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紅樓夢》中探春人格美的內涵與價值
吳婧
摘要
賈探春的身世背景,鑄就了她自尊與自卑交織的性格特點,她對自身身份極為在意,性格中的極度敏感,賦予了這一人物獨特的反抗精神。她在艱苦的實踐中構建了主體化的生命意識和自我價值,但在封建社會中勢必會遭受打壓,外在的環境現實與探春對生命的內在要求產生激烈碰撞,形成矛盾,其人格之“美”就是在這矛盾中展開。論文將通過深入剖析探春人格特質的多元面向——聰敏能幹、見微知著;果敢可靠、仗義執言;客觀公正、絕不偏袒,以及她行為背後的深層含義,再探討導致探春性格形成的因素,大致可分為宗法制度下的庶出身份、與趙姨娘的母女關係、女性身份的限制,進而從探春的悲劇解析其人格美的價值與意義,藉以補充前人之研究。
關鍵詞:紅樓夢、賈探春、人格美、自我價值
賈探春為賈政與趙姨娘所生,是“原應嘆息”中的“嘆”,在《紅樓夢》第三回正式出場,曹雪芹寫她“俊眼修眉,顧盼神飛,文彩精華,見之忘俗”1氣度不凡。另在元春歸省慶元宵時提到“迎春、探春、惜春三人中,要算探春又出於姊妹之上。”(第十八回)才華高於其他兩人。探春的住所是秋爽齋,在第四十回中對它有詳細的描寫:案上的“名人法帖”、“寶硯”、“如樹林一般”的毛筆、放置的“白菊”、牆上掛著的“米襄陽(即米芾)《煙雨圖》”,還有一副顏真卿寫的“對聯”云:“煙霞閒骨格,泉石野生涯。”即有超脫的風骨情操,志在天地山水之間,無一不透露探春的志向高遠,帶有士大夫的清高氣質。她雖為庶出,身份不高,卻心氣高,性格直爽,“素喜闊朗”,自命高雅。
探春形象在紅學研究中歷來是一個飽受爭議的焦點,部分學者對其治家理政的能力予以高度評價,另有學者批評她對趙姨娘的態度冷漠,是對生母的忤逆與不孝。筆者以為探春的原生身份帶來了危機感和對理想的追求,她通過艱苦的歷練、長期的不懈努力、不斷地試錯,方才為自己爭取到立足的一席之地。探春有改革的意識,亦有實行改革的膽識,她會為了賈府的日趨腐敗不堪而憂心,為家族被昏聵無能之輩所糟蹋而感到痛心疾首,於是積極探索家族的出路,具有強烈個性色彩、明確的主體導向和獨到的人格思想,與傳統的女性家庭屬性不一致,值得深入研究。
論文將從氣質稟賦、認知價值及社會行為模式三個維度解析探春複雜的人格,從客觀因素探討其性格形成的原因,以及她在人際交往中逐漸形成的自我意識和社會形象,進而深度剖析探春人格美的價值所在,及其人格特質如何導向自我毀滅。研究方法為文本分析法,各部分以《紅樓夢》第三回至第一百零二回為依據,展開細緻解讀,挖掘探春出場章節中行為細節的深層含義。同時,通過整合分析不同時期前人的學術成果,找尋切入點,力求以客觀的角度還原探春本來的面目,剖析其人格價值。論文將穿插使用比較研究法,通過對比賈探春與生母趙姨娘和大觀園其他女子如王熙鳳、薛寶釵、賈迎春、賈惜春等人的行事作風,探究探春人格之“美”。
本章旨在對探春人格美的相關研究文獻展開系統性梳理與擘析,歸納學界現有成果,深入探討當前研究中存在之局限與缺漏,為後續研究提供有力支撐,助力更進一步的拓展與深化。筆者以為探春獨特的人格構建與其性格特質、管理才能、女性意識、家族觀念密不可分,故學者必以此為基礎開展探討,以實現對探春人格美更為透徹、精准的剖析。
綜合不同學者對探春人格的價值,大致持有以下三種看法:
其一,對探春的改革魄力與才情表示褒揚,認為她是大觀園內最有才幹的女兒。脂硯齋為《紅樓夢》早期評論之代表人物,他作為與曹雪芹關係密切的早期評點者,第五十六回批語直言探春“敏智過人”,賦予她“敏”的核心性格特質,給予高度評價。如在第二十二回預示探春遠嫁的燈謎後評:“使其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至流散也,悲哉傷哉!”2在第七十四回抄檢大觀園評:“諸院皆宴息,獨探春秉燭以待,大有提防,的是才幹,須另席款待。”3皆可見該論者讚嘆探春辦事機敏、沉著,惋惜探春悲劇結局,假設探春能繼續管家,賈府不至於淪落至家破人亡的地步,側面誇讚探春超越大觀園其他女兒的管理才能,對後世學者的研究有啟蒙作用。另外,姚燮欣賞探春的才能風度:“探姑娘自命不凡,吾亦惜其為女子也”、“屈抑奇才”4。相比其他的女兒,她比較有男子氣概。涂瀛在《紅樓夢論贊》以文化人格的角度對探春進行評價,曰:“探春品界林、薛之間,才在鳳、平之後,欲以出人頭地,難矣。”5點明探春作為女子想要立一番事業的困難,具概括性和歸納性。清代二知道人《紅樓夢說夢》雖對探春人格有所貶低,但同意探春在才幹方面的氣魄,“是巾幗中李贊皇”6。
在1919年“五四運動”後,西方新進思想與中國舊思想發生激烈碰撞,學者的研究重點開始放置於探春的改革思想上。王昆侖著《紅樓夢人物論》直言:“大觀園中惟一具備政治風度的女性是探春,她是行將沒落的侯門閨秀中的一個改革者。”7詳細談及探春的政治風度,指出鳳姐與探春的“才”大有不同,前者“常用在貪婪尅扣、損人利己上”,後者則是“一個律己甚嚴的正派人”,是有改革魄力的清醒者,力讚探春“堅毅明敏、有膽有識、言行中肯”,此評價具影響力。沿襲王昆侖觀點的還有胡成仁:“舉止大方,胸襟闊朗,但並不浪漫,是一個具備男子性格的女性。”8進一步闡釋探春身上的男子氣質。梅苑、周玉清亦肯定了探春的管理魄力與才幹,從文學的角度來看,她是“一個十分完美的藝術形象”9,“可惜沒有鳳姐的機緣”10。
以上學者大力讚揚探春在管理和改革方面的才華,他們基於實證,對其人格有正確的解讀,提供了有價值的研究方向。筆者亦贊同以上觀點,探春是大觀園中獨具政治風度及眼光的女兒。在賈府走向衰落的過程中,她敏銳地察覺到家族潛在的問題,勇敢地發起改革。例如合理利用大觀園資源,提出有效措施以節省開支,試圖逆轉局勢,這與其他只追求傳統女性品德的女兒們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其二,探春“攝家理政”的作風展現了“補天”、“濟世”的風采,其人格有豐富的文學意藴。西園主人是首位看出曹雪芹以小喻大、“於探春一身寓此書千古興亡無限感慨在內”之人,他在《紅樓夢論辨》中指出探春是“徒負奇才”的“孤臣孽子”,“雖眾知其能,而信任終不能專,見用終不能久”11,最後遠嫁而去,從而導致“終無益於家國”,同樣認為若探春繼續攝政,才德兼施,“賈氏之家政其能敗乎?”王昆侖亦認為探春是一個“有立場、能戰鬥的正統主義者”12,她發動改革是“為了賈府的利益”,繼承了脂硯齋的觀點,同樣認為如果探春的改革能夠“擴而大之,行而久之”,即便不能“家道中興”,至少也有“鞏固政治的作用”,延緩賈府敗落的局勢。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研究者新見紛出,如喬先之評探春為“封建正統主義者中的開明派和改良派”13,指出由於曹雪芹對封建社會存有惋惜、留戀之情,故把“補天”的希望寄託在她身上。犁鏵直言探春並非是作者“挽歌情緒的產兒”,而是“末世英才”,作者對在不合理制度下遭受摧殘的悲劇人物表達深切的同情與憐憫,所以是“痛悼人才的挽歌”14。李劼指出探春的形象展現了女媧的“濟世風采”,具有“豹的敏捷果斷、雷厲風行”,以“清明的才志整飭乾坤”15。筆者以為以上解讀十分正確,具參考價值,但缺少分析探春無法挽救賈府的原因,這亦是造成探春悲劇的緣由。
其三,探春有強烈的嫡優庶劣封建意識,故因庶出身份產生自卑感和精神痛苦。早期紅學論者就《紅樓夢》中探春與趙姨娘的互動,對探春的人格加以貶斥,認為她急於與趙姨娘斷絕關係是不孝之舉,以此揭其短處。二知道人在《紅樓夢說夢》中評探春“神情態度,近於跋扈”16,又是“醋之隱逸者”17。季新在《紅樓夢新評》中指出透過觀察探春的一生,她“對於趙姨娘,斬釘截鐵,深閉固拒,全無一點毛里之情。”18又論探春處理趙國基之事,對待趙姨娘時“辭氣之間,凌厲鋒利,絕無天性,真令人髮指。”19解弢更是在《小說話》中直抒對探春之厭惡,認為探春“趨炎附勢,矯做正直”20。陳其泰從探春管家一事論其為人:“毫無含蓄,自以為能,遇事從刻。且以得管家務為榮。不知鳳姐平兒,早經看破,正欲其為己分謗也。探春墜其術中矣。”21筆者以為上述學者說法有失偏頗,比較片面,故對此有所保留。
