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把新桃換舊符——春節民俗文化摭談
中華傳統節日文化豐富多彩,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堪稱「四大節」,而春節尤為隆重,持續時間最長,故曰「過大年」。俗話說「過了臘八就是年」,臘月初八這一天,北方人家泡製「臘八蒜」以備年夜飯之用,各地講究熬「臘八粥」,漸漸醞釀著過年的氣氛與心理期待。從臘月廿三或廿四祭灶神開始,除舊佈新、備辦年貨等活動相繼而來。到除夕夜、正月初一日正式「過年」,歡樂煙火延續至正月十五元宵節,火樹銀花不夜天,滿月普照大地春,為「過年」這一大節目劃上圓滿句號。

中華民族歷史悠久,幅員遼闊,東西南北風土人情差異很大。歷代相沿,年年春節期間,各地風俗項目自然有所不同。不過,這畢竟是普天同慶的重大節日,過大年的主要民俗活動及其文化象徵意味,則基本一致。有鑒於此,筆者擬選擇宋代王安石(1021-1086)〈元日〉詩為引子,從一些典型事象談起,藉此展示春節民俗文化之神貌。全詩如下:「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千門萬戶曈曈日,總把新桃換舊符。」詩歌創作之緣由,乃王安石(1021-1086)於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任參知政事,主持變法,推行新政;眼見新春來臨,滿懷憧憬,寫下了這首千古絕唱,迄今仍足以動人心扉,鼓蕩豪情。
先從這首詩的題目談起。由於流傳的版本不同,王安石(1021-1086)〈元日〉詩題,有的作〈除日〉。概而觀之,似無差別。細思之,卻不無意味:若作「除日」,寫的是舊年最後一天,即除夕日;若作「元日」,則指新年第一天。合起來理解,都屬於如今所說「春節」時段。唐代王灣(693-751)〈次北固山下〉有言:「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海日生殘夜,江春入舊年。」「殘夜、舊年」就是除夕夜,「海日、江春」則指新年元旦。自古以來,中國人過春節就有「守夜」的習俗,辭舊迎新,意義重大。從節日文化的角度看,王安石(1021-1086)〈元日〉詩題之異文,又涉及「春節」這一節日名稱的歷史沿革問題。古人稱此時節為嘉平、大蠟、除夕、歲旦、元旦、正旦、新年等,「春節」則指立春或泛指春季。1911年辛亥革命後,官方改用陽曆公元紀年,將每年一月一日定名爲「元旦」,而傳統的農曆新年則稱為「春節」,沿用至今。因此,對於現在的中國人或海外華人而言,其實有兩個「新年」,分別隸屬於陽曆、農曆兩個系統。但是,毫無疑問,在人們心目中,傳統的農曆新年顯然更重要,依然沿續著自古以來的習俗,備受關注,影響越發廣泛。早在2006年,春節民俗就已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24年末,又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式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王安石(1021-1086)〈元日〉詩第一句「爆竹聲中一歲除」,從狹義角度看,可以理解為「江春入舊年」那個時辰,也就是除夕夜與正月初一日相交會之際,爆竹聲四起的熱鬧景象。現在南方很多地區仍習慣於此一新舊交替時刻燃放煙花鞭炮,聲聲脆響,五光十色,除舊納新,氛圍極為濃烈。當然,自古以來,更常見的,則是除夕日、初一元旦日接連不斷的爆竹聲,所以,清代謝文翹(生卒年未詳)〈教門新年詞〉說「通宵爆竹一聲聲」、「六街歌管樂昇平」。

