,甚至乏可陳。因此部分近代學者認為他充其量不過是一個小說本事的考據家而已。但無論後人評價如何,俞樾都以一部《七俠五義》,在小說史上留下了屬於他的一筆,成就了一段佳話。

參考文獻

書藉

石玉崑:《三俠五義上》(臺北市:三民,2021),序頁1、頁1。

俞樾:《七俠五義上》(中國:寶玉堂書店,1980),頁1-3。

黃霖、韓同文:《中國歷代小說論著選(修訂本)上》(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頁641。

黃霖、羅書華:《中國歷代小說批評史料匯編校釋》(南昌市:百花洲文藝出版社,2009),頁670。

魯迅:《魯迅小說史大略》(中國:陝西人民出版社,1981),頁99。

 

論文

王俊年:〈俠義公案小說的演化及其在晚清繁盛的原因〉,《文學評論》第4期(1992年8月),頁120-129。

石雷:〈俞樾為何如此青睞《三俠五義》——《七俠五義》的文本生產及其意義〉,《求是學刊》,第5期(2021年9月),頁131-140。

康宇:〈論清代樸學對儒家經典解釋方法的重構〉,《文史哲》第2期(2011年3月),頁37-45。

王俊年:〈俠義公案小說的演化及其在晚清繁盛的原因〉,《文學評論》第4期(1992年8月),頁120-129。

 

註釋

1. 黃霖、羅書華:《中國歷代小說批評史料匯編校釋》(南昌市:百花洲文藝出版社,2009),頁670。

2. 石雷:〈俞樾為何如此青睞《三俠五義》——《七俠五義》的文本生產及其意義〉,《求是學刊》,2021年第5期(9月),頁131-140。

3. 康宇〈論清代樸學對儒家經典解釋方法的重構〉,《文史哲》2011年2期(3月),頁37-45。

4. 謝超凡〈俞樾對《三俠五義》的修訂及意義〉,《明清小說研究》2007年第1期(3月),頁243-252。

5. 王俊年〈俠義公案小說的演化及其在晚清繁盛的原因〉,《文學評論》1992年第4期(8月),頁120-129。

6. 同[3],頁38-39。

7. 同上,頁38。

8. 石玉崑《三俠五義上》(臺北市:三民,2021),頁1。

9. 俞樾《七俠五義上》(中國:寶玉堂書店,1980),頁1。

10. 同上,頁1-2。

11. 同上,頁2。

12. 同[9],頁3。

13. 同[8],頁1-2。

14. 魯迅:《魯迅小說史大略》(中國:陝西人民出版社,1981),頁99。

15. 黃霖、韓同文:《中國歷代小說論著選(修訂本)上》(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頁641。

16. 同[5],頁129。

17. 同[4],頁245。

18. 同[2],頁138。

19. 同[8],序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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