現代論者對探春的認識有所突破,學者李厚基、董挽華、劉夢溪等意見一致,認為探春“拼命擠進‘嫡’系的行列中去”22,“以庶出為憾”23,宗法制度使探春與趙姨娘的母女關係遭到貶損,她“褒嫡貶庶的行徑正是對封建嫡庶制度的有力維護”24,揭露了她是“衛道者”。而白盾、唐富齡、郭一峰等學者持相反意見,開始為探春的“不近生母”發表申辯,認為封建禮法絕不能違背,故從“捨惡就善”25、“精神痛苦的本質”26、“完美主義的人際防禦策略”27等角度分析探春的行為是當時社會壓抑的結果,並非是她個人有意為之,內心充滿矛盾與痛苦。筆者認為他們的研究角度具有前瞻性,開闢了新的研究方向,可惜不夠深入。
由此可見,探春人格的悲劇色彩與封建家族制度密不可分。過往學者研究探春之人格,過多將焦點放在行為的表面意義上,沒有深究其內在動機,難以將其人格的獨到之處分析透徹,也忽略了探春在與趙姨娘相處時的矛盾心理,因此需進一步在文本中以實例為佐證,解析外在的客觀因素如何影響探春人格發展,進而分析其人格美的價值。
(一)聰敏能幹、見微知著
從規模較小的詩社“文化管理”到人員眾多的大觀園“經濟改革”,兩者形成互補,賈探春的權謀智慧和組織協調能力展露無遺。以探春的管理才華作為切入點,揭示了她在庶女身份下的生存策略,亦可從中見其有遠見、洞察力強的一面。
早在第四十五回詩社籌備之際,探春的“管理才華”已初露鋒芒。彼時,眾姐妹欲向王熙鳳索要詩社社費,探春擔起交涉重任,她深諳鳳姐喜歡別人奉承,好面子、重權威,故巧妙運用“戴高帽”策略,利用鳳姐“愛權貪名”的心理,為其安排一個煞有其事的“監場御史”,以虛職誘其入社,“只監察著我們裡頭有偷安怠惰的”,實則意在借助鳳姐的財力推動詩社運作。探春“騙”鳳姐入社無關乎道德高低,而是充滿智慧與幽默的策略,此舉乃“陽謀”而非“陰謀”,不僅彰顯其靈活性與幽默感,更揭露了探春需在嫡庶分明的環境中積極爭取資源的事實,對鳳姐的這番“算計”實為庶女生存智慧的體現,反映她善用規則而非破壞規則的處世之道。從更深層次來看,探春將象徵“權力”的鳳姐與象徵“文化”的詩社相結合,暗示任何改革皆需兼顧理想和現實。八面玲瓏的鳳辣子作為賈府掌有實權的人物,自然馬上明察探春的意圖,倘若拒絕入社,恐會落得個不重視文化雅事之名,所以即便明知是被算計出錢,仍笑道:“分明是叫我作個進錢的銅商。”(第四十五回)此處可見探春對人性有著精准的洞察力,同時具備資源整合與運用能力,通過拉攏王熙鳳便可為詩社的持續性及長久穩定性提供保障,避免被長輩斥為“閨閣嬉鬧”,展現出超越身份和年齡的遠見卓識。探春的詩才或許不如黛玉、寶釵,然而她作為詩社的發起者,為一眾女兒們搭建了展演真我與才情的一方天地,可見建立詩社的意義遠不止是為風雅的文學集會,更是隱含了建立“女性話語空間”的深層意圖。探春覺察到詩社的存續危機和發展需要,將其從純粹的文學雅集,轉化為女性文化自主的場域,詩社需要人員參與及經濟支撐,有章程方能擺脫“一時興頭”的宿命,充分凸顯其務實的領導力及具前瞻性的眼光,具備兼顧理想與務實的全面性。詩社作為初次探春的施展管理才能的“試煉舞台”,與後文“大觀園承包制改革”(第五十六回)相互呼應,前者重文化影響,後者重經濟實務,兩者皆展現了她憑藉創新的思維,大膽突破傳統框架。
探春的“管理才華”直至代理管家時才真正嶄露頭角、大放異彩,尤其在第五十六回中更為突出。回溯第五十五回寫王熙鳳大病後遲遲未能痊癒,身體虧虛、面目黃瘦,王夫人見狀便讓其“好生服藥調養”,同時命“探春與李紈暫難謝事”,但大觀園人數眾多,王夫人“又恐失於照管,因又特請了寶釵來”,命三人共同管理賈府事務。然而,薛寶釵自覺是親戚“不好管咱們家務事”,秉持著“不干己事不張口,一問搖頭三不知”的處世原則,在管家方面有所迴避,如此一來大家只能寄希望於探春,她亦得以有是次施展才能的機會。探春以“改革者”的姿態投身於大觀園的管理工作,從制度管理層面著手規劃。榮國府一宅覈算起來“人口雖不多,從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第六回),此處的“丁”是指男丁,如果算上男丁的妻兒,與麝月所說的“家裡上千的人”(第五十六回)一致,一天要處理的事起碼“也有一二十件”,人口之多、規模之大,管理之難可見一斑。探春所推行的開源節流與興利除弊這兩大關鍵舉措,將牽扯到大觀園各主人、王熙鳳、買辦管家、婆子、丫鬟各方之間縱橫交織的利益,牽一髮而動全身。表面看似和諧的協商,實則暗流湧動,充斥著激烈的心理博弈。探春雖為未出閣的閨閣女子,卻能在管家期間沉著鎮定,盡顯其才幹與遠見,並從兩個關鍵方面進行改革。
其一,探春意識到賈府應該節省成本。在《紅樓夢》“敏探春興利除宿弊”這一章節中,脂硯齋評:“探春看得透,拿得定,說得出,辦得來,是有才幹者,故贈以‘敏’字。”28“敏”字直接揭露其觀察力及思維之敏銳,她早已發現賈府內部存在“寧可得罪了裡頭,不肯得罪了外頭辦事的人”之陋規,致使下人貪污現象頻發,嚴重衝擊賈府財務狀況。探春精準地抓住問題的核心,提出具針對性的財務問題解決方法,旨在有效遏制陋習,減低運營成本:
探春的這個結論並非空穴來風,主子揮金如土,僕人從中牟利,“賈府從上到下生活都十分奢靡”29,在《紅樓夢》文本中,榮國府下人雁過拔毛、敷衍塞責、偷奸耍滑的不良習性在多處均有呈現。如第六十回寫柳五兒之舅是賈府的門上人,粵東官員送來兩小簍子茯苓霜為禮,“餘外給了一簍作門禮”他亦分得一杯羹,這無疑證明下人收取利益乃常態。又如第五十七回中儘管寒風刺骨,邢岫煙只能穿著單衣過冬,處境窘迫,“悄悄的把棉衣服叫人當了幾吊錢盤纏”用作打點那些“不省事”的、說話尖酸刻薄的婆子丫鬟。岫煙前來投靠親戚,不敢隨意使喚或者得罪她們,思量著“拿出錢出來,給他們打酒買點心吃才好”,足見賈府的下人欺上罔下、橫行霸道的醜惡嘴臉。再者,第五十六回中探春就採買頭油脂粉一事揭露了賈府的弊病。賈府的採買制度是“買辦總領了去”替主子採購分發,府上姑娘們每月額外有二兩月銀,初衷是“恐怕姑娘們受委屈”,若“偶然一時可巧要幾個錢使”,可作應急之用,方便打點事情“省得找人去”。可負責採購的買辦常常有拖欠的情況,不能馬上供應,被催急了便“不知那裡弄些來”的劣質頭油脂粉,像是“鋪子里壞了不要的”,“買的不是正經貨,弄些使不得的東西來搪塞”,即便改找府中管事的人代買也無濟於事,他們不敢越俎代庖,惟恐買辦以為自己搶走功勞。下人之間互相顧忌、牽制,導致如今有一半的姑娘們還是得拿貼己錢另外托人現買。探春以此事為突破口,與薛寶釵、李紈和平兒討論賈府在日常開支方面存在的問題,因鋪張浪費導致的虧損,“錢費兩起,東西又白丟一半”進而造成重複支出。探春通過平兒瞭解府邸在脂粉採購過程中的疏漏後,迅速總結經驗,從而引入第一項改革方案——“把買辦的這一項每月蠲了為是”一錘定音,在不牽涉鳳姐利益的前提下,取消脂粉頭油統一分發制度,各房直接領二兩專款,自行交由親信代替購買。隨即,探春話鋒一轉,馬上單刀直入,展開第二項改革措施。
其二,探春借鑒賴大家花園的管理經驗,力求借助園林資源自負盈虧,達成“開源節流”的目標。在與賴大的女兒交談時,探春知悉他們家的園子規模尚不及大觀園的一半,卻能在滿足自己對筍菜、魚蝦的食用需求的同時,透過將園子裏的其他產物找人承包,每年年終獲得二百兩銀子的結餘。探春深受啓發,敏銳地意識到園中的“一個破荷葉,一根枯草根子,都是值錢的”,一草一木都有各自潛在的價值。基於此,探春條分縷析,構思出把大觀園的經營管理權外包給婆子們“專司其職”的策略,除了能直接供應賈府部分吃穿之需,節省開支,達成“節流”外,把院子交由僕人承包打理還能增加集體收入,無需額外支付工錢便能挖掘園林的潛在資源,年終還有收益,實現“開源”:
不如在園子裡所有的老媽媽中,揀出幾個本分老誠能知園圃的事,派准他們收拾料理,也不必要他們交租納稅,只問他們一年可以孝敬些什麼。一則園子有專定之人修理,花木自有一年好似一年的,也不用臨時忙亂,二則也不至作踐,白辜負了東西,三則老媽媽們也可借此小補,不枉年日在園中辛苦,四則亦可以省了這些花兒匠山子匠打掃人等的工費。(第五十六回)
這一做法可讓僕人們謀利,激發其積極性,避免了資源的浪費。不僅免去聘請外部人員打理園子的開銷,還做到“將此有餘,以補不足”,提高了閒置資源的利用程度,具備多重效益,為賈府的經濟困境帶來實質性的改善。探春具備實用理性的管理思維,引入“利益共享”和“責任制”,大膽跳脫了“主子施恩”的傳統思維模式,極具經濟遠見,能夠預見家族的財政危機,並嘗試從根本上解決“坐吃山空”的問題。相較於鳳姐的短期借貸手段,探春的改革措施更具長遠性,可見其改革之創新,是這次改革的核心人物。