從春節文化史角度看,此一習俗原本於驅妖怪、避惡鬼,如《荊楚歲時記》所說:「正月一日,雞鳴而起,先於庭前爆竹以辟山妖惡鬼。」因此,爆竹成了春節期間的必需品之一,兼有驅邪納福、送舊迎新等內涵。南宋范成大(1126-1193)〈爆竹行〉詩裡說,這一習俗歷史悠遠,「歲朝爆竹傳自昔」,具有兩大功效:一是令「百鬼驚、鬼巢傾」,二是為人間帶來「神道寧、皆和平」,飽含著世人虔誠祝禱與美好願景。出於環境保護、減少噪音等諸多因素的考慮,現在有些地區限制乃至禁止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從主體感受與節慶氛圍上說,無疑弱化了歷代相承的「年味兒」。
王安石(1021-1086)〈元日〉詩第二句「春風送暖入屠蘇」,寫新春來臨,陽光和煦,人們歡聚飲酒,慶賀新年。檢視一些學者的研究可知,如何理解「入屠蘇」之義,意見有別:一般多解釋為「飲屠蘇酒」,另有人從字「入」、「屠蘇」字詞訓詁及其語法關係角度著眼,認為「春風送暖入屠蘇」是指和暖的春風「吹入人們破陋的茅草屋,使茅草屋煥發出盎然的生機」。後一種解釋,雖然注意到了「入」與「屠蘇」的詞義、語法關係,卻忽略了兩個問題:一是兩個動詞「送」與「入」之間的關係——將「送、入」都看成「春風」之施動,從詩歌表現藝術上說,既「送」又「入」,實在是無謂的簡單重複;二是「春風送暖入屠蘇」與後文「千門萬戶曈曈日」的關係——如果前文已經寫到春光普照房屋,後文再寫「千門萬戶」,意象類型、詩句內涵又形成重複,屋上架屋,多此一舉,此乃近體詩創作大忌之一。具備中等程度以上的古詩詞創作者都能夠有意識地規避這種弊端,何況王安石這樣的詩文高手。由此看來,還是按照第一種意見理解為春光與美酒同在,似更穩妥,詩意也更豐富。
這又牽涉春節民俗文化與酒的關係問題。俗語云「無酒不成席」,古來過大年,更缺不了以酒助佳興、添喜氣。王安石(1021-1086)詩中寫到的「屠蘇」,按照李壁(1159-1222)《王荊公詩注》的講法,是指以多種藥材浸泡而成的藥酒:「集眾藥為之,除夕以浸酒懸於井中,元日取之,自少至長,東面而飲」;浸泡之後,將藥材餘滓裝入紅色袋囊,懸掛門框上以「辟瘟疫」。新年初一日飲用屠蘇酒,也有此功效,故唐代孫思邈(541-682)《備急千金方》說:「屠蘇酒,辟疫氣,令人不染溫病及傷寒」,正月歲旦,「一人飲,一家無疫,一家飲,一里無疫」。《荊楚歲時記》成書於南朝梁代,是目前可見到的最早記載新春佳節飲用屠蘇酒的著作。其中說正月初一是「三元之日」,即年、月、日三者之始;在這一天裡,「長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賀,進椒柏酒,飲桃湯;進屠蘇酒,膠牙餳,下五辛盤」。唐代以來,此一習俗頗盛行,宋代趙彥衛(生卒年不詳,約1195年前後在世)《雲麓漫抄》說:「正月旦日,世俗皆飲屠蘇酒,自幼及長。」可見春節飲酒之傳統,包含了避疾健體、宴樂吉慶等多重意蘊。即便到了現代,每逢新春佳節,雖然不再如古人那樣飲用屠蘇之類的藥酒,但家人團聚、親朋相會,同樣不乏各式美酒之芳香。
王安石(1021-1086)〈元日〉詩最後一句是:「總把新桃換舊符。」「新桃、舊符」即新、舊「桃符」——桃木製成的板,是現在流行的春聯之前身,所以《燕京歲時記》說「春聯者,即桃符也⋯⋯祭灶之後,則漸次粘掛,千門萬戶,煥然一新」,是自古以來非常重要的春節習俗之一。關於桃符之起源,一般喜歡例舉一則傳說為證:古時怪獸常常禍害民眾,後來兩位神仙以桃符降服妖魔;受此影響,民間逐漸形成了宅門掛桃符以鎮妖驅魔的習俗。事實上,這一傳說的基礎,還在於古人對於桃木能夠鎮邪的認知。《左傳》中就有「桃弧、棘矢,以除其災」一類的記載,唐代徐堅(660-729)編纂的《初學記》引錄《典術》曰:「桃者,五木之精也,故厭伏邪氣,制百鬼,故今人作桃符著門,以厭邪,此仙木也。」因此,桃木又被稱為「鬼怖木」。此觀念迄今猶在,商家亦精於此道,製作、銷售各種以桃木為材質的飾物或其他文創產品。
由於桃符往往在新年第一天掛於門上,又常寫有辟邪、祈福一類的文字,逐漸具備了類似後來春聯的雛形。有人認為,最早的春聯始於五代時期後蜀後主孟昶(919-965)題寫的「新年納餘慶,嘉節號長春」。但是,據有關學者考證,現存「敦煌遺書」S.0610卷有不少聯句,如「年年多慶/月月無災」、「三陽始佈/四秩初開」、「福慶初新/壽祿延長」等,原本就是「歲日」或「立春日」寫在桃符上的文字,可以視作春聯的早期型態。到了明清時期,開始大量出現我們所熟悉的以紙張為書寫載體的春聯形式。據清代陳尚古(生卒年未詳)《簪雲樓雜說》記載,明太祖朱元璋(1328-1398)曾在除夕日傳旨,令「公卿、士庶門上須加春聯一副。太祖親微行出觀,以為笑樂」。此舉推動了春聯之盛行,影響以至於今。

春節民俗文化源遠流長,異彩紛呈,原本就是一篇大文章。茲不揣謭陋,草此區區短文,酌取若干事項概而言之,掛一漏萬,敬祈教正。值此乙巳蛇年春節到來之際,謹錄古代經典春聯三副,借花獻佛,恭賀讀者諸君新年快樂、佳節吉祥:
天泰地泰三陽泰
家和人和萬事和
一天雲日祥和氣
萬里山川錦繡春
瑞日祥雲彌宇宙
春風和氣滿乾坤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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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周星、周超:〈民俗與法律:煙花爆竹作為一個「中國問題」〉,《湖北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4期,頁48-58。
4. 盛大林:〈王安石〈元日〉異文考〉,《汕頭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4期,頁21-26。
5. 陳穎彥:〈被誤釋的「屠蘇」〉,《語文建設》,2022年第4期,頁80。
6. 張幹、杜文君:〈王安石〈元日〉「屠蘇」考〉,《美食研究》,2023年第2期,頁15-19。
7. 徐堅:《初學記》,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6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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