探春以“登利祿之場,處運籌之界者,竊堯舜之詞,背孔孟之道”一句表明自己的改革決心,秉持“不破不立”的管理方針,省察到賈府內部積弊已久,唯有大刀闊斧地改革,才能革除沉痾,為家族開闢一條新的生路。然而,對於初涉管理事務的探春而言,這無疑是一場艱巨的挑戰。她面臨的最大難題在於如何在協調各方利益、化解矛盾衝突的同時,又能順利落實自己的想法,將改革理念加以實踐。這不僅需要敏銳的洞察力,更需要出色的溝通技巧。在商議採購脂粉一事時,探春話語伊始便對平兒表明:“我想的是,不為別的……”寥寥數語精心佈局,意在安撫王熙鳳,申明自己管家是就事論事,絕非針對鳳姐個人。從這一細節可見她思想之深邃、遠見之卓絕,她心思慎密,考慮事情周全,竭力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衝突。在與其他三人確立方案後,探春尤其尊重原掌管者的感受,特意讓平兒前去向鳳姐通報詳情,尋求其認可,達成共識後再付諸行動。此舉有效化解了改革進程中可能面臨的人際困境。非但如此,探春言辭中蘊含睿智,具策略性,她直言“這裡搜剔小遺,已經不當”,指出自己深知王熙鳳“是個明理人”才敢進行改革,既維護了鳳姐的顏面,又表明瞭對她的尊崇,為改革的施行贏取更大的空間,解決潛在危機。可見,探春絕非傳統意義上簡單發號施令的管理者,她更像是一位在權力漩渦中斡旋的戰略家,做到“君子和而不同”。
最後探春與寶釵、李紈、平兒共同商定,在園中婆子的名冊上圈出“俱是他四人素昔冷眼取中的”幾人來分項經營、就近照看,初步完成了大觀園的改革計劃。後來在六十二回中寶玉向黛玉調侃說探春單拿自己和鳳姐“作筏子禁別人”,“是心裡有算計的人,豈只乖而已”,黛玉也對探春的改革表示認同,因為賈府平時“出的多進的少”,也考慮到如果再不省儉,“必致後手不接”。由此可見,探春治家一事深刻展現了她非凡的才智與抱負,蓄勢待發,由她來理家絕不會是走走形式,敷衍了事。在面對根深蒂固的舊有勢力和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時,探春亦展現出了驚人的勇氣與毅力,她憑藉著內心深處對家族命運的擔當和堅定的改革信念,勇往直前振興賈府,充分彰顯出其果斷的決策能力。
在賈府局勢波譎雲詭之際,探春以其果敢與擔當獨樹一幟,宛如中流砥柱,直面衝突,絕不怕事、不忍讓。她於賈母錯怪王夫人時挺身而出,在封建禮教嚴苛的束縛下,詮釋了女性個體對勇毅精神的不懈追求及對正義的執著。
在第四十六回中賈赦欲娶鴛鴦做妾,賈母盛怒之下,因王夫人恰好在旁,便遷怒於她,斥責道:“你們原來都是哄我的!外頭孝敬,暗地裡盤算我。”在賈母看來,眾人皆故意擺弄她,面對賈母的雷霆之怒,王夫人不敢接話,只得默默站在一旁。心思敏銳的探春著眼大局,在窗外聽聞屋內的動靜,猶如“登泰山而覽群岳”把局勢看得透徹,在心底暗自盤算,太太“雖有委曲,如何敢辯”,況且薛姨媽、寶釵作為親戚,也不便為她辯解,李紈、鳳姐和寶玉更是因輩分和身份的緣故“不敢辯”。在這僵持的局面下正是“用著女孩兒之時”,探春毅然決然地擔起女兒的責任,替孤立無援的王夫人解圍、切割責任,“這事與太太什麼相干?”王夫人只是局外人。探春向賈母解釋、說道理:“老太太想一想,也有大伯子要收屋裡的人,小嬸子如何知道?便知道,也推不知道。”她指出跨房無管轄權,強調王夫人須避免介入,所以即便是知道也裝作不知道,做法符合婦德,而賈赦強納賈母的丫鬟才是違背禮法。聽完探春的一席話,賈母立即氣消怒散,張新之評:“一言而解,才足釋紛”30,王希廉亦贊她“真是善於勸解者”,“一解瞭然,探春可愛”31,成功化解一場委屈。探春聰明可靠、勇於擔當的品性讓人為之讚嘆,也難怪平兒說:“他撒個嬌兒,太太也得讓他一二分”。
此外,第七十四回的抄檢大觀園事件更能體現探春為人仗義。迎春的丫鬟大鬧廚房,惜春的丫鬟偷存銀物致獲罪,相較而言,“探春的丫鬟卻從沒有發生過什麼毛病”32始終規規矩矩,從未出過任何差錯,可見探春平日對丫鬟管束嚴苛,但在關鍵時刻會挺身而出,全力維護自己的丫鬟。抄檢大觀園的導火線是繡春囊事件,邢夫人偶然發現傻大姐在大觀園撿到了繡了春宮圖的香囊,須知,按常理榮國府本應由長房賈赦執掌家政,但彼時實際當家者卻是其弟賈政,邢夫人對此耿耿於懷,因嫉妒之心對王夫人等人懷有怨懟之意,有此“穢物”頓覺自己捏住了王夫人的把柄,遂派遣婆子把這打擊二房的“利物”交給王夫人,便有了之後的抄檢行動,從晴雯的住處查起。
大觀園已然折騰出很大動靜,“玫瑰花”探春早已知曉那些人將前來自己的院內,她無所畏懼,本可置身事外,不接這個茬,僅令侍書等丫鬟應對已足矣,但三小姐探春素性剛強,豈能嚥下此等屈辱。她早早便帶著一眾丫頭嚴陣以待,大有提防之勢,“遂命眾丫鬟秉燭開門而待”,待王熙鳳等人一至,直接質問何事,反應十分激烈。野鶴在《讀紅樓劄記》將探春比作諸葛亮行師動眾:“大有武鄉侯行師氣象。”33當探春聞悉對方的來意是抄檢丫鬟物品時,直接冷笑道:“我們的丫頭自然都是些賊,我就是頭一個窩主。”這番犀利言語猶如利刃,直接諷刺對方,旋即又挖苦道:“他們所有偷了來的都交給我藏著呢。”她態度堅決地表示“要想搜我的丫頭,這卻不能”,嚴禁翻檢丫鬟私物,維護她們的清白。繼而,探春命丫頭把自己的“鏡奩”、“妝盒”、“衾袱”、“衣包”盡數打開,讓王熙鳳抄閱,這一系列舉動直接把鳳姐鎮住了,媳婦面對小姑子情況本就微妙,更何況探春與鳳姐關係親厚,探春方會毫無顧忌、直截了當地表達自己的態度並非針對王熙鳳。她甚至直言:“只管去回太太,只說我違背了太太,該怎麼處治,我去自領。”王熙鳳也意會了探春的意思,“命丫鬟們快快關上”。由此可見,探春具有領導者的風範,其風骨強悍,能擔事且護短。以庶女身份對抗王夫人權威,全然不顧背後的壓力,一心保護弱者,體現了“義”的擔當。
上述探春的話不只是單純宣洩情緒,更是將家族命運與國家興衰相連,表現其格局之高,組織、表達能力極強。她指出前幾日甄家遭抄家之禍,咱們自己家尚處安穩,卻無端自行抄家,這般行徑實在不吉利。“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一句擲地有聲,家之國也,國之家也,此處也算是一語成讖。王夫人的陪房周瑞家見狀,深知三小姐不能惹,趕緊為鳳姐尋機解圍,鳳姐亦順勢準備告辭,可探春並不打算就此作罷,追問對方搜明白了嗎?若是明日再來她可就不依了!王熙鳳陪笑回應說既然丫鬟物品均在此,便無需再搜了,探春毫不留情地直接拆台說鳳姐連她的包袱都打開了,還說沒翻。她不懼怕衝突,反而直面衝突,主動挑明矛盾。筆者認為在面對外界的傷害及惡意中傷時,多數人的第一反應恐怕是無視傷害,試圖通過自我淡化來減輕傷害對自己造成的影響,開啓逃避機制,自欺欺人,繼續忍耐,以此說服自己不必在意,以為如此可消解傷害。其實不然,自我淡化傷害的方式只會將傷害藏匿於潛意識深處,使其不斷轉化、內化,形成自我催眠,這不僅是單次傷害,而是無數次傷害的持續累積。即便當時強制壓制傷害,隨著時間的推移,仍會不時浮上心頭,造成長久性的傷疤,所有的壓制都會成為持續性的損耗,對自身命運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探春在面對惡意時即刻正視問題,有仇當下即報,絕不反復體味痛苦。在她看來,小事尚可忍讓,但事關原則且自身佔理之時,必須全力擺明態度,敢作敢當,十分有氣魄。
王善保家是年輕時陪嫁過來的,資歷頗深,平日裏“連王夫人尚另眼相看,何況別個”,況且“賈家風俗,年高服侍過父母的家人,比年輕的主子還有體面”(第四十三回),故在抄檢過程中嬉皮笑臉地去拉扯探春的衣衫,探春沒料到對方如此放肆,“不惜違犯人情地以‘領罪’的心理準備” 34直接賞那窮凶惡極的家奴一耳光。這是她的即時反應,劍及履及,並無預先謀劃,全然不顧人情風俗上需尊稱對方為“媽媽”的慣例,斥責對方是“狗仗人勢,天天作耗,專管生事”的“奴才”,堪稱振聾,強調各階級之間不可逾越的尊卑理法,維護家族秩序。王善保家的敢行如此大逆不道之事,原因有四:其一,自己內心沒個成算,“自恃是邢夫人陪房”,與探春的張弛有度形成反差;其二,輕視探春,認為探春不是太太養的,“一個姑娘家就這樣起來,況且又是庶出”,斷定探春不敢有所作為;其三,缺乏對探春為人的瞭解,“素日雖聞探春的名,那是為眾人沒眼力沒膽量罷了”;其四,誤以為探春與王熙鳳真的鬧翻了,“只當是探春認真單惱鳳姐,與他們無干”,但其實一切盡在探春的掌控中,她能夠預判鳳姐的反應,把控衝突的界限。筆者以為王熙鳳見探春發威,內心也是期望這個小輩大鬧一場,因其本就不太贊成抄檢大觀園,她向王夫人所出之策為“暗暗訪察”,本意是以查賭為由趁機精減賈府下人數量,然而王夫人偏聽王善保家的挑唆,致使抄檢大觀園的意義徹底變質,淪為除去“妖精似的”女孩子們,免得勾引寶玉做些風流情事的手段。
學者白盾認為探春打王善保家的一巴掌具有積極意義,值得肯定,“這一擊”除了抨擊在危險局面中親痛仇快、自殺自滅的愚蠢行徑,亦向以王善保家的為代表的二房發動進攻,批評王夫人、王熙鳳所採用的錯誤策略,更為大觀園女兒們伸張了正義,維護“主子姑娘”的尊嚴,紓解她們的鬱悶之氣,用肢體語言宣示主權35。王昆侖認為這一掌“是伸張正義、大快人心的一掌”,不但打在“當權狗腿子”的臉上,滅了她的威風,還間接打在“摧殘少女的上層統治者”的臉上36。姚燮亦贊美道:“吾願以賈探春之掌,治天下挾私而釁事者。”37野鶴對此評價:“探春的是可兒,王善保家的一掌如雷貫耳。”38筆者以為探春性格剛烈不屈,堅定且有力量,直接掌摑王善保家是不怯於與人正面對抗之舉,是極具主體性的表現。她敢於以行動捍衛原則,不是魯莽,而是權衡利弊後做出的理智決定。每一次與舊勢力的正面交鋒,探春都毫不畏懼,據理力爭,目的更在於維繫家族穩定的理法。對比之下迎春顯得極其懦弱,第七十三回寫她的“攢珠累絲金鳳”被乳娘“拿去典了銀子”也不言語,只說是被司棋收著的,丫鬟繡桔打定主意去把首飾要回來,迎春忙阻止她,想“省些事”,沒有就罷了“何必生事”,繡桔都不由地說道:“姑娘怎麼這樣軟弱。”什麼事都躲的話,將來可能把迎春也“騙了去”賣了。其後王住兒家求迎春去向賈母討情,將贖金鳳和說情混為一談,“明欺迎春素日好性兒”繡桔便與其吵了起來,最後迎春退讓說不用還金鳳來了,繡桔又氣又急,恨鐵不成鋼,可見迎春隨波逐流,把命運交給外界,不願發生衝突,丫鬟都比她剛烈,與探春的性子截然不同。而探春用清晰的邏輯和堅定的態度,捍衛著自己的改革主張,絕不向不合理的舊規陋習低頭,她在受到冒犯和人格侮辱時反應迅速,事後無須反覆糾結、徒增煩惱。比如探春性格強勢,察覺到賈府主僕關係的顛倒、權威體系的崩塌,主動介入“金鳳”事件,為迎春鳴不平,迫使奴才收斂氣焰。又如她認為王善保家的作為僕婦沒有資格翻她的衣服,拿她來取笑,倘若自身真有過錯,理應由王夫人依規懲處,不怕與長輩起衝突,正面抗議、批判當權者王夫人處事荒唐,膽識讓人敬佩。探春還跟尤氏提及此事,認為又不是朝廷治罪,砍不了頭,頂多“背地裡說我些閒話,難道他還打我一頓不成!”(第七十五回)展現了自己的不屈,如同青山山農概括探春之重要形象所言:“探春英斷有丈夫風。生女莫生男,殆探春之謂歟?要其大過人處,尤在斥熙鳳、擊王善保家一節,理直氣壯,足寒小人之膽而為群艷干城。”39
以公正為尺,不偏不倚,使行無愆尤,這無疑是探春人格美的具體體現之一。然而,歷來學者對探春秉持的“公平”理念存在諸多分歧,這便引起了一個值得深究的疑問:探春的種種表現,究竟是源於真正的道德覺醒,抑或是對庶出身份的過度自我補償行為?本文認為,欲探尋答案,必先從探春的各個行事動機出發,亦應考慮其心理需求。
首先,第五十五回探春代理家政時秉公處理舅舅趙國基喪禮賞銀,拒絕包庇生母趙姨娘。探春按規章制度處事,一秉大公,然而趙姨娘認為自己為賈府生了一男一女,在賈府“熬油似的熬了這麼大年紀”伺候多年,同樣是家裏有人去世,“前兒襲人的媽死了,聽見說賞銀四十兩”,憑什麼身份模糊的襲人作為“房裡的人”,還沒有扶正就能拿到四十兩賞銀,趙姨娘自己的兄弟死了,卻只能拿到二十兩喪銀,很是氣憤,對探春展開一連串的嘮叨,賈府其他人都踩下她一頭也罷了,探春身為她的女兒,該替她出氣才對,故要求探春破例給四十兩喪銀。一開始,探春試圖通過理性的方式來化解矛盾,一邊把帳翻給趙姨娘看,一邊念給她聽,指出“他是太太的奴才,我是按著舊規矩辦”,這是“祖宗手裡的規矩”,言之鑿鑿。她指出不僅是襲人,往後賈環收了外頭招來的丫鬟,情形也與襲人一般無二。這本就與爭地位高低無關,更談不上有失顏面的說法。趙姨娘卻還是胡攪蠻纏,要探春“拉扯”外家,趙姨娘把探春拉到與趙國基一樣的身份,她自然不依,趕忙劃清界線,拒絕“拉扯奴才”。探春以“理”、“法”為平準,可作為趙姨娘挾情徇私的擋箭牌,完全合乎當時社會的制度規定,不枉王夫人的看重。
彼時,王熙鳳雖在休養,但她的勢力仍然強大,她想拉攏探春,“該和他協同,大家做個膀臂,我也不孤不獨了”,如故派平兒帶話:“奶奶說,趙姨奶奶的兄弟沒了,恐怕奶奶和姑娘不知有舊例,若照常例,只得二十兩。如今請姑娘裁奪著,再添些也使得。”達成為探春撐腰解圍和提醒眾人她是庶出這兩個目的,鳳姐恩威並施,可見其手段之高明。探春聽到平兒的話,頓時面露慍容,不肯再添銀兩,態度強硬,直言不諱地說王熙鳳讓她唱白臉,自己“做好人”唱紅臉,“拿著太太不心疼的錢,樂的做人情”,又叫平兒帶話:“我不敢添減,混出主意。他添他施恩,等他好了出來,愛怎麼添了去。”直接向王熙鳳喊話,不畏強權,更是在眾人面前建立了威信。有眼力見的平兒見探春動氣,“便不敢以往日喜樂之時相待,只一邊垂手默侍”,這時有人來向探春彙報,探春還尚未說話,平兒就直接說對方“沒眼色”,姑娘正洗臉“不出去伺候著,先說話來”,表示了對探春的尊敬,從丫鬟對探春的態度揭露了探春是賈府受人尊重的小姐,不容冒犯。此處平兒除了是給探春助威示好,也是為王熙鳳表態:與探春統一戰線,賣她一個人情,給足她面子。然而,探春絕非一個願受制於人、千依百順的小姐,並沒有順著台階下,而是再提起吳新登家故意糊弄她一事,仍舊堅持按姨娘親屬的舊例只給二十兩,制度至上,無視血緣親疏。她力拒請託,剖決如流,嚴格執行規則,通過“奴才”一詞劃清與生母的界限,擱置母女私情,既展現了探春“公私分明”的冷酷與理性,亦透露出公正中的自我壓抑,足見她管家時遵循著儒家“修身”、“齊家”之思想,正為新改革措施奠定基礎。王希廉評:“寫探春才能見識超出諸姐妹之上。”40
王熙鳳原本派平兒來是“盯場子”的,當時她尚且還不知道探春也是個不容小覷的人才,直到平兒回話才驚嘆:“好,好,好!好個三姑娘!我說他不錯。──只可惜他命薄,沒託生在太太肚裡。”經此一事,她對探春的聰明才智表達了高度認可,亦引起了她對自身處境的危機意識,既希望保住權力,又不想與探春發生正面衝突,側面再次認證了探春之聰慧。王熙鳳評探春管家,分析透徹,交代平兒切勿與探春發生正面衝突:
他雖是姑娘家,心裡卻事事明白,不過是言語謹慎。他又比我知書識字,更利害一層了。如今俗語說:“擒賊必先擒王。”他如今要作法開端,一定是先拿我開端,倘或他要駁我的事,你可別分辯,你只越恭敬越說駁的是才好。千萬別想著怕我沒臉,和他一強,就不好了。(第五十五回)
其次,探春代理家政時,按才分配,不論親疏,也不因“家生奴才”或“外來僕役”區別對待,只看下人的實際經營能力,將資源分配透明化,展現了機會均等的治家策略。探春將大觀園的園林分派給婆子們承包管理,根據個人能力分配職責,如老祝媽“他老頭子和他兒子代代都是管打掃竹子”便安排她管竹林;老田媽“本是種莊稼”便安排她管菜蔬;怡紅院的老葉媽負責弄香草。探春制定收益分配制度,“某人管某處,按四季除家中定例用多少外,餘者任憑你們採取了去取利,年終算帳。”打破了過去鳳姐“主子賞奴才”的施恩模式,鳳姐的管理風格是“看人下菜碟”,協理寧國府時,她對遲到的下人當場罰跪,樹立威信;但對平兒、周瑞家的等心腹則施以小惠,培養忠誠的僕人。可見,鳳姐善於利用下人的恐懼進行心理施壓,缺乏同理心,相較之下,探春的改革更具公平性。探春的興利之舉,在後來也得到了施行,大觀園從護養群芳、以審美賞鑒為主的花園,衍生出新的莊園景象,使“審美意趣與實用功利兩種思維同時並存”41:
因近日將園中分與眾婆子料理,各司各業,皆在忙時,也有修竹的,也有種樹的,也有栽花的,也有種豆的,池中又有駕娘們行著船夾泥種藕。(第五十八回)
綜觀上述事件,探春待人公平公正,在對方踰矩後,為維護自身尊嚴才會反擊,而做出的決定也是符合規矩的。從探春的價值觀念和《紅樓夢》的社會語境切入,探春的“公平”是否受限於傳統禮法框架?她疏遠趙姨娘和賈環,是否形成另一種形式的“偏心”?
在第二十七回中,探春積攢了十來吊錢,故囑託寶玉外出遊玩時,為她購置些“好字畫”、“好輕巧頑意兒”,比如上次買的“柳枝兒編的小籃子,整竹子根摳的香盒兒,膠泥垛的風爐兒”,正合探春心意,可見其喜好迥異於尋常姑娘。探春“閒著沒事兒”為酬謝寶玉,特為他做鞋,趙姨娘得知後氣得抱怨道:“正經兄弟,鞋搭拉襪搭拉的沒人看的見,且作這些東西。”是基於血緣義務的傳統邏輯,認為探春應優先照顧親弟弟環兒,而非“外人”寶玉。探春聞之惱怒不已,此事非首次發生,上回探春予寶玉錢,託其買物,趙姨娘就埋怨探春,說她積攢之錢都給賈寶玉用,卻未惠及親弟弟賈環。
探春坦言自己跟兄弟姐妹之間“誰和我好,我就和誰好”,“什麼偏的庶的,我也不知道”,但學者劉夢溪斷定探春這麼說“只是假裝中間派”,在實際行動中,她一直都是“倒向嫡系,蔑視庶出的”42。可若是探春親近賈環,就等於公正嗎?這是兩難的局面,從不同的層面來看,對她的行為就有不同的詮釋。如站在從封建家族倫理來看,探春身為賈環的“同父同母”姐姐,卻更親近異母哥哥寶玉,確有“厚此薄彼”之嫌。但從探春的角度來看,她的行為更多是基於個人情感因素和價值觀,而絕非單純的偏袒或基於地位高低故意奉承。探春和寶玉從小一起長大,關係親密,彼此之間有深厚的兄妹情誼。寶玉性格溫和,不參雜世俗的功利與偏見,認為男子是“渣滓濁沫”,女兒是“水做的骨肉”,尊重女子,況且寶玉對姐妹們關懷備至,無論是思想、志趣或是精神境界,二人都氣味相投,探春自然與他更親近。而賈環雖為同胞弟弟,但由於他深受趙姨娘的影響,性格較為猥瑣陰鬱,與探春截然不同,二人關係相對疏遠。可見,探春的行為是出於對寶玉的喜愛,基於共同志趣,兩人精神契合,而非盲目尊崇。探春在此事件中以品行而非出身評判親疏,對封建家族“嫡庶尊卑”體系和血緣霸權進行抵抗,言行間體現了一種更高層次的、反傳統的公平觀,是一種超越血緣的價值選擇,並非刻意忽略賈環。
賈府內部存在複雜的矛盾和偏見,尤其是嫡庶之間的區別。探春送鞋除了展現了她的手藝外,也代表了脫離功利的人情往來,做鞋的目的是“贈予知己”,她強調自己願意為誰做鞋是她的自由,隨心而為,行為不應受到他人干涉。她不受禮教壓力所束縛,拒絕為賈環做鞋是因二人之間缺乏精神共鳴,這種行為亦反映了她的獨立性和主體性。送鞋的“禮物文化”恰是她跳脫世俗利益、追求純粹情誼的表現,她更看重對方的個人品行和與自己的關係。趙姨娘表面以“血緣公平”為說辭,實則試圖利用親情謀取私利。探春行事有主見,暫時摒棄身份偏見,戳破了這種以“公平”為名的道德勒索。因此,“不偏不倚”不在於表面平等,而在於掙脫禮教桎梏,以獨立意志處理人際關係。
又如探春在改革大觀園時,發現賈府各房少爺每月已各自領取了月錢,賈環的由趙姨娘代領,寶玉的由襲人代領,賈蘭的由李紈代領,每位的學中公費竟又有八兩銀子,便果斷蠲免了這筆開支,對各房少爺一視同仁,改革之初從親近的人身上“開刀”,通過削減小額的重複開銷來整頓賈府財政制度的漏洞,與王熙鳳因怕外人笑話而維持重複開銷的經濟理念不同。此外,探春除了會為姊妹迎春出氣外(第七十三回),對自己的丫鬟亦是如此,基於大觀園女性之間培養的一種姊妹情誼,探春平等地對待自己的丫鬟,把她們當成和自己一樣的女子,正因如此,在抄檢大觀園的時候才會寧可自己面對非禮的遭遇,也不容許自己的“姐妹”遭到輕侮。探春身上呈現了一種單純以心靈為嚮導的特質,她珍視的是“真情”,將個體發自內心的、超脫階級身份束縛的真摯情感放置於首位,但這種情感關係容易受到誤解,被視為是夤緣攀附的舉動。
綜合上述分析,可以初步歸納出探春的處世之道——堅定奉行“公平公正”之原則,具體體現在封建宗法制度所構築的家族倫理體系之中,理法的正當性為其化解身份焦慮提供了有力的支撐,使其得以堂而皇之地漠視“血緣之私”,可見其大公無私的精神。筆者以為一旦涉及到王夫人、賈寶玉的“陣營”或是趙姨娘、賈環的“陣營”便不僅是“嫡庶”的問題,更牽涉到“善惡好壞”之分,所謂“幫理不幫親”,探春會果斷地站在寶玉的一邊,是一種對善的傾向。
接上節所說,探春排斥趙姨娘甚至是趙氏家族,本質並非是因情感上的“薄情”,而是對血緣的“輕忽”態度。她意識到若自己完全受制於血緣關係,以生母的行為模式,勢必讓自己捲入更深的糾紛中,萬劫不復,再無實現理想的可能。筆者以為雖探春給寶玉做鞋不能作為她偏袒嫡出的證據,但從她對趙姨娘的態度來看,她確有維護嫡庶制度之舉,而“宗法制度下的庶出身份”、“與趙姨娘的母女關係”、“女性身份的限制”乃影響其人格發展的主要原因。
宗法社會階級分明,在賈府這般的大家族中,禮教更為嚴謹,即便是賈府最高權位者賈母,在元妃省親也要親迎榮府門外。探春是賈府三小姐,按照禮法只能尊稱父親的正妻王夫人為“母親”,她的生母也只能被她稱為“姨娘”,生母的身份地位會使探春的地位受到貶低。賈府中姨娘的地位不高,薩孟武《紅樓夢與中國舊家庭》研究指出“妾的地位卻極低賤,甚至比未嫁的丫頭及年老的用人還差一段”43,況且根據禮法,趙姨娘不能以對女兒的要求來要求探春,如王熙鳳在窗外聽到趙姨娘啐賈環(第二十回),立即責怪道:“他現是主子,不好,橫豎有教導他的人,與你什麼相干?”足見封建禮法不容違背,賈環、賈探春即便是庶出,他們的制度身份仍是主子,而趙姨娘還是“半個奴才”。然而,趙姨娘性格粗鄙,且缺乏對自身地位的正確認知,在公共場合常提起自己為賈家誕下一兒一女,擺起母親的架子,等同於強迫探春公開違背禮法,這無疑有損主子的地位。因此,她對庶出的身份十分介懷:“誰不知道我是姨娘養的……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她嚴格遵循禮法規定,明確表示:“我只管認得老爺,太太兩個人,別人我一概不管”,自己只認賈政和王夫人為父母。王熙鳳也曾跟平兒說過社會風氣不好,“多有為庶出不要的”,女兒要是庶出的會影響說親,足見探春與趙姨娘“二人的母女衝突實是當時階級文化的結果”44。
探春關心賈府大局,封建家族制度潛移默化地植根於她的潛意識中,其思想必定會受到拘囿,例如她對奴欺主表現了強烈的不滿,為迎春出頭是借維護姐妹情誼之名,達到鞏固階級統治之目的,保衛主子的尊嚴。可見,她深受等級分明的宗法制度影響,方會與生母保持距離,成為了某些論者指責探春不近人情的罪狀。在封建制度的壓迫下,庶出身份猶如沉重的枷鎖,探春如履薄冰,始終被籠罩在庶出的陰影裏,彷彿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在制度性壓迫與自我建構的雙重枷鎖下,她感到自卑和無力,產生身份焦慮,更催生了“去污名化”的衝動,這種自卑感體現在她刻意維護自尊的行為裏,“進而促使她懂得自尊自愛、自立自強”45。林黛玉評價探春:“雖然叫他管些事,倒也一步兒不肯多走。差不多的人就早作起威福來了。”(第六十二回)探春未被權力的光環迷惑心智,仍然克己復禮,“不願多走一步”是因為對自己有明確的定位,她只是輔助性的暫時代理管家,是遲早要嫁出去的女兒,可見其管家的臨時性,她提出的改革策略隨時可能被王熙鳳推翻。庶女身份的限制也使她做事有分寸,處事精明,展現了對王夫人的恭敬,如林之孝家和眾人帶來一個女僕說她口舌不盡,犯了規矩,要把她攆出去(第六十二回),但攆走僕人本就不是探春該去決斷的事,還是“等太太來了,再回定奪”。又如中秋賞月,賈母興致高昂,到散場時賈母發現其他姑娘都已經走了,“只有探春在此”強撐著一直陪伴,“只是三丫頭可憐見的,尚還等著。”(第七十六回)足見探春對祖母孝順,亦因庶出身份而做事謹小慎微,惹人憐愛。
清人解弢指出探春“賤視其所生,避之惟恐不及”46。民國時期學者季新亦持相同看法對探春不顧生母的行為進行批判,認為她是“為維持自己之地位計,而不顧其母,至於如此,真無人心者。”47筆者以為兩位學者的觀點過於片面,探春絕非像趙姨娘所言的“忘了根本,只揀高枝兒飛去”之人,正如學者董挽華所說,探春“不甘於庶出這地位”48,但其人格發展並非單純由庶出身份決定,身份僅為表面因素。事出必有因,追根溯源,趙姨娘的一系列對探春發展形成阻礙的行為,才是對探春人格塑造產生最為關鍵影響的深層原因。
探春與趙姨娘的關係微妙,雖有孕生關係,但文本中多處展現了二人之間的衝突,呈互斥貌,趙姨娘一直“扯後腿”,道德“勒索”探春,為其帶來心理創傷,對她既沒有感情,也沒有撫養,只是一昧地索取利益,平素情薄。趙姨娘展現的母親形象極其負面,“全無母親即使是出於生物本能都應有的舐犢溫存與無私奉獻”49。探春被當成是牟利的工具,對她的感情自然是也是矛盾的,探春怒其不爭,產生了情感割席。
趙姨娘自己行為不尊重、不要體面,“過兩三個月尋出由頭來,徹底來翻騰一陣”是不明事理、愛撥弄事端的人,時常無端生事,掃盡子女顏面。探春天性爭強好勝,她卻屢次將探春置於尷尬境地,嚴重損害其尊嚴,探春長期遭受此類困擾,內心的憤懣也愈發深重。例如趙姨娘見探春依規矩辦事,自己不佔理,便會埋怨探春“只顧討太太的疼,就把我們忘了”欲加之罪,企圖用血緣關係道德綁架探春:
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給了二三十兩銀子,難道太太就不依你?分明太太是好太太,都是你們尖酸刻薄,可惜太太有恩無處使。姑娘放心,這也使不著你的銀子。明兒等出了閣,我還想你額外照看趙家呢。(第五十五回)
趙姨娘直接將矛盾激化並推向探春,後者這才被氣得一面哭一面放出狠話,不認趙國基是自己的舅舅,故意說自己只有一個“年下才升了九省檢點”的舅舅,不然賈環出門趙國基為何常侍奉其左右,不以長輩的姿態自居,言外之意就是把趙國基歸類為奴才,可見賈府內部對等級秩序有嚴格的界定。在第六十回薔薇硝事件中,趙姨娘又鬧事,探春臉都被丟盡了,所以鳳姐才說王夫人疼探春像疼寶玉一樣,“雖然面上淡淡的,皆因是趙姨娘那老東西鬧的”。由此可推斷出探春對趙姨娘所秉持的態度,實乃趙姨娘自身種種不當舉止所激起的必然反應,至親的刻意刁難讓探春寒心,全然符合人之常情,有合理性,不應受到過分的苛責。探春長期壓抑的負面情緒如決堤的洪水般爆發,不止一次哭訴:
太太滿心疼我,因姨娘每每生事,幾次寒心。(第五十五回)
姨娘倒先來作踐我。倘或太太知道了,怕我為難不叫我管,那才正經沒臉,連姨娘也真沒臉!(第五十五回)
我一個女孩兒家,自己還鬧得沒人疼沒人顧的,我那裡還有好處去待人。(第五十六回)
李紈作為旁觀者,在她眼裏亦是如此,“見他說的懇切,又想他素日趙姨娘每生誹謗,在王夫人跟前亦為趙姨娘所累,亦都不免流下淚來。”(第五十六回)對探春的遭遇感到同情。由此可見,庶出身份是表層因素,最影響探春人格生成的因素是趙姨娘的“拖後腿”,正是因為受到宗法制度的庇蔭,探春才能合法合理地擺脫趙姨娘的血緣勒索,她刻意疏遠生母,在拒絕同流合污的同時,為自己打造了一條積極向上的、自我實踐的道路,趙姨娘的“磨礪”亦使她不斷成長,呈現其傲骨。筆者認為探春和趙姨娘都有自己的野心,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似的,但是趙姨娘走的是“狐媚魘道”,她常以哭鬧爭利,手段惡毒,存心害人,欲母憑子貴,靠兒子賈環鬥敗王家姑侄,而探春是女兒,在繼承家業上沒有威脅性,減少了被趙姨娘滋擾的機會,乃探春的“不幸之幸”。相反,探春走正道,努力奮進,自發性地讀書、練字、學管家,有堅韌的毅力,追求的是靠自己在家族中獲得存在感和尊嚴。如她擅長寫書法,是所有女兒中字寫得最好的,在第二十三回中元春“自那日幸大觀園回宮去後,便命將那日所有的題詠,命探春依次抄錄妥協”,第三十七回探春寫信給寶玉說要起詩社,寶玉看完花箋說:“倒是三妹妹的高雅。”可見探春文筆才學之妙。這也反映了舊社會中女性接受的教育不同,眼界就不同,所形成的人格也會有優劣之分。
探春雖生於富貴簪纓之族,卻深切感受到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時代,女性地位相對低下且受限頗多,這激發了她內心的反抗精神,再加上趙姨娘行為失當、不能理解自己的艱難處境,更令她痛恨,這種“恨”,實際上是蘊含著對生母“那陰微鄙賤的見識”、“忒昏憒的不象”恨鐵不成鋼的複雜情感,使她在賈府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和事務中,竭盡全力證明自己不遜色於男性的能力,試圖獲得與嫡出兄弟姐妹平等的尊重與認可。探春才華的施展成為其應對身份焦慮的主要途徑,自我補償是心理防禦機制的一種,由於人不能長期忍受自卑感,所以會“採取某種行為,以克服並超越這種自卑狀態,做出補償”50。庶女身份使探春受挫,深陷自卑,為克服劣等感,她發揮自己其他方面的優勢51,如理家才能受到認可從而獲得優越感,力求在自尊方面得到彌補,在這一過程中足見“制度壓迫”與“補償心理”的相互影響。
同時,社會對女性行為規範的期望是順從內斂、溫柔婉約,探春卻有著男兒般剛強的志向和魄力,這種性格上的反差,一方面可能是她對傳統規訓的有意背離,嘗試藉著獨特的個性在男性主導的社會結構中凸顯自己;另一方面,亦影射出她內心深處對性別平等的潛在訴求。探春不屑於被偏見定義,致力於塑造屬於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價值體系。例如探春發起詩社,自我賦權,並在詩作《簪菊》中抒發“高情不入時人眼”的抱負,通過文學才華削弱“庶女”身份帶來的劣勢,從而獲取家族話語權,反映她對突破女性身份限制的渴望。此外,探春積極參與家族管理,她展現出的果敢和遠見,同樣是對性別局限的有力反抗,體現了她不甘於被性別束縛。
因此,性別因素在賈探春人格形成的過程中扮演了極為關鍵的角色,它既是一種結構性限制,也是激發她不斷進取的驅動力之一。由此觀之,探春具備超越時代限制的前瞻性思維模式和心理素質,是擁有“男子性格”的女性。
探春作為一個少女的形象,精明有才幹,具備超強的執行力,做事果斷,是女性主體對男尊女卑的反駁。從前文足見曹雪芹透過諸多具體事件,塑造了探春立體且飽滿的人格,其主體性“正是體現在她‘自我價值’的實現中”52,其中更展現了她堅韌積極的性格特質以及“經世致用”的思想境界。另外,探春人格美的價值也體現在探春對理想的追求,想成就一番事業。脂硯齋評:“士方有志做一番事業。”(第五十五回)53可惜探春在實踐理想時受挫,她的悲劇既是對社會的批判,亦是個體意志與宿命的抗衡,暗示了女性突破封建禮教的困境。
首先,探春的悲劇體現在她作為女性,對封建社會男女不平等的反抗,而悲劇精神的產生源於探春的抱負與現實的矛盾,才德兼備卻只能進行有限的小規模改革,難以大展身手。探春悲劇的本質關乎制度性,而非簡單的生不逢時。脂硯齋評:“探春處處出頭,人謂其能,吾謂其苦。”(第七十三回)54對探春持褒揚和同情的態度,透過賈府那紙醉金迷、花團錦簇的表象,洞悉其內部潛藏的重重危機。當眾人還沉浸在家族虛假繁榮的美夢中時,她已深切感受到了大廈將傾的隱隱寒意。但探春深知社會不會輕易響應人對尊嚴的需求,也看透社會體系存在的某種不公平,“先敬羅衣後敬人”,所以她想“立一番事業,那時自有我一番道理”,壯大自身的實力,最為殘酷的是——只有世俗意義上的“成功者”即權力的擁有者才會得到認可、尊重或體面,佔據優勢。“我但凡是個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一句揭示了“成功者”大多是男性,女子只能長居於深閨中,男性往往掌握更高的話語權及影響力,其言論更容易被大眾接受,即便是缺乏邏輯或空洞的言論,也有可能因身份而被奉為圭臬。如果沒有光環加持,即使是正確的觀點、有價值的見解,也可能被忽視、嘲笑甚至否定,受到針對或被牽制,這也反映了一種從眾心理和對權威的盲從,這種約定俗成的父權制邏輯雖難以改變,但探春有明確的目標,在當時保守的封建制度下,她具有前衛的現實主義精神,憑藉實際行動和對自我價值的追求,在能力範圍內為自己建立尊嚴,贏取所有人的尊重,顯示出閨閣小姐竭力擺脫閨範的禁錮,朝著帶有強烈政治色彩、類似男性齊家治國角色的方向邁進與蛻變,亦是她對封建社會男尊女卑的挑戰與批判。她是改革的“領頭羊”,是“敢於做出改變的探索者”55。然而,單憑一腔熱血無法鑄就成功,還需要在實際處事上得到一定成就,探春在不斷實踐、嘗試、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將她原有的天賦逐步打磨成一種確切的能力,慢慢積累經驗,從而完善她的人格,展現了她在成長歷程中的可塑性與多面性。可偏偏探春的人格有在社會和身份上的無奈,抱負施展不開,與現實發生衝突。在那個腐朽的時代背景下,“社會潮流的走向不會因為某些人的努力而扭轉”56。以實施“開源節流”之政策為例,根據當時的社會制度,開發財源是男性的責任,探春有機會管家,可是管轄的範圍只是在大觀園內,就算她想做,身為女性的她也走不出賈府,在男性面前話語權低下,根本無法涉獵家族產業,便只能施行“節省支出”的方針以積儲錢財。從探春的管理權限足見她所掌之權並不大,偏偏賈府男丁呈頹喪之勢,庸碌無為、不成氣候,當男性無能,無法管治龐大的家族時,女性“只能隨著男性的失敗消亡”57,對社會的走向束手無策。由此可見,探春是家族命運的洞察者,具有回天乏術的悲劇象徵,僅憑賈府女性的力量難以挽回家族岌岌可危、積貧積弱的境況。
其次,探春的改革精神難以被封建社會的傳統觀念與家族內部的利益糾紛所容。探春管家幾日後眾人“漸覺探春精細處不讓鳳姐,只不過是言語安靜,性情和順而已”,稱她為“鎮山太歲”,她提出的經濟改革勢必會損害某些人的利益,無法長久施行。探春與寶釵追求權力的動機不同,相比寶釵的暗弄權謀,探春更為證明自己的能力,兩人皆有才能,但寶釵比探春更會處理人際關係,不輕舉妄動,審時度勢觀望全局,權衡利弊。寶釵奉行的是“女子無才便是德”,“只想作一個身居正位而品德賢淑的閨範”58,而探春著手於眼前之事、當務之急,以做實事來改變自己的命運,是實幹家,可見這是她的價值追求與獲取成就感的方式。王夫人讓薛寶釵管家,但她是未過門的外家姑娘,不合規矩卻沒有推脫,足見其野心。探春、李紈在廳上坐,而寶釵“便一日在上房監察,至王夫人回方散”可直接向王夫人彙報,“每於夜間針線暇時,臨寢之先,坐了小轎帶領園中上夜人等各處巡查一次”巡夜竟也親力親為,做足表面功夫。在探春提出大觀園改革措施後,寶釵則回曰:“你們都念書識字的,竟沒看見朱夫子有一篇《不自棄文》不成?”其以“句句都是有的”的朱子之文不僅戲笑了探春的“紈絝膏粱之談”,且證明了大觀園興利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探春則敢於說朱子之文為“虛比浮詞”,寶釵旋即駁斥,說探春“才辦了兩天事就利慾熏心,把朱子都看虛浮了”。從改革理念之爭可見,她們一個重學問,一個重盈利賺錢。探春與寶釵以對講學問的方式相互辯證進行構想規劃,後者更像是“衛道者”處處向人說教,將封建禮法視為行為舉止的規範準則,捍衛封建倫理道德,“符合當時的時代主流價值觀,雖懷‘詠絮之才’,卻‘抱樸守拙’,‘無才是德’”59,可見二人身上具有互補的性格特徵。人性是複雜的,探春在一定程度上受封建觀念薰陶,全力維護主子的尊嚴,等級觀念嚴重,另一方面卻勇於突破身份帶來的困境,在管家理政的實際層面上,投注大量精力,有魄力和決心,具有敏慧的洞察力,在賈府一眾光彩照人的女兒中無出其右。
賈府這般的大戶人家為了維護表面的風光,追求奢華享受,日常開支龐大,看似無憂無慮,實則“一個個不像烏眼雞,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明爭暗鬥,探春管家道路困難重重,於是她在閨閣框架內進行反抗,如第五十五回吳新登的媳婦彙報昨日趙姨娘的兄弟趙國基死了,“回過太太,太太說知道了,叫回姑娘奶奶來”她心中早有主意,畢竟不是第一次辦這類事情,要是在鳳姐面前早就獻計,查出以往的舊例供其參考,但她“藐視李紈老實,探春是青年的姑娘”,所以故意試探考察二人,想看笑話,探春發出的賞銀若是超出往例,便能坐實她徇私,偏袒親人。於是吳新登家“說畢,便垂手旁侍,再不言語”看她們如何應對,有何主見,旁觀的眾人亦等著看熱鬧。李紈思忖道:“前兒襲人的媽死了,聽見說賞銀四十兩。這也賞他四十兩罷了。”吳新登家一聽內心蔑視,答應了就準備去支銀子,豈料探春道:“你且回來。”她知道“家裡的”和“外頭的”賞銀有區別,後者賞得多顯得體面,於是細問過往案例,吳新登家藉口說自己忘記了要去查舊帳,探春直接拆穿吳新登家是“辦事辦老了的”,分明在故意為難她們,便潑辣地質問:“你素日回你二奶奶也現查去?”又暗諷道如果沒有及時處理,晚了一天,“不說你們粗心,反象我們沒主意了。”吳新登家羞得滿面通紅,忙去取出舊帳,眾媳婦們皆對探春的表現感到吃驚,自然心生敬畏。王熙鳳“年紀輕,頭等不壓眾”時也曾不被這些婆子放在眼裏,在第十六回中她向賈璉抱怨管家的奶奶們沒有“好纏的”,只要自己行為稍有不妥,她們就“笑話打趣”或者“指桑說槐的報怨”,“坐山觀虎鬥”、“借劍殺人”、“引風吹火”、“站乾岸兒”、“推倒油瓶不扶”都是她們慣用的招數,探春也面臨著同樣的考驗,並且完美地解決了危機,給下人“安個畏懼之心”,打一個下馬威,挫其銳氣。平兒跟其他婆子丫鬟說:
他是個姑娘家,不肯發威動怒,這是他尊重……那三姑娘雖是個姑娘,你們都橫看了他。二奶奶這些大姑子小姑子裡頭,也就只單畏他五分。(第五十五回)
側面反映了探春是個令人懼怕、不敢輕易招惹的厲害人物,不是因為她的身份而是因為其行為處事之精明。邢夫人對同為庶出的賈迎春說,她的娘比趙姨娘強十倍,“該比探丫頭強才是。怎麼反不及他一半!”(第七十三回)探春和迎春二人出身一樣,卻未見迎春有出色之處。從他人對探春的讚語,揭露了其人格之美。賈探春以其非凡的高遠胸襟和宏大格局脫穎而出,令人矚目,這種人格特質與傳統封建禮教產生衝突,因此預示著她會遇到許多阻力,最終走向悲劇的歸宿,可見其人格美所導致悲劇的必然性。
回看第五回屬探春的薄命司判詞為:“才自精明志自高,生於末世運偏消。清明涕送江邊望,千里東風一夢遙。”具預言性,是對她遠嫁結局最為直接的佐證,她的性格與命運悖反,有才能但可惜賈府已到衰敗地步,無可奈何,其“高瞻遠矚”亦暗示了人格美有局限性,因為她的“才”、“志”與“運”相衝突,注定其改革必然失敗。冊中畫的風箏暗喻探春被迫遠嫁,一去不返,第七十回亦點明斷線後的風箏“飄飄搖搖都去了”,可見“斷線風箏的飄飄蕩蕩寓示著遠嫁生活的不幸和不安定”60。此外,“蕉葉覆鹿”的典故也隱喻了探春的命運,芭蕉是文人雅士的愛物,遇秋風而易折,比喻人的遺世獨立,筆者以為“蕉葉”脆弱易枯萎象徵著賈府隱患叢生,而探春是“蕉下客”自然無法避免同為悲劇的結局,它也象徵了探春的庶女身份在家族中地位的不穩定性,高潔卻孤獨。而“蕉葉”所覆蓋的“鹿”是指探春往後對理想的追求,如家族管理,這可能只是一場虛幻的夢,終將破滅,其抱負與才華會被現實吞噬61。此典故可視為是作者曹雪芹對探春悲劇命運的隱喻性鋪墊,“暗喻探春身陷充斥著賈府支系、階層矛盾的困頓局面”62。
再者,悲劇結局更能凸顯探春人格之美和對賈府興亡的責任感。探春欲以出類拔萃能力品格,打破嫡優庶劣的思想偏見,不需別人的虛假誇耀或阿諛奉承,凸顯了探春的現代性主體意識。對比同母所生的賈環,他心胸狹隘,埋怨其他人“都欺負我不是太太養的”(第二十回),是出於小人心性的主觀偏執,並非客觀事實,一如王熙鳳所斥責的“自己不尊重,要往下流走,安著壞心,還只管怨人家偏心”,因嫉妒賈寶玉,故意碰倒蠟油傷害寶玉,使其毀容,得趙姨娘之“真傳”,她心思更為歹毒,勾結馬道婆針扎小人,施法加害寶玉。二人嫉妒心強、自甘卑賤,從對他人的破壞力足見其人格之惡。人格的美醜會換來區別對待,探春憑藉自身的努力和人格魅力,成功折服眾人,對她青眼有加,由衷地欽佩她。如探春哭後,洗臉都有幾個丫鬟服侍,足見她有大小姐的排場:
因探春才哭了,便有三四個小丫鬟捧了沐盆,巾帕,靶鏡等物來。此時探春因盤膝坐在矮板榻上,那捧盆的丫鬟走至跟前,便雙膝跪下,高捧沐盆,那兩個小丫鬟,也都在旁屈膝捧著巾帕並靶鏡脂粉之飾。平兒見侍書不在這裡,便忙上來與探春輓袖卸鐲,又接過一條大手巾來,將探春面前衣襟掩了。探春方伸手向面盆中盥沐。(第五十五回)
相反,下人對賈環的態度截然不同,從第六十回薔薇硝事件可見丫鬟芳官對賈環的態度輕蔑。賈環想送薔薇硝給彩雲,知道芳官有薔薇硝便向她索要,但芳官用茉莉粉打發賈環,賈環“伸手來接”,芳官卻“向炕上一擲”,賈環“只得向炕上拾了,揣在懷內,方作辭而去。”後來當他從彩雲口中得知此物並非薔薇硝也沒有計較。筆者以為古時雖有男女授受不親一說,但芳官“擲”的動作屬實展現了對賈環的不尊重,趙姨娘更被芳官說是“梅香拜把子——都是奴幾”,側面反映了下人見風使舵。
探春在管家時就施展抱負,推行改革,為家族謀福祉,但最為可惜的是在末世背景下賈府難逃厄運,探春的才情也再無施展的機會。在抄檢大觀園時探春預言了家族衰敗的悲劇,她痛斥抄檢是“自殺自滅”,並直言:
這樣大族人家,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這是古人曾說的“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必須先從家裡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第七十四回)
探春對禍起蕭牆而感到絕望,在此時已然明白賈府再無挽救的餘地了,所有人都在為個人利益“廝殺爭奪”,全然不顧整個家族的前途,“這種自殺自滅的敗亡之勢是不可避免的”63,可見探春在政治層面上也具備相當的洞察力,從內部爭鬥看穿家族崩潰的必然性,眼界遠超賈政、賈赦等男性家長。她與其他人不同,她不僅有憂思,更有行動的決心,能察覺到家族逐漸走向沒落的危機,她獨自清醒的認知與家族其他成員的麻木不仁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家族的整體利益與全局觀念面前,探春從來都是帶‘刺’的”64。探春不甘心坐以待斃,而是試圖力輓狂瀾,她的改革影響範圍十分有限,最終雖無法改變家族命運,但在這過程中所展現的堅韌與擔當,成功塑造出“末世補天者”的光輝形象,其思想深度和高遠見識已經達到了《紅樓夢》中諸位女兒都無法企及的高度,這便是探春人格美的價值所在。
探春肩負的對家族的使命感不允許她灑脫地“出走”,走出去闖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或像惜春一樣選擇出家。為了賈府,她唯有遵循父母之命,遠嫁異域,無法掌握自己的命運,最後“補天者”只能淪為“末世祭品”,可見探春的人格特質與悲劇結局緊緊相扣。探春的結局隱含了作者曹雪芹的深意:改革理想與家族腐朽之間不可調和,暗示了“補天者”的徒勞。正如魯迅所說的“悲劇將人生的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悲劇性的結局將探春人格美昇華至“毀滅中永恆”的詩學高度,亦是對《紅樓夢》悲劇主題的映照,是探春人格與天命的永恆博弈,成為具有深刻內涵的文學形象。雖有學者認為探春遠嫁已經是大觀園女兒中結局較好的,涂瀛曰:“福分最大,好夢正長。”65劉履芬曰:“四春中唯三姑娘最為銳利,而結果獨好。”66但對探春而言,最大的悲劇莫過於遠嫁,就如同賢臣得不到重用,被投閒置散,被放逐至他鄉猶如無根之萍,歸期無定,無法再追求理想,這何嘗不是另一種痛苦的開端?
綜上所述,賈探春智勇雙全,雷厲風行,具有強而有力的生命力,也有本我和真性情,卻被現實所困,再優秀、再努力到最後都還是沒辦法掙脫枷鎖,徒勞無功,“千紅一窟”、“萬艷同杯”這才是最為可悲的。透過重新審視探春的悲劇可推斷出它實際是源於父權制下女性才能的壓制,以及封建制度的結構性暴力。作為女性,探春治世之才只能投放至內帷;作為庶女,探春內心充滿自卑,深受生母的“不堪”影響。“庶出原罪”的身份焦慮和趙姨娘所帶來的心理創傷,催生其補償心理,驅使她迫切希望通過自身的言行舉止與卓越的理事才能,擺脫“庶出污名”,從而建構自我,打破外界對庶出子女的刻板印象,利用“才幹”擺脫庶出身份的桎梏,甚至衝破由性別觀念所構建的無形藩籬。
儘管探春心有不甘,個體的努力在封建社會制度性的壓迫下顯得格外渺小,得不到正面反饋的無力感油然而生,妻職或母職都是“死路”,但她明白人生苦短的道理,所以做事絕不畏手畏腳。雖不能挽救賈府之幻滅,但探春身上無時無刻都在閃耀著對理想的熱忱,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既定身份帶來的束縛,其人格之美足以被稱為是胸懷大志的女中豪傑。曹雪芹作為男性,從他對探春的人格塑造可見他擯棄當時社會對女性的固有成見,突破了男尊女卑的儒家傳統思想。在文本以外,探春的形象對清代女性意識具突破性的意義,對現今女性仍有極大的鼓舞性和借鑒價值。“萬境歸空,不捨有情”筆者以為即便最後賈探春歸於空寂,但過程中的“有情”,也叫旁觀者動容。
書籍
阿德勒著,劉泗編、譯:《超越自卑》(北京:經濟日報出版社,1997年),頁1-96。
白盾:《紅樓夢新評》(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86年),頁200-206。
(清)曹雪芹、高鶚:《紅樓夢》(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年)。
(清)曹雪芹:《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10年),頁335-1037。
(清)曹雪芹、高鶚:《紅樓夢注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頁589。
曹霑著,蔡義江、呂啓祥等校訂:《增評補圖石頭記》(北京:作家出版社,2013年),頁703-847。
陳其泰:《桐花鳳閣評〈紅樓夢〉輯錄》(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頁172。
馮其庸:《八家評批紅樓夢上》(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1991年),頁1680。
郭一峰:《紅樓人物的神經症傾向》(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2002年),頁91。
胡成仁:〈論探春——大觀園中的女政客〉,呂啓祥,林東海編:《紅樓夢研究稀見資料匯編(下)》(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1年),頁1144-1145。
胡文彬、周雷:《台灣紅學論文選》(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出版,1981年),頁302。
李劼:《歷史文化的全息圖像——論紅樓夢》(上海:東方出版中心,1995年),頁175-177。
李厚基:《和青年同志談談〈紅樓夢〉》(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1976年),頁103-104。
劉夢溪:《紅樓夢新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2年),頁125-126。
梅苑:《紅樓夢的重要女性》(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3年),頁134-135。
薩孟武:《紅樓夢與中國舊家庭》(臺北: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79年),頁116。
唐富齡:《〈紅樓夢〉的悲劇意識與旋律美》(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年),頁180。
王昆侖:《紅樓夢人物論》(香港:中華書局香港分局,1984年),頁66-76。
王衛民編:《〈紅樓夢〉劉履芬批語輯錄》(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年),頁98。
岳曉東:《紅樓夢人物心理分析與情感世界》(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12年),頁127。
一粟:《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匯編·紅樓夢卷》(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頁94- 625。
鍾禮平、陳龍安:《紅樓夢鑒賞珍藏》(寧波:寧波出版社,2001年),頁1027。
期刊論文
陳超:〈《紅樓夢》賈探春的法家人格投影探跡〉,《紅樓夢學刊》第4期(2019年),頁144。
李丹丹:〈權力流動與性別倒置——賈探春的性別跨界實踐〉,《曹雪芹研究》第2期(2021年),頁96。
犁鏵:〈賈探春形象的認識意義及曹雪芹的世界觀傾向〉,《紅樓夢學刊》第3期(1985年),頁281-282。
林碧慧:〈趙姨娘與賈探春的母女關係研究〉,《東海中文學報》第20期(2008年),頁180。
劉芳秀:〈淺析《紅樓夢》里的人生贏家——探春〉,《今古文創》第39期(2022年)頁14-16。
陸嘉怡:〈責任意識與女性覺醒:賈探春人物形象分析〉,《文學教育(下)》第10期(2018年),頁36-37。
歐麗娟:〈身分認同與性別越界——《紅樓夢》中的賈探春新論〉,《臺大中文學報》第31期(2009年),頁24-209。
喬先之:〈賈探春形象研究的多方面意義——兼與馬國權等同志商榷〉,《紅樓夢學刊》第4期(1981年)頁71-91。
許慧琳:〈論探春的“探”與“嘆”〉,《今古文創》第6期(2022年),頁4-6。
張慶善:〈探春遠嫁蠡測〉,《紅樓夢學刊》第2期(1984年),頁251-253。
朱姍:〈“蕉下客”考論〉,《紅樓夢學刊》第2期(2022年),頁156-157。
朱增力:〈論探春之“敏”〉,《長江小說鑒賞》第30期(2023年),頁3。
周玉清:〈《紅樓夢》中的改革家——探春〉,《紅樓夢學刊》第4期(1993年),頁169-170。
學位論文
黃攀:《好一朵帶刺的玫瑰花》(武漢:華中科技大學,碩士論文,2012年),頁13。
張丹:《〈紅樓夢〉中的閨閣政治與女性主體性探究——從女性主義哲學的角度》(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碩士論文,2018年),頁26。
腳註 :
1. (清)曹雪芹、高鶚:《紅樓夢》(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年),頁24。論文將多次徵引此書之材料,並於引文下標示章回。
2. (清)曹雪芹:《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10年),頁335。
3. 同前註,頁1037。
4. 曹霑著,蔡義江、呂啓祥等校訂:《增評補圖石頭記》(北京:作家出版社,2013年),頁847。
5. 涂瀛:〈紅樓夢論贊〉,見一粟編:《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匯編·紅樓夢卷》(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頁128。
6. 二知道人:〈紅樓夢說夢〉,見一粟編:《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匯編·紅樓夢卷》,頁94。
7. 王昆侖:《紅樓夢人物論》(香港:中華書局香港分局,1984年),頁66-76。
8. 胡成仁:〈論探春——大觀園中的女政客〉,見呂啓祥、林東海編:《紅樓夢研究稀見資料匯編(下)》(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1年),頁1144-1145。
9. 周玉清:〈《紅樓夢》中的改革家——探春〉,《紅樓夢學刊》第4期(1993年),頁169-170。
10. 梅苑:《紅樓夢的重要女性》(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3年),頁134-135。
11. 西園主人:〈紅樓夢論辨〉,見一粟編:《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匯編·紅樓夢卷》,頁203-205。
12. 同註7,頁72。
13. 喬先之:〈賈探春形象研究的多方面意義——兼與馬國權等同志商榷〉,《紅樓夢學刊》第4期(1981年)頁71-91。
14. 犁鏵:〈賈探春形象的認識意義及曹雪芹的世界觀傾向〉,《紅樓夢學刊》第3期(1985年),頁281-282。
15. 李劼:《歷史文化的全息圖像——論紅樓夢》(上海:東方出版中心,1995年),頁175-177。
16. 二知道人:〈紅樓夢說夢〉,見一粟編:《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匯編·紅樓夢卷》,頁94。
17. 同註16,頁101。
18. 季新:〈紅樓夢新評〉,見一粟編:《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匯編·紅樓夢卷》,頁313。
19. 同前註。
20. 解弢:〈小說話〉,見一粟編:《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匯編·紅樓夢卷》,頁625。
21. 陳其泰:《桐花鳳閣評〈紅樓夢〉輯錄》(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頁172。 [22] 李厚基:《和青年同志談談〈紅樓夢〉》(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1976年),頁103-104。
23. 胡文彬、周雷:《台灣紅學論文選》(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出版,1981年),頁302。
24. 劉夢溪:《紅樓夢新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2年),頁125-126。
25. 白盾:《紅樓夢新評》(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86年),頁200-201。
26. 唐富齡:《〈紅樓夢〉的悲劇意識與旋律美》(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年),頁180。
27. 郭一峰:《紅樓人物的神經症傾向》(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2002年),頁91。
28. (清)曹雪芹:《脂硯齋重評石頭記》,頁792。
29. 朱增力:〈論探春之“敏”〉,《長江小說鑒賞》第30期(2023年),頁3。
30. (清)曹雪芹、高鶚:《紅樓夢注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頁589。
31. 曹霑著,蔡義江、呂啓祥等校訂:《增評補圖石頭記》,頁703。
32. 王昆侖:《紅樓夢人物論》,頁68。
33. 野鶴:〈讀紅樓劄記〉,見一粟編:《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匯編·紅樓夢卷》,頁289。
34. 歐麗娟:〈身分認同與性別越界——《紅樓夢》中的賈探春新論〉,《臺大中文學報》第31期(2009年),頁209。
35. 白盾:《紅樓夢新評》,頁206。
36. 王昆侖:《紅樓夢人物論》,頁73。
37. 馮其庸:《八家評批紅樓夢上》(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1991年),頁1680。
38. 野鶴:〈讀紅樓劄記〉,見一粟編:《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匯編·紅樓夢卷》,頁289。
39. 鐘禮平、陳龍安:《紅樓夢鑒賞珍藏》(寧波:寧波出版社,2001年),頁1027。
40. 曹霑著,蔡義江、呂啓祥等校訂:《增評補圖石頭記》,頁703。
41. 李丹丹:〈權力流動與性別倒置——賈探春的性別跨界實踐〉,《曹雪芹研究》第2期(2021年),頁96。
42. 劉夢溪:《紅樓夢新論》,頁125-126。
43. 薩孟武:《紅樓夢與中國舊家庭》(臺北: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79年),頁116。
44. 林碧慧:〈趙姨娘與賈探春的母女關係研究〉,《東海中文學報》第20期(2008年),頁180。
45. 劉芳秀:〈淺析《紅樓夢》里的人生贏家——探春〉,《今古文創》第39期(2022年)頁14-16。
46. 解弢:〈小說話〉,見一粟編:《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匯編·紅樓夢卷》,頁625。
47. 季新:〈紅樓夢新評〉,見一粟編:《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匯編·紅樓夢卷》,頁313。
48. 胡文彬、周雷:《台灣紅學論文選》,頁302。
49. 歐麗娟:〈身分認同與性別越界——《紅樓夢》中的賈探春新論〉,頁24。
50. 阿德勒著,劉泗編、譯:《超越自卑》(北京:經濟日報出版社,1997年),頁1-96。
51. 岳曉東:《紅樓夢人物心理分析與情感世界》(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12年),頁127。
52. 張丹:《〈紅樓夢〉中的閨閣政治與女性主體性探究——從女性主義哲學的角度》(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2018年),頁26。
53. (清)曹雪芹:《脂硯齋重評石頭記》,頁768。
54. (清)曹雪芹:《脂硯齋重評石頭記》,頁1018。
55. 許慧琳:〈論探春的“探”與“嘆”〉,《今古文創》第6期(2022年),頁4-6。
56. 同前註。
57. 許慧琳:〈論探春的“探”與“嘆”〉,《今古文創》,頁5。
58. 王昆侖:《紅樓夢人物論》,頁66。
59. 陸嘉怡:〈責任意識與女性覺醒:賈探春人物形象分析〉,《文學教育(下)》第10期(2018年),頁36-37。
60. 張慶善:〈探春遠嫁蠡測〉,《紅樓夢學刊》第2期(1984年),頁251-253。
61. 朱姍:〈“蕉下客”考論〉,《紅樓夢學刊》第2期(2022年),頁156-157。
62. 陳超:〈《紅樓夢》賈探春的法家人格投影探跡〉,《紅樓夢學刊》第4期(2019年),頁144。
63. 黃攀:《好一朵帶刺的玫瑰花》(武漢:華中科技大學,2012年),頁13。
64. 同前註。
65. 涂瀛:〈紅樓夢論贊〉,見一粟編:《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匯編·紅樓夢卷》,頁142。
66. 王衛民編:《〈紅樓夢〉劉履芬批語輯錄》(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年),頁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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